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被限定死的案件!(1 / 1)

你會閑著沒事,將手裡的錢給燒掉?   不會。   那如果,你燒掉一萬,有人會給你十萬呢!?   同理。   兇手不會無緣無故生出讓‘人頭狗’活過來的想法,絕對有一個理由!   “移植人頭,目的是為了造出人頭狗?不,目的是讓人頭狗活。”   “而本質,便是‘活’這個字!”   許生笑道。   本質是活,那兇手製造案件的真正目的,便是讓死人活過來。   這是他的欲望。   欲望是怎麼形成的?   與身處環境,條件向上,與環境截然相反的東西!   比如,你窮的褲衩子都穿不上,欲望自然是有錢。   你要是有錢,難道欲望是變得很窮?   同理。   兇手想要死物活過來,那他的動力,他的環境,自然是有人‘死亡’!   “還得是關係密切的人!”   許生肯定的說道。   舉個例子。   你看到一個陌生人被人持刀殘忍殺害,你會憤怒,沖上去對峙?   有人會沖上去,但不會憤怒。   如果,這個被持刀殺害的,是自己的親人呢?比如母親,父親,孩子。   不說死沒死,就是剛被持刀挾持的那一刻,腎上腺素都會第一時間滿功率加持全身!   同理,兇手為此不惜殺害至少兩人,絕不會是因為外人死亡才出現的動力!   “你是說......”   “兇手身邊,有親近的人死亡,並且疑似死法和人頭有關!?”   李勝眼角一抽,他總覺得這案子和之前他所偵查過的任何案子都不同。   瘋子......   簡直就是個瘋子!   不對,如果兇手的思維,和許生之前推測的相同,是個從未與知識交流過信息的人,那麼,在對方思維中,或許移植人頭的行為,一點問題沒有......   “沒錯。”   許生點點頭,說著,他又補充信息,“由此可得,兇手的目標誕生,和受害者脫不了乾係!”   “換句話說......”   和受害者脫不了乾係?   一旁的警察愣住,隨即小張立馬道:   “兇手不是隨機殺人!?”   世界上有種案子很難破。   那就是由精神病引起的隨機殺人,完全沒來由,就是單純想讓你死的案子。   但眼前這案子,明顯不是這種。   “你覺得是嗎?”   許生反問對方。   “第一案發現場,和第二案發現場,間隔十餘公裡!”   “但兩人的死亡時間,卻間隔不到一天,並且兇手均清楚的知道周圍的流浪狗,殺完人後,能第一時間找到狗的身體。”   “他的目的明確,思維清晰,殺人地點了如指掌,知曉受害者在家的時間,明白自己完成目標所需的條件,要做的事他十分清楚!”   “你覺得,就這樣,兇手還是隨機殺人?”   確實,殺了第一人後,半天多點的時間,精準趕到十餘公裡外殺人,隨即再帶著腦袋,找到周圍的流浪狗......   這不是提前踩點,提前預謀,絕對完不成!   眾警察啞然,連環殺人的性質才剛確定不久,信息還沒采集完呢,他們是真沒時間思索這些......   “如果,受害者真和兇手有關係......”   “並且,兇手身邊那人,死亡原因和受害者有關的話......”   李勝眉頭一鎖,他想到一個問題。   “受害者是如何傷害到兇手身邊人的?”   “兩個完全不認識的人,沒怎麼接觸過,是如何共同得罪一個人的?”   已知,受害者兩人互不認識,未說過話,手機裡沒有聯係方式,沒有血緣關係,工作內容,年齡,時間段,均不同!   連居住地點都不同,距離十多公裡。   如此,兩素不相識的人,是如何對兇手的人,造成生命影響的!?   “你問我,我問誰?”   “目前我不知道,但我們可以從確定的‘結果’,反向推導信息!”   許生沉思片刻,他腦子裡立馬有了許多種害人的法子。   “首先,我們先總結一下,兇手的信息。”   “目前,兇手為男性,年齡不詳,居住地帶隨機,並且擁有足夠充裕的時間殺人,又或是提前謀劃計劃。”   “從思維層麵,以及時間和居住地點來推測,身份大概是拾荒者、乞丐,又或是留守兒童,因為親人受到傷害,所以才會選擇進行報復,而對方與受害者產生矛盾的地點,最清晰直觀的便是......”   說著,許生一頓,再次開口。   “雙方活動範圍的共同處!”   “拾荒者擁有固定的活動範圍,幾乎不會改變動向,除非兇手習慣流浪,邊走邊拾荒。”   在同一個地點拾荒十年,和邊走邊拾荒做對比......   就好比伱在家附近,想吃東西外出,和在外地,想吃東西外出,尋找店鋪時的心情。   一個了如指掌,另一個略顯迷茫。   從目前得到的信息來看,兇手對江三市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所以排除第二選擇!   “概率較小,按照概率大的,當成兇手擁有自己的地盤,那麼這個地盤便是對方的活動範圍,輕易不會出去。”   人是有固定的行動範圍的。   普通人,如果回憶一下自己的活動範圍,就會發現自己幾乎是兩點一線的方式。   並且,這個範圍往往會被身份所固定死!   舉個例子。   學生身份,以半年為時間期限,回憶過後,便會發現幾乎是家和學校兩點一線的活動範圍,並且去上學的路幾乎也隻會走同一條!   再者,普通的工作社畜。   活動軌跡:家,公交或者地鐵,工作地鐵,下班回家依舊公交地鐵,勞累一天回家,偶爾去家附近幾公裡的娛樂地點玩玩,但也僅限於上網,或者吃飯。   當然,活動範圍有可能會更遠,比如幾百公裡,但這種大多都是提前計劃的,比如上班時提前想著放假的生活安排。   這種東西很好查,但警察沒異樣,就代表,受害者兩人,並未有改變的想法。   也就是說.....   受害者和兇手之間,兩人均無改變想法,但依舊在固定活動範圍內發生矛盾的話......   “那他們的活動範圍,必然會有一部分相同!”   許生認真的說道。   “某個地點,兩名受害者,兇手,包括未出現的受害者,一定在這出現過!”   活動範圍,在信息時代還沒來的時候,產生的矛盾幾乎被這四個字限定到死!   你遇不到對方,就無法產生矛盾!   而如果你遇到了,那你二人的活動範圍,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 必然是某部分相同。   比如,去北極玩的,沒辦法被在南極的人毆打至死。   但卻可以被同樣去北極玩的人毆打死亡!   “所以,你的意思是......”   李勝眼前一亮,他有點理解許生的想法,逐漸跟上對方的思路。   “兇手的身份我們猜測的不一定準確......”   “但受害者的身份我們了解的很足夠!”   “也就是說,隻要將行動地點文字化,然後從這些文字裡,摳出符合兇手身份,以及矛盾沖突點的地方......”   可行嗎?   可行!   還是那句話,電腦未完全普及前,一切的個人矛盾,都被活動範圍限定的死死的!   兇手和受害者,產生矛盾的地點,必然會被存在於紙麵上,那寥寥文字!   至於這個地點怎麼確定.....   “得等......”   許生剛想開口說話,下一刻,一道聲音將其打斷。   “砰!”   一個人影急匆匆闖進來,看著在場幾人。   “老大,遇害時間最早......第三位受害者出現了!”   聽到這話,所有人身體齊齊一震。   三個人......   這已經不能說是一般的大案,再多一個人,省廳都能直接出手了!   許生看著來人,沒有在意人數,反而有點輕鬆。   “看樣子......”   “不用等了。”   許生說過,第三個人的遇害地點......   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