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三章 商業婚姻一十九(2 / 2)

雖然沈老爺子不想兒子坐牢,但對他們殺沈放,還是不滿的,所以就剔除了兩人的繼承資格,這樣一來,就隻有沈父等四人繼承財產了。

一開始還有韓冬梅的兩個兒子,畢竟韓冬梅跟崔如蘭等人不一樣,沒背叛他,他對他們的觀感自然就不會那麼差。

沈聿讓他暫時不要急,說處理好他們那邊的股份就來接收他這邊的股份。

後來想了想,沈老爺子還是算了,畢竟這兩個兒子,要殺沈放,他們之前的財產已有不少了,他的遺產,就不給他們了吧。

不過這些人是蹦躂不了什麼的,因為,其他人在第二份遺囑中,已經排除在繼承權之外了。

這也是為什麼沈聿想讓沈楓的遺囑成功的原因,因為沈老爺子立第一份遺囑的時候,沈家那些破事還沒冒出來,所以第一份遺囑裡,崔如蘭等人的兒子,還是能繼承遺產的。

但在第二份遺囑中,沈家的破事已經曝光了,所以沈老爺子在第二份遺囑中,列明了繼承人名單。

那些人跑來鬧也沒用,因為不在第二份遺囑的繼承名單中。

沈楓看了,趕緊找沈聿,說要轉移股份,他好拿到很多錢,要不然再放在手上下去,沈聿反悔不要,他這股份就要成廢紙了。

雖然這個錢不多,但再少也要,不能便宜了沈放等人。

卻說沈楓得到大頭後,沈父、沈二叔、沈放,還有一個私生子,四人就瓜分剩下的兩成。

沈父成了大股東,他沒管理公司的能力,到他手上,沈氏的股價也沒起來,於是沈父就讓沈聿管理,想讓股價回來。

但,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 不光這四人,沈老爺子其他的兒子,包括監獄裡的兒子,也都跳出來要分這個錢。

沈聿一開始沒答應,說沈氏現在四分五裂,不好管理,他不想接手這一團亂麻的公司,準備自己開公司,說到時不比呆在沈氏差,畢竟在沈氏,他又沒多少股份,勞心勞力也賺不了幾個錢,為什麼要在這兒辛苦?

最後還是沈父他給轉了十個點的股份,表示隻要股價回來了,這十個點的股份,就相當於五百億資產了,不比他自己開公司強?

——從沈父在這樣的絕境下,都隻給沈聿十個點的股份,沈聿讓沈楓搶遺產是搶對了,因為絕境下,沈父都不願意將所有的股份給沈聿,更何況,他要得了大頭股份,沈氏沒四分五裂,股價較高,他沒到絕境的時候,隻怕是更不會將股份給沈聿的了。

沈聿看沈父給他轉了十個點的股份,這才答應沈父,到時管理沈氏。

眼看沈父成了大股東,接下來,沈聿就錢,從沈楓手中買來了他手中的股份,自然是遠超市場價的,畢竟按市場價的話,他那點股份已經不值幾個錢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