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九章 兇宅試住員一(1 / 2)

讓兒子代他們找琳瑯要錢,張父張母覺得,這是個不錯的方法。

而張大哥也覺得,這樣要錢,張琳瑯就不能怪他了,因為不是他找她要錢,而是他替父母找她要錢。

是,家裡所有的財產的確是給了自己,沒給她,按傳統,的確女兒就不用養老了,但,這不是到了新時代嗎?現在的法律,可規定了,無論兒女有沒有得到財產,反正養大了,都是要給父母贍養的,這是你的義務,張父張母這樣的農村人不懂,讀過書的他可是懂的!所以張琳瑯要是因為張父張母將所有財產都給了他,就打算逃避贍養義務,那是不可能的!

他找張琳瑯要錢,那是光明正大的。

所以當下張大哥得了張父張母的同意,馬上便給琳瑯打電話,說這事。

琳瑯看張大哥給自己打電話,心中多多少少知道是為了什麼,當下不由冷笑,但還是接了起來。

“哥,有什麼事嗎?”

張大哥倒也沒拐彎抹角,而是直奔主題,態度不太好地硬梆梆地道:“你說什麼事?你不回來過年就算了,都不給爸媽一點過年錢嗎?”

琳瑯道:“我今年買了房子,自己手頭都緊張呢,沒錢給。”

琳瑯可沒忘記,之前原身年年給張父張母張大哥夫妻錢,按贍養的規矩,原身給了那麼多,也太多了,所以她可以免給幾年,等平攤下來達到了她覺得該給的贍養數額,再接著給不遲——不過按原身給的數額,她大概好多年都不用給了,因為原身給的太多了。

其實琳瑯不是冷血的人,要是張父張母對原身好,那琳瑯肯定會多給,不會按國家法定的贍養數額來;但既然張父張母對原身不好,那他們就隻配得到法定的贍養數額,多一分她都不會給。

財產全給兒子,贍養卻找女兒……嗬,哪兒涼快哪兒呆著去。

有人可能說,父母的錢,想給誰就給誰,那也一樣,父母不愛女兒——別說他們是愛的,錢在哪兒愛在哪兒,連錢都不願意給,還說愛?——女兒也可以不愛父母,隻給法定贍養就行了,畢竟女兒的錢,也同樣,想不給誰就不給誰。

張大哥聽了琳瑯的推脫,當下便道:“就算買了房,對父母的贍養,那也不能斷啊。”

琳瑯聽了不由發出一聲嘲笑,道:“你給了嗎?天天讓父母補貼的東西,還好意思說我沒贍養?”

不等張大哥狡辯,說他贍養了——反正就是這麼說了,琳瑯也沒法查——就聽琳瑯接著道:“本來我不想撕破臉,但既然你臉皮這樣厚,得了便宜還想站在道德製高點上對我指指點點,那我就把事說清楚——他們沒給我一分錢財產,我也就隻打算負擔法定的贍養數額,而我這些年,給他們的錢,超的太多了,所以等這些錢平攤下來,降到了法定數額,我再繼續給。”

“你們要不服,就去打官司,讓人知道張家父母為了錢,把女兒告上法庭,我到時再列一列這些年,我給了他們多少錢,他們可給過我錢,他們的錢去了哪兒,讓網友評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