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垂眸之月(1 / 1)

霧鄉獵夢人 程劍心 5152 字 8個月前

跟著警長下車的是一個瘦高男人,臉色冷峻,眉毛漆黑濃密,頭上卻是光溜溜的寸草不生。   羅夏還注意到,那個陌生男人身穿黑色教士法袍,左手腕纏繞的念珠連綴一塊銀色圓牌,上麵雕刻著一彎長了睫毛的月亮,仿佛低垂的眼簾。   “垂眸之月”,安眠教會的聖徽。   羅夏心頭一動,隱約猜到對方的來意。   ……   哈姆開著從表弟羅夏那裡借來的車,緩緩行駛在山間公路上。   路邊草地上,野餐的人們看見這臺優雅的銀灰色敞篷噴氣車,紛紛向哈姆投來艷羨的目光,其中不乏漂亮姑娘。   哈姆很享受這種感覺,不過很快就從陶醉中警醒,意識到自己隻是沾了表弟的光。   “羅夏啊羅夏,我真是搞不懂你小子!”   “放著開豪車泡妞的美事兒不乾,玩什麼高空無傘滑翔!要是被你爸媽知道,非得嚇出心臟病不可!”   吐槽歸吐槽,哈姆可沒忘記正事。   舉起照相機,透過廣角鏡頭,在空中搜尋羅夏的身影。   越過那些張開降落傘的滑翔者,哈姆很快就找到目標,按下快門,伴隨一道閃光,將表弟淩空翱翔的英姿保存在底片上。   “如果我把這張照片登在報上,羅夏不會生氣吧?”哈姆自言自語,拿不定主意。   “滑翔家俱樂部”唯一的平民會員,十六歲的天才鑲嵌師,首次挑戰兩千尺高空無傘滑翔就大獲成功,這是一條很有價值的新聞素材。   唯一的問題是表弟未必樂見自己的事跡登上報刊,成為人們茶餘飯後的談資。   在哈姆看來,表弟羅夏之所以不想出這種風頭,主要是不想被爸媽看到他在玩這種危險的極限運動,惹來大驚小怪的念叨。   正犯難的時候,相機鏡頭突然被擋住。   高大帥氣的金發青年站在車門外,單手叉腰,擋在鏡頭前方,一臉不高興的樣子。   “嘿!這不是我最親愛的朋友普林斯少爺嗎?”哈姆尬笑著放下相機,沒話找話,“真巧啊,沒想到會在這裡遇見您,您也是來參加滑翔家俱樂部的活動?”   金發青年麵無表情的搖了搖頭。   “自從十七歲那年我從雞冠峰頂跳下來,毫發無傷的完成高空無傘滑翔,就對這種遊戲失去熱情,已經快兩年沒參加活動。”   “那可真遺憾,普林斯少爺,您當初創下的記錄,今天將被一個更年輕的男孩刷新。”   哈姆得意的挺起胸脯。   “那人就是我的表弟羅夏,一位平民出身的天才少年,年僅十六歲就用自己製作的噴氣背包打破了您的記錄。”   “這的確很了不起。”普林斯平靜的說。   “順帶一說,我表弟不光擅長噴氣滑翔,還是阿佳妮夫人的學生,一位天才鑲嵌師!”   “侯爵夫人非常器重這個學生,這輛‘風行者V’噴氣車就是她送給羅夏的小禮物。”   哈姆拍了拍方向舵,胖乎乎的臉頰洋溢著與有榮焉的光彩。   “這是天才應得的待遇。”普林斯盯著哈姆,語調透出濃濃的怨念,“如果你肯好好寫完《流浪王子》,我也可以送你一件同樣的禮物。”   “拜托,那個故事已經連載結束了。”哈姆無奈的攤手。   “這隻是你的借口,那種不負責任的結局,我無法接受!”普林斯惱怒的提高聲調。   《流浪王子》是哈姆在《異聞周刊》連載的冒險小說,故事發生在一個虛構的王國,主角是國王與其情婦的私生子。   國王臨終時,決定把王位傳給私生子,這個決定激怒了教會和朝中重臣。   他們合夥篡改國王的遺詔,將國王的長子推上王位,年僅十三歲的主角則被流放。   背井離鄉的少年,在荒野中艱難求生,幸而吉人自有天相,屢次絕地逢生,獲得奇遇,學會強大的法術,還從堅固的巖石當中拔出傳說中能夠斬斷命運的寶劍。   王子在荒野中冒險,先後打敗了強盜、惡鬼、女巫、巨人和惡龍,時隔多年返回故鄉,打算向篡奪王位的兄長復仇。   寫到這個階段,故事就該收尾了。   哈姆覺得主角殺死同父異母的暴君兄長,奪回王位,未免流於俗套,就把主角兄長的人設改了,從無惡不作的暴君,改成愛民如子、治國有方的賢明君主。   在他的治理下,十年來國家得享太平,百姓安居樂業。   主角看到這種情況,不得不承認兄長比自己更適合當國王,復仇的信念也動搖了。   以他強大的武力,出其不意刺殺國王不是難事。   然而復仇之後,失去君主的國家必然陷入動蕩,自己有能力收拾這個爛攤子嗎?   十年來荒野流浪的生涯,使他成為一名強悍的遊俠,在治國方麵卻沒有任何經驗,況且弒君者未必能夠得到臣民的擁戴。   要不要為了復仇而刺殺一位賢明的君主,這個問題不僅令主角陷入糾結,哈姆身為作者也是猶豫不決。   從讀者的信件反饋來看,支持復仇和反對復仇的幾乎各占一半。   讀者是報刊的衣食父母,哈姆哪邊都不想得罪,索性編了個所謂的開放式結局:讓讀者自行想象,主角最終是否行刺兄長。   並非所有讀者都能接受這種爛尾結局,其中怨念最深的當屬報社的投資人,水晶家族的普林斯少爺。   這位貴族公子有一個很接地氣的愛好,閱讀報刊連載的冒險小說。   普林斯少爺一度癡迷哈姆撰寫的《流浪王子》,直接跑到報社來催更,結果在哈姆老爸的忽悠下,從粉絲變成了報社股東。   哈姆寫出這樣一個不負責任的結局,深深傷了普林斯的心,至今耿耿於懷。   “普林斯少爺,我這麼寫也是沒辦法的辦法。”哈姆滿臉委屈,“主角不報仇,讀者罵我,主角為了報仇殺死兄長,一位賢明的國王,讀者還是罵我,你要我怎樣?”   “我也不知道結局怎麼寫才能讓大家都滿意,但我確信落到這般地步都怪你亂改角色設定,自作自受!”普林斯沒好氣地數落道。   哈姆無法反駁,乾笑著岔開話題。   “我已經吸取教訓,決定換個筆名,寫一個更貼近現實的冒險故事,問題是我長這麼大還沒離開過臨風城,並不清楚城外的灰霧當中隱藏著哪些怪物,需要收集資料。”   普林斯眼睛一亮,突發奇想:“哈姆!我有一個好點子!你何不陪我出城旅行,記錄下咱們親身經歷的冒險事跡,以我為主角創作一本小說?”   “不好意思,我隻想編故事養家糊口而已,可不覺得自己真有資格當什麼冒險家!”   哈姆腦袋搖的好似撥浪鼓。   普林斯根本不理他的反對,興沖沖的說:“旅行期間的所有費用都由我來出,另外我還會預支一筆稿酬給你。”   “多少?”哈姆忍不住打聽。   普林斯舉起右手,沖他晃了晃。   “五千?”哈姆試探著問。   “五千……”普林斯不由笑出聲:“你也太小看自己的身價了,當我是你那個吝嗇的老爸啊?”   哈姆眨了眨眼睛,摸著下巴嘀咕:“真給我五萬稿酬,不用親自出門冒險,我也能給你編出一本精彩刺激的冒險小說。”   “不親自冒險,體驗生活,怎麼能寫出身臨其境的故事?”普林斯詫異地問。   “你說這些純屬外行話!事實上,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 別人的生活也可以成為我的創作素材。”哈姆大笑著說,“比如我在酒館請冒險者喝一杯啤酒,聽他講述自己的冒險生涯,把他的經歷移植到我的主角身上,還不是一樣?”   普林斯皺眉搖頭:“我不喜歡這種做法,我要成為名副其實的冒險小說男主角,容不得弄虛作假!”   哈姆嗤笑一聲,聳肩攤手:“那不好意思,你還是另請高明吧!”   普林斯拍著車窗微微一笑:“你表弟這臺車還不錯,你加入我的旅行團,除了稿酬,我再贈送你一臺同款噴氣車,怎麼樣?”   哈姆眨巴眨巴眼睛,艱難的吞了口唾沫。   他很想拒絕,無奈普林斯給的實在太多。   正猶豫的時候,忽然聽見爭吵聲。   扭頭望過去,一輛警車停在路邊,車上下來的兩個男人正在盤問羅夏,其中一個大光頭的態度看起來很不友好。   “出城冒險的事情以後再說,我表弟好像遇到麻煩了!”   哈姆匆忙跳下車,跑向表弟那邊。   普林斯認出了那個光頭男人,臉色微變,連忙追上哈姆,低聲告誡他不要沖動。   “正在跟你表弟談話的男人是麥考夫,安眠教會的高級監察官。”   “監察官好比教會內部的憲兵,專門調查涉嫌違法或者背叛信仰的聖職者,你表弟不是安眠使者,按理說跟他搭不上關係。”   普林斯的話,使哈姆忽然想起一個人。   “我表弟的女友伊如蘭就是一位安眠使者,該不會是她出事了吧?”   ……   求月票推薦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