他是一個rapper,很會寫歌。有點小帥,有點小粉絲,也很自戀。我們認識了很久,久到我們意氣風發時說要有所成就,久到認清現實開始平凡生活。少年的友情,單純且長久,我們高喊“一定要完成自己的夢想,茍富貴勿相忘。” 我一直覺得他會成為一個很有名的rapper,他一直覺得我會成為一位稿酬巨高的作家,我們都等著對方飛黃騰達的那天。 有天他喝醉,後悔自己對喜歡的人說了不該說的話,做為朋友我恨不得踢他三腳,還附上幾句嘲諷,我總對他說“你們玩說唱的都太渣了”。 他回懟“寫小說的也好不到哪去!” 我們時常拌嘴,也不經常聯係,除非有求於對方的時候。 雖然我們都被生活推著走,改變了很多追求夢想的軌跡,但人生是曠野,我們都是自由翱翔的鳥。 我們認識的很早,在流言蜚語之前,在萬眾矚目之前。 初夏的風吹透身體裡的每個毛孔,風扇呼啦啦吹著,冰箱裡的西瓜隻剩下半個,炎熱的夏天一切都十分熱鬧。 城南開了滿樹的梔子花,但相比於梔子花的氣味,我更喜歡茉莉。如何形容這種喜歡呢?如果素不相識的人讓我介紹自己,我一定會說茉莉小姐。 我有很多想和朋友說的話,比如夏天市場曬的小魚乾,新寫的文章和新認識的朋友,當然,還有城南的梔子花。歲月臥在低矮的茶樹叢裡,我將自己全身浸泡在水中,睜眼又看到了蔚藍色大海裡藏著的鯨,也算跨越過山河萬裡。 冉冉的emo小故事 我的生日是十月十八日,我有個可愛的女朋友。她分不清陰歷陽歷,所以我的生日都在十月二十三號度過。每年她都精心準備好久。 第一年,她給我送了剃須刀,是省了好幾天飯錢買的。那天風很大,吹的她劉海都亂了,鼻子凍的通紅,站在樹下忙著搓手。那是我見她最好看的一次,但是我愛上別人了。 我承認,我還是舍不得她,所以我隱瞞了。第二年,她送了我一部手機,最新款,放假兼職的錢都用完了。有天我和朋友出去聚餐,看見她蹲在路邊,坐了一會又站起來發傳單。我怕被朋友看見,拉著喊著讓他們朝反方向走了。 第三年,她沒有再送我禮物了,我和當初喜歡的那個女孩在一起了。她很漂亮,有香氣的長發每天靠在我的肩上,我和她一起走過了昏黃路燈下的長街,也去爬過山,拍過情侶照。她每年生日我都送很多禮物,恨不得把我的一切都給她。 “那你的前女友了,那個陪你三年的女生,你還記得嗎?” “你說她啊,有印象,第三年還沒到生日的時候,在時代廣場出車禍去世了。” ‘’那你去過她的葬禮嘛‘’ “去過” 她朋友說:‘’她說下輩子再也不想遇見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