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自我解剖的風格,我寫了很久,如果仔細計算,大概有了七八年。 我總覺得在適當的年紀裡,我超越了同齡人太多經歷,導致我與同齡人不合。 但我的閱歷雖然老成,但內心又社恐,所以我壓根又覺得自己長不大。 可能保持年輕的秘訣,也在這裡。 拿起筆寫東西的時候,我總覺得我整個人都是精神的,這是天生的喜好,是來自骨髓的契合。 我總覺得真正寫書的人,有幾分傲骨。 這點上,我自己非常明顯。 一直有著養活自己的事業,便可以隨心而欲寫點自己喜歡的東西。 後來覺得這種漫無目的,大概隻有自己喜歡這種文風。 名著是深奧的,是可以反復值得閱讀,是能經過時間打磨然後歸於饋贈給文學的禮物。 我希望我的某些作品可以耐得住時間推敲,又或許我想到了什麼,又開始寫些什麼。 —— 我克製住自己不去哭,我認為人應該冷血一點,那樣才會有光明照射到心裡。 我其實一點也不想哭,隻是看到某些人的樣子,會讓我覺得他們該死。 那個平白無故長著圓餅臉的女人,我看著她說話的時候,一直在想她要是在油鍋裡麵炸一遍,她會不會變聰明一點。 貪圖著我的東西,為什麼還要裝無辜呢? 逼著我去發瘋,就能掩蓋他們的罪孽,所以我很平靜,因為我想逼他們發瘋。 —— 我看到了生命永泣,愀然回首便覺深秋。 當下隻有一個願望,誰盜取我應有的東西,皆用害病和死亡得到懲罰。 —— 提筆好似泣血,舊封亦是難得。 我從不信童話故事,可偏偏不信就抱著僥幸去信,拖入深淵才知夢醒宿命輪回。 時間交錯,執念永恒。 歸來在原地,風雨無懼。 好久不見,停筆好久,願我往後屬於故事,亦是書寫者。 重來仍舊繁華一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