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千零二十四年三月一十五 晚上..(1 / 1)

去便利店麵試,夜班,八個半小時,過了,剛到家。   熟悉幾天就能上班,試用三個月,一月兩千七,一月兩天假。蠻好,山溝裡十八線的小城市,挑不了。   就是有點遠,離家6.5公裡,沒地鐵,而我暈公交。有一段路還超出了共享電動的運營範圍,所以先騎車往來,明天看看哪家共享電動的運營範圍夠大。蕁麻疹不允許這種程度的運動,能免則免。   老板娘聽到我二十歲,問了下學歷,又追問了一下,老實交代了心理疾病史,遺憾,不能回避,卻答了個遺傳原因。   還是不忍回顧,還是想遮掩。每個說謊的人是最先看穿謊言的人,倘若ta有良知,難免受其打擾。不過無所謂,這謊話原始般的出發點(本能的羞恥感)我已與之相處許久,習以為常了。   聽從命運的指引罷,它比我要洞察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