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內容語音轉文字,可能有的地方會轉換不準) 今天去了趟公安局。 這不,昨天的盜號風波嗎~ 起初給我發消息的那個人,他的賬號原本是被盜了的。然後它向我借錢,失敗了,不過也盜了我的QQ號~給我造成一定影響。但是向她的其他好友借錢成功了。 然後就說她的其他好友,一個借了180的,60的100。她(LJ)他又背鍋替片子還了錢還了一半。 唉,出於無奈,她叫我一起去警局報警,問我走不走。他已經打過110了,然後對方說網絡那個電信詐騙,需要去警局報案。 起先我們也知道,未滿3000元不予立案。但是我們覺得騙了一個人就是一二百,一二百,好多人肯定那個數目累積下來。有個千兒800也說不定。 於是我們還是就去了警局報案。 我還挺高興的,第一次去警局報案。 進電信詐騙受理辦公室,我一直保持我初始表情(微笑)。 然後我就一直微笑著,慷慨激昂的稱述事實,仿佛我是那個“背鍋俠”一樣。 但盡管我義憤填膺的說了一大堆。我以為隻要調查ID地址,一定可以查出來方位的。 但得到的回答依舊還是:未及三千不予立案。 最後負責人說讓我們買個教訓,另外如果此人詐騙極多,還有其他人也來報案,人多了,一個人一二百的,二三十人,兩三千,到時候我們通知你吧,等到那時候就是立案專查的時候。 出了警局朋友(CXH)不禁感慨“為人民服務?” 雖然說感同身受吧,但製度就是這樣,若從製度上考慮,這樣規定何嘗不是社會資源的最大化利用呢,警察局就那麼幾個人,如果天天給人民調查幾十塊,一百塊的詐騙案,誰去抓捕社會之窮兇極惡之人? 讓社會資源實現最大化利用,保一方平安,我想這才是警察之責任。 但兩極反轉,身為一個學生我也異常同情我的朋友。如果站在學生的角度講,學生能有多少錢被騙的學生,再有錢,也不可能一次性被騙個一兩千(個例除外)。一二百已經是夠多的了。但確實就是不予立案。 學生和老人為什麼會成為社會上最容易受騙的群體,這或許也就是法律的漏洞了吧。 其實歸根結底,想一想的話,學生防騙意識不強,這是其一。社會上,法律上的確關於學生被騙,咱就金額這一方麵。怎麼說呢?就是哎呀,反正就是沒辦法。咱也不是專家,但從我個人學生的角度來看,我覺得這就是法律的漏洞。 可能這是不成熟的意見,因為我也不知道該如何解決。就像我上麵說的,社會資源的最大化。 也許社會就是這樣必要的,傷害,必要的挫折,一個人總是要經歷的。這也就是人生。從哲學上看,的確是這樣。社會讓人成長,讓人進步。 不可能什麼小毛小病,警察局人民政府都管得了,政治書上有一句話說得好。政府,有的要管,有的必須管,但也不能什麼都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