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八 2份合同,全拒絕了(1 / 1)

顧寧之所以興奮,那是因為上了熱搜,那肯定能增加人氣,而人氣增加後,他就能圈更多的粉,賺更多的小錢錢。   可當他看到上熱搜的,並不隻有自己後,顧寧臉上的笑突然一頓。   丫的,怎麼是跟巨星一起上的熱搜呢?   不過也還好吧,有熱搜總比沒有好。   想開了的顧寧,這才開始吃起了關於自己的瓜。   【一首《晴天》一首《消愁》,這真的是一檔偶像選秀節目能誕生出來的嗎?】   【嗚嗚嗚,我記憶裡的那個女孩,最後也跟我說了拜拜,顧寧你賠我眼淚。】   【從第一期就開始關注顧寧了,為什麼他能寫出這麼傷感的歌?是因為也有一個女孩跟他說拜拜了嗎?】   【情情愛愛的有什麼好聽?還是《消愁》比較合我胃口。】   【都好聽都好聽,大家不要拉踩,希望大家一起到《明日之子》支持這兩位非常有才華的大男孩。】   【支持樓上,無論是《晴天》還是《消愁》,都是非常好聽的歌,感覺排行榜上的歌一下子就不好聽了。】   【那為什麼你會把《晴天》放在前麵呢?這不是說明你也覺得《晴天》要好過《消愁》嗎?】   【杠精滾粗!】   ......   這特喵有人在引戰?   顧寧有些無語,看著網友們在互相對比,他真的不知道該說些什麼好。   不過這波流量他是吃了個盆滿缽滿,他看了一眼粉絲數,已經突破二十萬了。   《晴天》已經露出了成為熱歌的跡象,有人喜歡很正常,沒人喜歡也很正常。   但顧寧堅信著,隨著他“創作”出一首又一首作品,那每一首歌都會在一些人心中,成為封神的存在。   畢竟蘿卜白菜,各有所愛嘛!   “唔~包子,今天你乾嘛去了?一整天都不見人。”   六點多的時候,顧寧跟包子一起到節目組的食堂裡吃飯。   顧寧往嘴裡塞了一大塊紅燒肉,語氣有些含糊地問道。   他一大早醒來就不見包子人影了,直到下午四點多才回來,也告訴了他上熱搜的事。   “我跟巨星他們玩去了。”   “哦哦!”   包子的確是喜歡跟巨星他們混在一起,聊聊音樂,一起展示自己的作品之類的。   有時候包子還邀請過顧寧,要不要跟讓他們一起玩。   顧寧拒絕了,有那時間,還不如多肝兩首歌出來。   “對了顧寧哥,巨星跟周震北,還有馬伯謙都跟節目組簽約了。”   突然,包子放低了語氣,對顧寧說出了一個在他看來十分了不得的消息,甚至在說之前,他還環顧四周,發現沒有人在注意這邊後,才說出來的。   “哦是嗎?那節目組有沒有找你簽約?”   顧寧自然知道包子所說的節目組,究竟是哪一家經紀公司。   除了挖機機挖還能有誰?就在前不久的時候,對方也想簽下自己來著。   “嗯嗯找了,不過我給拒絕了。”   包子的回答讓顧寧有些不解,他不明白為什麼包子會拒絕經紀公司拋出的橄欖枝。   畢竟又不是誰都像他一樣,有著外掛,如果想包子這樣的,能簽進娛樂公司的話,那後續發展肯定會好很多。   然後在包子的陳述下,顧寧才知道了為什麼對方會拒絕挖機機挖的簽約了。   全是經紀合約鬧的,對方給包子開出了一個一九分成的合約,雖然包子沒成年,像個小孩。   但要把他當小孩子騙的話,那就特錯特錯了。   包子表示,不會淪為給資本賣命的工具。   其實一九分成在娛樂圈裡也是十分的常見,特別是沒有什麼特長優勢的那些個愛豆練習生們。   你是個新人,公司要花重大的代價把你捧紅,然後你還想跟公司平分秋色不成?   能給到三七,都算是你條件非常好的了。   什麼你不簽?那滾吧!我們換一個捧。   得知巨星、周震北跟馬伯謙早早就簽約了節目出品方,再加上前世《明日之子》的最終排名,顧寧也看出來了,什麼才華戰勝了資本,那全是笑話,營銷人設罷了。   就在吃完飯,顧寧想要回寢室繼續肝的時候,節目組的工作人員突然找來了。   “顧寧,吃飽了吧?節目組高層找你有點事,你跟我來。”   顧寧讓包子自己先回去後,就跟著工作人員走了。   ......   “顧寧哥!找伱什麼事啊?”   晚上八點左右,顧寧回到了寢室,包子見顧寧回來後,就特別好奇地湊了上來。   “找我簽約唄!還能有什麼事?”   剛才在那名工作人員的帶領下,顧寧又見到了上次挖機機挖的人。   對方直接甩了一張合同過來,讓顧寧好好考慮一下。   當時顧寧拿起合同,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一看是三七分成,而且還包括他後續創作出來的歌曲版權在其中的時候,顧寧想也沒想就拒絕了。   不過這顯然在對方的意料之內,隻見對方又拿出了一份合同,是四六分成的。   “這是我們給出最高的條件了,茅不易簽的也是這個合同。”   “你初出茅廬,可能覺得自己隻拿到四成會不平衡。”   “但你要知道,隻要你簽了這份合同後,那公司一定會不留餘力的打造你,這其中的花費也是非常龐大的。”   任對方說得天花亂墜,顧寧都是不為所動。   “蔡總,我現在隻想把所有的心思放在比賽,放在創作上,暫時沒有簽經紀公司的打算。”   顧寧再次拒絕了,因為要是他簽下這份合同的話,那豈不是賣身身給挖機機挖十年了?   當然,如果隻是普通的經紀約的話,顧寧還會考慮一下,但你挖機機挖想全部占有,哪有這麼好的事?   經紀合同按照內容的不同可以分為三類,第一是經紀約,主要涉及演出和廣告,處於基礎地位。   第二是唱片約,主要涉及的是唱片專輯。   第三是詞曲約,涉及的是歌手的原創詞曲。   第一種經紀合約顧寧還能考慮,但後麵兩種,我為什麼要與你共享呢?   要知道如今可是版權為王的時代,我把六成版權交給你,是你瘋了還是我起猛了?   畢竟歌曲版權對於一個歌手來說,是最為重要的東西,如果顧寧把這個交給別人,還是超過了一半。   那會讓人笑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