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不做則不錯(1 / 1)

藩亂 吃飽除人 4334 字 2024-03-16

等跑到店門外,見兩個姑娘在門口等著,很明顯,剛剛那句“等一下”被兩人聽見了。   兩個少女不過十二、三歲年華。   一個是身襲素雅青裳,裙裾簡凈,不失莊重的侍女;   另一名少女背對著吳世璠,臉上的白色紗巾隨風飄動,隱約增添幾分神秘。   一襲白紗隨風飄動,輕盈飄逸;秀發如墨,猶如山間瀑布,飛流直下。   白紗與墨發的相互映襯,仿佛原本應該在山石間盛開的白色山茶花,此時在熙熙攘攘的人間中獨自綻放。   在人群如織的大街上,格外引人注目。   青裳侍女見少年跑了出來,問道:   “喂,你叫我們乾嘛?是要還錢嗎?”   吳世璠剛跑出來鬆了口氣,就聽見侍女在問他要錢。   於是聳聳肩,展開空空如也的雙手:   “我沒錢啊。”   “那你喊我們乾嘛。”侍女聞言,微微蹙眉。   “我現在沒錢,等我有錢就還你們嘛。”   此時的吳世璠乾脆放飛自我,像足一個潑皮少年,直接就問:   “姑娘你叫什麼啊,家住何處?改日我差人把錢送去。”   沒想到,人家白衣姑娘聽吳世璠問她的芳名,“哼”地跺了一腳,頭也不回就走了。   侍女見自家小姐被氣走,更是對吳世璠杏眼圓睜罵道:   “登徒子!”   罵完之後,掉頭追自家小姐去了。   弄得吳世璠莫名其妙,不僅沒發現自己哪裡做得不對,反而覺得挺委屈:   你不把你名字告訴我,還有你住在哪,我怎麼把錢還給你。   見二名女子已經走遠,吳世璠也沒失去了追上去解釋的心思。   獨自一人,悠然自若地在昆明城內閑逛。   此時,空中白雲恰被清風吹動。   金色的朝暉頓時渲染整片天空,猶如一朵盛開的黃玫瑰,照映在飛花滿城的昆明。   春城的翠湖和錦山相互輝映,散發著無比動人的魅力,而這一切都難以掩蓋她奔放的繁華和喧囂。   街道兩旁店鋪眾多,五彩斑斕的陽光灑在年代久遠的白墻黛瓦上,煞是美麗。   老街上行人匆忙,繁忙的腳步聲幾乎被商販們的一聲聲吆喝所淹沒。   小推車上空彌漫著熱鬧的氛圍,那舞騰的氤氳,帶給昆明人民早晨的幸福。   身著藍色布衣的姑娘,正忙碌地幫著老爹收碗擦桌,眼睛閃爍的清澈透亮,仿佛倒映著山川流水一般的溫婉,給人一種寧靜和溫暖。   而腳踏銀鈴的金花阿妹,嘴角永遠揚起甜美的酒窩,像是晨露凝聚在雪白的花瓣上,嬌艷欲滴。   優雅婀娜的身姿,穿梭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給昆明的老街增添了一抹明媚的色彩,讓人不禁感嘆花開的美麗和生活的多姿。   七彩雲南,大美之鄉。   吳世璠越看越愛這個地方,心裡覺得,昆明城這麼漂亮,定然是當地官府治理得當。   一路閑逛,走到昆明縣衙。   等走到縣衙門口,吳世璠發現昆明縣衙門口人頭攢動,百姓正在有序的排隊等待進入縣衙。   吳世璠頓感疑惑,等走近詢問後得知,原來今日(正月二十)正巧是年後官府衙署開印之日。   官府積壓了近一個月的案件,都在今日開始統一開堂處理。   且縣衙官員在大堂審理案件中,允許對公眾開放,以實行對百姓進行法律教育,達到以判明冤的目的。   來得早不如來得巧,沒見過縣官審理案件的吳世璠覺得挺有趣,也跟著諸多縣民,一起排隊進入縣衙圍觀,等待縣令公開審案。   而昆明縣開印之日首要處理的,就是一宗吿僧人奸淫人妻案。   ====   雲南府治下共有三縣一土司,分別是附郭的昆明縣、富民縣、宜良縣、羅次縣(土司縣)。   而林知縣就是昆明縣的縣令。   官場有一句俗話:   “三生不幸,知縣附郭;三生作惡,附郭省城;惡貫滿盈,附郭京城。”   很不幸,林知縣就是那個“惡貫滿盈”的人。   昆明城裡,大大小小衙門連同“周王府”,加起來得好幾十個,個個都是他昆明縣的“婆婆”。   誰都能管他,但誰都不想背事,因此每個衙門,他昆明縣都得哄著供著,誰都不能得罪。   “婆婆”多則要求多,要求多則做得多,而做得多則錯得多,錯得多則得罪人就多。   那怎麼辦?   遇事不決翻史書,看前輩們怎麼辦。   有史為鑒。   歷朝以來,各個府郭縣的縣令隻做一件事:就是不做事。   因為不做事,就不會犯錯嘛;不會犯錯,就不會得罪人;不會得罪人,則萬事平安。   這叫道法自然,無為而治。   就算是上級來考評,最多也是評價“能力不足”而已,最多就是換個中等縣或下等縣當縣令,總比做錯事掉腦袋好得多吧。   林老爺也是這樣想的,也是這麼做的。   平時遇到案件,能推則推,能積壓則積壓,導致案件“年累而獄山積不能理。”(注1:引自《張滌園行狀》,也就是三藩叛亂被平定後,清廷任命的第一任昆明縣令)   但今天不行,今天是各地衙署開印的日子,是新年後上班的第一天。   他林知縣平日再怎麼摸魚躺平,找書苑www.zhaoshuyuan.com 今天多少都得做出個樣子來。   很不幸,遇見了件命案。   更不爽的是,原告、被告雙方很不懂事,居然都沒來使銀子!   這就跟上班沒發工資一樣令人惡心。   既然大家都不談人情,那咱們隻能談律法了。   翻開案卷,事情是這樣的:   昆明縣治下夕陽鄉水姓村民,向昆明縣上呈訟狀。   一吿蚊香寺僧人田某,奸淫鄉民水某妻子水卜氏,致使其受辱上吊自殺;   二吿蚊香寺遣弟子毆打鄉民水某,致其受傷。   案件看起來很平常,林知縣授意師爺擬“差票”後,差遣皂隸前去傳喚涉事人員。   不多時,原告、被告均已帶到,各自跪在堂下,等待縣太爺問審。   圍觀縣民紛紛嚷嚷,等後堂走到正堂的縣太爺入座後,驚堂木一拍。   堂內排列左右的皂隸,手持棍棒,齊聲呼喊“威武”。   呼喊聲掩蓋了眾人的嘈雜聲,在場的縣民們頓時感受到了一股來自官府的威嚴和神聖。   案件開堂審理,等原告、被告雙方說完後,林知縣已經心中有數,驚堂木高高舉起,就要拍案判決。   此時,匆匆趕來的師爺在林知縣耳邊竊語幾句,林知縣臉色大變,頓時想抽自己幾巴掌。   隻怪自己多管閑事,公開受理這種案情,搞得自己進退兩難。   事情其實不能算麻煩,在官府的威嚴及棍棒的恐嚇下,什麼魑魅鬼魎,邪魔歪道都會現出原形。   麻煩的是剛剛師爺說了,蚊香寺的後臺,是貴人,大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