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實驗(1 / 1)

城堡變的熱鬧了起來…   以前這裡隻有兩個半人,吃個飯都要自己做。   但為了防止霍恩海姆搞事,格裡菲斯當然不可能帶其他人來。   但現如今,雙方達成了協議,霍恩海姆不能保證格裡菲斯是否留有後手,是絕對不敢有異動的。   相反,格裡菲斯活著,才能作為他的擋箭牌,遮掩住阿卡夏的目光。   而且,霍恩海姆已經成功轉換了生命形態,他並不在意幾百年的時間,並不會急功近利和冒風險。   他有足夠的時間,熬死格裡菲斯。   嗯,格裡菲斯表示,希望對方繼續保持這個思路。   因此,她果斷的給了對方,能夠自由活動的身體。   與此同時,她又通過卡蓮,購買了一批買斷終生製的女仆。   看著對麵懷疑的目光,格裡菲斯隻能鬱悶的解釋道,是城堡用啦,不是實驗用。   你的想法,真是即危險又失禮!   作為目前唯一的知情者,卡蓮若有所思道,難怪,夏洛特也在阿卡夏待的少了,你們已經開始入住了啊。   目前是兩邊住咯,格裡菲斯聳聳肩,好歹還要回來冥想一下的。   那也不錯啊,卡蓮琢磨道,看來我也要找個好地方,提前開始蓋啊,等到二階後就可以直接入住了。   那你加油,格裡菲斯隨意道,記得我要的人啊,質量好一點,別敷衍我!   卡蓮的確沒敷衍她,但價格也比市麵上的行情貴了三倍!   一位普通的侍女,培養到十二歲,即可出售,買斷價格也才五百銀幣。   乍看不貴,但實則,換成前世的購買力也是五十萬了。   金幣是巫師常用的貨幣,銀幣是貴族常用的貨幣,平民都用的是銅幣!   幾個銅幣,就能買一大塊麵包,當作一天的飯,雖然是最基本的食物,但說明銅幣的購買力並不低。   五百銀幣,可是五十萬銅幣。   能夠讓一家三口的平民,吃飽喝足的生活十年。   而且,這僅僅是普通侍女,如果再繼續培養幾年,教會一些知識和技能。   比如烹飪,剪裁,化妝,服飾搭配,貴族禮儀,酒類儲藏,花園打理,等等等等。   那麼,這種高級侍女,價錢就會直接翻一倍,變成一千銀幣,也即是一個金幣。   神根島上,就有很多這種,大型的知名培訓機構。   她們會從普通人那裡收來女孩,經過數年的統一培訓,普及教育。   然後,提供給島上的各大貴族,以及巫師們。   方式呢,當然是有租有賣,提供給阿卡夏的就是租賃模式。   而卡蓮,直接按照阿卡夏的標準,給格裡菲斯買斷了一批。   每位價值三枚金幣,整整一百名!   她們會負責打理城堡,負責烹飪啦,環境清潔啦,等各種零雜事物。   剛好,夏洛特想要種植一些草藥,她們也是好幫手。   精細的活乾不了,翻土澆水什麼的當然沒問題啦。   格裡菲斯又不做什麼危險實驗,除卻禁止她們去往二樓實驗室,其她地方隨意跑。   中央的巨大銅門持續保持打開,城堡建築的前半空間,也被進行微調,成為女仆們的生活區域。   和後半部分不同,這裡的空間被分為了十二層,每層都高逾十米。   一層,二層,三層都是開放式的公共區域,包括集體食堂,大型廚房,休閑區域。   剩餘九層就是居住區域,每層都擁有三十三個套間,以供女仆們居住。   格裡菲斯雖然要求人家提供服務,但她並不小氣,不會在衣食住行上吝嗇。   畢竟,她們有生之年,無法離開這裡。   生活無憂,實驗進度自然也很效率。   霍恩海姆是二階巫師,縱然一階的神文法術,一刻鐘就能象形出來一套模版,但他依然一周隻能進行一次。   將神文賦予黃金載體,巫師的精神力是會損耗的。   雖然可以恢復,但依然需要時間。   魔器的價格,有一半以上,其實都是巫師的精神力溢價和時間成本。   在單位時間內,巫師再厲害,他也隻能選擇給自己做實驗研究法術,還是打造成魔器出去賣,二選一。   也就是說,正常來說,二階巫師精神力恢復的快,研究神文法術模版,一周就可以進行一次。   一階巫師精神力恢復的慢,通常都是半個月或者一個月,才能進行一次。   當然,連續製造也可以,就是恢復時間會更長而已,總體效率不會變。   然而到了格裡菲斯這裡,她象形神文並賦予黃金載體,用時比霍恩海姆要慢一倍。   基礎神文法術模版,需要半個小時。   但是,她能連續二十四小時不間斷,看的霍恩海姆整個人都懵逼了。   要不要這麼拚啊?不,這不是拚命的問題啊,四十八套法術模版,把他這位二階巫師巔峰,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 榨乾都夠嗆啊。   區區一階巫師,怎麼做到的?   然而,時隔一天之後,又是四十八套法術模版,霍恩海姆是徹底無語了。   應該是巨龍變的吧,不,一定是巨龍變的吧!   格裡菲斯展現了一點異常,讓雙方的關係更和諧了。   大家都是見不得光,很容易被人抓去研究的,可謂是一條船上的人。   彼此都能威脅到對方,所以沒有威脅。   如此一來,一天就能搞定二階巫師幾乎一年的實驗量,效率簡直快的飛起。   最先優化的自然是防禦係,法術護盾。   這是最基本的法術模版,就是三神文。   霍恩海姆乃是積年的二階,自然不會亂碰運氣沒方向。   他直接建議道,城堡所在之處,位於千米高山峰頂。   這裡地勢險要,周圍別無遮擋,常年風吹不斷,不如弄個風之障壁?   格裡菲斯倒不反對,隻是感慨道,山還不夠高啊,風也不夠大啊。   閣下,霍恩海姆解釋道,城堡所在的山峰雖然不高,但位置很好。   此處位於群山環抱,周圍的山峰,高低錯落有致,無論從任何方向飛過,隻要不是直接經過頭頂,都很難被發現。   同時,山間溪水不斷,讓這裡經常性的雲霧繚繞,也擁有一定的隱蔽效果。   真要建在什麼,特別突兀且高聳的山峰頂部,風的確是夠大了,但估計早被阿卡夏發現了。   這話倒也有理,格裡菲斯默默點頭,真要那樣,也輪不到她來占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