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五章 小小作文(2 / 2)

紙馬香鋪 前後卿 4343 字 8個月前

其實她的東西一點也不多,但是每件都重如千斤,令我連拿起的勇氣都沒有。

她在我這兒呆了43天,但隻有一個小書包,一個還算是溫暖的床位,以及幾件悉心碼放在枕頭邊的衣服。

那是我前些天給安然買的過年新衣,買的時候她很新奇,我同她說新年前一天才能開始穿,她就放在了枕頭邊,說每天起床的時候看到衣服都能有好心情。

但,她偏偏就死在了距離天明沒幾個小時的夜裡。

連太陽的光,都沒能照拂在她的身上。

我站了許久,這才將衣服連同被褥一起抬起,交給在一旁垂首不語的小四十,我自己則是拿上了書包,邊走邊囑咐道:

“拿到樓下的火盆邊,我們給安然燒去,讓她路上也能暖和些。”

我們倆將平常燒元寶的火盆重新升起,然後一點點的往裡麵加東西。

火光很盛,有些灼燒人眼。

我從書包裡一本本取出安然的課本,放進火光之中。

直到有一張試卷從課本的邊角掉落下來,我撿起來正要放入火盆,卻發現這是安然寫的一篇作文。

作文的標題是《想當一個賣地瓜的小女孩》。

安然的字並不好看,甚至有些歪膩。

但扭曲的火光之中,我還是看出了那些字寫的是什麼——

【我喜歡我的姐姐,她說她叫留白,我趁她不注意的時候查過這個名字的意思,說是書畫作品中需要留下相應的空白,留有想象空間的意思。

姐姐果然很不一樣,連名字都這麼美。

姐姐還和我說,我烤地瓜和考大學一樣厲害,我的成績不好,所以就想當一個烤地瓜的小女孩或者老太婆,都可以。

我希望我的姐姐能夠活到八十歲,因為我比姐姐小五歲,我七十五歲的時候,姐姐應該還有牙齒,我的手腳應該也還麻利,我還能給她烤最甜的地瓜。】

這個傻瓜。

我其實,也沒有那麼愛吃地瓜。

安然記住了我叫留白,但怎麼就沒有能記住我姓屠呢?

屠,徒。

屠留白,徒留白。

徒勞留白也許,就如同我的命格一般,我留不住任何想要留住的東西,隻會重復黴運與失去,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 一切都沒有意義。

我將那張作文扔進火盆,看著她一點點的燃盡。

不知過了多久,火盆慢慢熄滅,紙馬香鋪門口突然人影晃動,走進來一個人——

熟人,魯父。

魯父的神色有些罕見的疲憊,沉聲開口道:

“我們要離開安興,回雲夢了。”

“娜娜說你肯定不想見她,所以托我把這張紙條給你。”

“山水一程,後會有期。”

許青青的出場在第24章美婦,想回去看一眼的寶子們看我之路哈~

這種布局挖坑埋坑的感覺實在是太舒服了(叉腰)

之前說公輸忌不是男主,是因為他算是女主的乾爹的老婆和前任生的兒子.勉強算上哥哥(眼神飄忽)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