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鬼、仙、神(1 / 1)

與此同時,在某仙氣飄飄的雲深不知處。兩個女子睜開了雙眼,從長相上看兩人都生得美麗動人,但一個文靜、賢淑、溫婉,氣質優雅,另一個活潑好動,性格跳脫。她們正是蕭娢和韓曦月。   蕭娢經過四年的修行,已經達到了離體境,萬年以來第一人。   達到離體境,神魂才能離體,自由遨遊天地間,既是因為離體境神魂強大,能夠定位本體,也是因為,隻有達到離體境,神魂的智力、思維方式才能與本體一樣。   屬於虛無狀態的神魂,不能影響現實,也不會被現實所影響。但弱小的神魂總是渾渾噩噩的,一旦離體就會亂竄,最終迷失方向,從而讓人失魂。如果沒人指引方向,神魂一般是回不來的。   神魂不回來就會成為失魂者,失魂者一開始,表現為精神萎靡、嗜睡,此時神魂並裡本體不遠,當失魂者表現為癡呆時,就表明神魂離本體的距離太遠,不及時找回就會進入輪回。   或者誤入修仙者死亡後形成的陰煞之地。因屍體沒被處理,使得屍體體內儲存的靈氣與屍體腐爛的氣息以及修行者死前留下的負麵情緒相結合,從而形成陰氣。神魂被陰氣侵入,會變強大,但永遠不會產生神誌,並且會被負麵情緒所影響,變得暴躁、嗜血,見人便傷。這就是所謂的鬼。   韓某每晚的夢,正是蕭娢,通過韓曦月與韓某的血脈聯係,精準定位到了韓某的位置,從而帶著韓曦月,以靈魂姿態找到了韓某,從而才能成功入夢。如果不能精準定位,神魂想要入夢,就必須看到具體的人。   此時,韓曦月不安的帶著哭腔道:“小娢姐姐,我感受不到哥哥的血脈氣息了,他不會~不會……”   蕭娢:“不會,我能感覺到了他還活著,但不知為什麼血脈氣息消失了”   韓曦月:“血脈氣息消失,那我們是不是再也找不到哥哥了”   蕭娢:“我向他承諾過,隻要他活著,我們就一定會見麵的。既然已經知道他的具體位置,那麼我一定會回去,將他帶來,和所有人團聚”   要想跨越界域,就必須達到天地境,因為界域和界域之間是沒有靈力的,在天地境之前,修行之人隻能運用靈力才能在世間傲遊。並且界域與界域之間相隔的距離很遠,自身儲存的靈力根本不足以支撐自己,到達下個界域。再加上兩個界域規則之力的碰撞,常常會使空間混亂,產生黑洞,肉身不強者,觸之則死。   到達天地境後,就不用依托靈力了。能單憑肉身,腳踏虛空,領悟規則之力,縮地成寸。這便是仙人,真正的仙人,也稱真仙,此時天地間任何地方都可隨意前往,真正做到逍遙天地間,與天同壽。   離體境之後就是天地境,這是一道天塹,極少有人能達到,天地誕生之初至今,不過寥寥幾人。   不過也有一種長生法,那便是到達離體境後,拋棄肉身,專修神魂,通過信仰之力,將神魂由虛凝實。這便是成神。   拋棄肉身轉修神魂後,自身實力的強弱和信仰之力關聯巨大,信仰之力越多,實力越強,反之則越弱,當沒有信仰之力時,神軀就會逐漸腐朽,當徹底腐朽時,甚至不能進入輪回,隻能從天地間徹底消失。很多神會為了獲得信仰之力,也會為其他信仰之力多的神做事,隻為獲得長生,茍活於世,卻難獲逍遙。   即使如此,成神之路也是很多修士的選擇。有的執著於長生,因為這是他這一生都追求。有的執著於再次與所愛之人的相遇,希望又一次見到那朵相同的花。有一些隻是單純的認為入了輪回,我就不在是我。   當然還有一些立下大宏願者,他們好像就是為了消除人間疾苦而生的,在修行過程就開始宣傳自己的大誌向,宣揚自己的道,吸引信徒。到達離體境後,就舍了肉身,將神魂凝虛成實。而後又反哺信徒,使其免受折磨與苦難,信徒也更加信仰自己的神明,最終教眾又不斷發展壯大,形成良性循環。然後通過這源源不斷都信仰之力修煉,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最終領悟出規則之力,實現自己的大宏願,成為真神,主宰萬萬生靈。   真神隻能領悟自身界域的規則,當領悟規則之力的條數足夠多時,就會與界域融合,也就是所謂的合道,合道成功後,便是此方界域的主宰,也稱天道。   而真仙能領悟的規則之力是無限的,隻要是規則,都可以去領悟,而後化為己用。   不過兩者領悟規則之力的方式又有些不同。真神所謂的領悟規則之力其實有些不準確,更準確的來說是獲得規則之力,是由界域直接給的。而真仙卻是實實在在的領悟,必須靠自己去發現天地運行的規則,理解規則,最後再運用規則。   發現規則後,便是踏入天地境之時。此時能夠將規則纏於肉身和神魂上,因為規則具有不可滅的特質,此時你就像穿了一身鎧甲,肉身和神魂便不會受傷,不會腐朽,自身便能長生不死。   理解規則後,就可以對一些不可逆之事進行乾擾。比如,倘若你理解了生與死的規則,此時一個人馬上就要死了,但經過你的乾擾,他可能百年後才會死,但也僅僅是乾擾,最終結果不會變,而且乾擾次數越多效果越弱,也就是說,可能第一次乾擾,能讓其多活百年,第二次可能就隻能活五十年,次數過多就直接沒效果了。   能運用規則後,就能直接改結局。比如,一個結局是死的人,你可直接將結局改為生,那他便可長生。不過,這個境界至今還無人達到過。並且改變一個結局,涉及到的規則可不隻一條兩條,至於多少,沒人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