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的意義在哪裡。我突然想到這個問題。人活著,最重要的是什麼呢。根據馬斯洛的需求學說,首先要解決溫飽問題。其次,才能追求更高層次的精神層麵上的東西。如果不適應城市的生活,那回鄉下老家種地至少也能解決溫飽問題。對於大多數人而言都能解決溫飽問題。那接下來我們要討論的是更高層次的東西,也就是精神上的追求。一個人要過的開心,才能算是真正的活著。如果每天都不開心那活著又有什麼意義呢。我向往自由的生活。當你經歷過與人相處的疲憊感以後,你就發現,其實自己更適合單身的生活。當然,自己想獨立就必須能自力更生,不依靠別人。其次,你要了解自己想要的是單身的生活。單身很自由,不用什麼事都要看別人臉色,也不用擔心婆媳關係相處不好。也不用害怕生小孩。 對我而言,寫作的意義就是能夠讓自己過的更好。如果一個精神空虛的人,他每天過的渾渾噩噩,那就不是真正的活著,隻能算是一個行屍走肉。我們到這個世上。要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麼。要經受外界的各種誘惑。要平常心對待攀比。要無視別人的嘲諷。要把自己脫離在這些負麵情緒之外。我覺得跟人相處真的很累。我現在寧願一個人養幾隻小動物也不想再談戀愛交朋友。我覺得家人才是最終的依托。沒有什麼真正的朋友。在這個薄情的社會,手足尚且反目,更何況沒有血緣關係的朋友。不過是酒肉朋友而已。 寫作,會讓人清醒,寫作也可以鼓舞人心,能讓你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我想寫一些讓人類更幸福的作品。我覺得好的作品是具有正向意義的。它能夠給你力量,讓你在喧囂的世俗中得到放鬆慰藉。你可以通過別人的文章知道,生活,可以這樣過。 我一直都向往自由,就是精神自由,財富自由。而寫作,可以幫我實現這個夢想。如果你的作品足夠好,你就算足不出戶也能夠日進鬥金。生存根本不是問題,那我們就更願意寫作了。一個作家的靈魂都是通過文字去表達,然後他通過自己的文字給別人心靈上的力量。我覺得精神糧食也是非常重要的。我會喜歡去看別人的文字。並不一定說非得學到什麼,有時候覺得,僅僅是閱讀,就能讓人感到幸福。 我們不能要求每個人都去看自己的文字,文盲大有人在,但是在讀者的世界裡,我還是願意變成一束光,去溫暖去照亮別人。就算這個世界再薄情,也要盡情發光發亮,溫暖別人,溫暖自己。最終,我們做過的善舉會想回聲一樣回到自己身上。 我認為不論是什麼形式的作品,都是作者的內心寫照。故事的結局代表了他內心的期許。或許現實中沒有的東西,文字裡都能實現,就像做了一個美麗的夢。那些得不到又未完成的,都能在文字裡實現。 那就祝大家好夢,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