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第八百六十四章 林啟晟問我在人間世界的此生有家族遺傳病,為什麼不去早治療? 我說我從小就很愛吃甜的東西,我小學三四年級的時候,我左側大牙已有蛀牙,這顆牙齒越壞越多,連金屬填充物都掉了。後來在冰城的一家口腔診所做的根管治療,又做的四百多的烤瓷牙冠,是我爸帶我看的病。 在我中考後的暑假,我媽帶我去做牙型矯正,我嫌戴牙套牙齒會痛,而且戴金屬牙套不好看,不像現在的隱形加高效矯正的牙套好用,就沒做牙齒整形,這直接造成了未來的牙齒牙周的不良隱患。 一些有遺傳牙周病的人,如果牙型不密集不整齊,很可能進一步增加牙周病的提前發作。 在我二十五歲上班那年,我右側的大牙頂部壞了一小部分,也是蛀牙害的,本來可以用樹脂補牙,但戴眼鏡的三十歲左右的男醫生,它執意說要做根管治療。 我說這個牙在那時不痛,壞的隻是牙齒表麵,但這個醫生堅決說已經壞的挺深,不能補牙,隻能根管治療滅活牙神經,再用烤瓷牙冠包裹牙體,和我左側的大牙做一樣的治療。已經死的牙齒會變得脆弱,應用烤瓷牙冠保護牙體。 因為牙沒什麼痛感,隻是表麵缺損一部分,所以我決定不治了,當時在郊區的那個中型醫院,補牙隻要一百左右,但根管治療加最便宜的烤瓷牙冠要一千多塊錢,而且根管以後,牙齒死了,我不想這樣治牙,這個已經有缺損的大牙還可以將就的用。 這個醫生說我的牙周未來狀況會很差,它說做牙科大夫挺多年,第一次看二十來歲的年輕人有這樣的牙周狀態,樣子這樣年輕,可牙周狀態和中年人差不多,勸我去名校附屬牙科醫院掛專家號看病,早點治療,還有可能延緩和控製住牙周病的惡化,嚴重牙周病會讓患者長期痛苦,咀嚼食物疼痛,食品不充分嚼碎,對消化係統很不利。但我當時哪有那個錢,去著名醫院讓專家給做牙周治療,我真的治不起。 我嘴硬的和幾個牙醫說,我又不是得了絕癥,即使我體驗過牙痛不是病,牙痛起來要人命的可怕經歷,但覺得肉體年輕,還不至於牙病這樣嚴重,有個女牙醫說也是為了患者好,提的建議。 在我二十六歲的春夏之交,我偶遇酒吧營銷,覺得他們的工作還可以,我於是也想在一個酒吧做兼職,就是林啟晟你請我和金湖嶽吃烤鴨的那個酒吧的原型店鋪。 在人間世界,已經倒閉多年的酒吧,早換成別的店了,但我讓這家店以原樣在星蓮世界的那條街道重現出來,還有了那些劇情。 因為我當時大量發名片,要和陌生人打招呼,我大量的吃口香糖,對左側粘的烤瓷牙冠不好,補牙之後,少吃太黏的東西。 但兼職工作不順利,我不但沒賺到拉顧客到店裡消費的提成,還被別的酒吧的人圍堵,要交出名片!那個對有錢人很殷勤的挺瘦的酒吧副總監,也不跟我講清楚行業規則,我看他對別人不錯,對我很一般。 在我嘗試幾次,沒做好這個兼職,也就不做了。我繼續我的物業本職工作,過得安穩太平,雖然賺錢賺的少,但平時沒什麼惡事發生,夜班工作非常穩定,在單位的大多時候,我隻跟熟悉的人接觸。 我當年在那個酒吧,目睹到了燈火酒綠之中的活澀生香的輕狂悸動,隨著震動巨響之間的勁爆舞曲,不少顧客在酒吧裡尋歡作樂,夜場歡縱氛圍甚濃。 有個陌生男人在舞池跳著,它無賴一樣的對路過舞池的我豎起手指,我沒理它,可能是有病。 被精神病挑釁打仗,可能還得賠錢給精神病,有些人在觸犯法律後,會開精神病證明來妄圖減輕罪行。法律麵前,人人平等,犯法了就是犯法,應該一視同仁,按明確的法律規章來量刑,對犯罪後才開具的精神病證明,應當酌情不予采納,這是對受害人尊重和公正,這樣社會才能更安定,讓有些罪人難以鉆漏子。 有個穿著黑色馬甲白色襯衫的男服務員給我送大的毛絨娃娃,但我不買。這人第一次笑顏言開,第二次冷臉路過,不買東西,不想再給笑容,倒是很現實。 我在酒吧兼職幾次,穿著西裝革履,除了體重二百斤左右,但我一米八五的身高,經過精心打扮,夜晚燈光下顯得高大帥氣。我西裝上戴著三色人造水晶的胸針,雖然是鍍白金的,但樣子顯得還不錯。 有個穿著襯衫休閑褲的年輕白人老外就問我的胸針在哪買的,夢生和林啟晟你說過這件事,那件西裝外套和廉價胸針,已經被林啟晟你強要走了。 林啟晟點了點頭,說那套真品西裝和胸針已經是他的,以後放到他神宮寢殿的衣櫃裡,他不讓我要回去!我說好的。 我接著說話,記錄或重提我人生過去的一些經歷。 曾經我坐地鐵,有次碰到個男的,直接要錢,他以為我穿著體麵,能給點錢,但我沒給,他也沒再多說。 我以前在路上,也數次碰到管我要錢的人。有一對女人還嫌我給的錢少,給錢就不錯了,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還嫌棄錢給的少,我感覺她倆當時賺的比我多,還兼職開口要錢。 當年我上高中時,平時我坐公交車在家和學校往返,車程在不堵車的時候,二十分鐘多一點。 有次,我心血來潮,不坐公交車,走一兩個小時回的家,當做鍛煉身體,經常運動,會讓體型變得勻稱有型,身體充滿活力氣息。 碰到一對女人管我要錢,一個麵色灰暗的女人說它要去火車站,管我要五十,未來還我一百,旁邊的女人她說這孩子走路回家,別管他要了,那個女人說看他穿的外套還可以。 當時的我穿著綠色的校服校褲,和灰藍色的休閑外套,一看我就是學生,雖然接近二百斤的形象並不出眾,但我同學說我氣質很好,有時慈眉善目,常帶笑容。 我當時不知道為什麼,真的給錢了,我兜裡一共才二十多塊錢的現金,每次公車買票兩塊錢,一天四塊。 我給了這個愁眉苦臉一臉哭相的女人二十塊錢,這是我此生給不是乞丐的乞丐錢最多的一次。 這個女人管走路回家的學生,它開口就要五十,當然如果更多更好,它雖然窮,但我看穿它不是什麼善類。當時五十塊錢足夠一個學生在學校餐廳吃一周的午餐,十幾年前的五十塊錢不算多,但也不少。 此生的我並不大方,我當時明知道被騙,但還是給了這個錢,留幾塊錢得坐公交車。我不知道做的是對是錯,自己還是管父母要錢花的,卻拿父母的錢施舍給騙子,做法確實有問題,等自己有錢,再多做慈善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