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團夥作案!1塊肉!(1 / 1)

是吃人嗎......   說實話,在知曉受害者內臟消失,再加上係統的名稱提示,‘吃人’這兩個字就沒在許生腦海中抹除掉!   那為何不說出來?   怎麼說!?   為什麼吃人?吃人做什麼?為什麼要吃這麼多人?怎麼聯想到吃人的.......   一係列問題,有哪個是能回答上的?   再者說,狗日的係統跟沒上過學一樣,每次介紹任務的文字,都不是一般人能理解到的。   剔除掉雜念。   許生突然抬頭看向李勝,思索片刻,從旁邊的臨時助理手裡,掏出幾張剛找好的照片。   照片是小康相機照的,這牌子被別人稱為照不了人像,隻不過是他人不會用罷了。   人死的時候,這玩意照的可清楚了!   而照的內容,則是許生剖開肚皮後,對空殼內部的畫麵所拍。   “你看這些劃痕。”   許生指著上麵,刀子切割過的地方。   “劃痕怎麼了?”   李勝皺眉看去。   照片拍攝點,應對應受害者的肝部部位,不過肝臟已經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個血洞,肝周圍的血肉宛若餃子餡一般。   “劃痕不一樣。”   說著,他指了指腎臟部位的劃痕。   相比,這地方的手法要很輕很多,並且從傷口大小來看,明顯要大於剖出心臟部分的刀子。   之後是肺部,與腎臟,肝部同樣不同!   簡而言之,便是一具身體出現多種受力不同,傷口不同的痕跡!   這代表什麼?   李勝一愣,猛地反應過來。   “你意思是......”   “懷疑,兇手並非為一人,而是整個團夥!?”   一個人所做下的案子,和一個團夥所做下的案子,這可是兩個性質!   不是說是否惡劣。   而是對於後麵,采取製定破案計劃,以及抓捕計劃!   單人的抓捕,和團夥的抓捕,以及偵破的計劃製定,完全不是一碼事。   “沒錯。”   許生點點頭,說著,他一頓,隨即又道:   “李隊,你再看這些照片。”   說著,許生再次掏出幾張照片。   每具屍體,他都拍了四張對應各內臟的照片。   這是第二具解剖的屍體。   屍體的臟器也消失不見。   而裡麵的劃痕......   起初,李勝看照片的時候,倒是沒怎麼覺得。   但當他看完第二具屍體的照片,看第三具屍體時。   他瞳孔猛地一縮。   看到什麼了?   沒什麼,三個屍體的照片相同而已。   沒錯,就是......相同!   包括臟器消失的地方,劃痕處,雖然不至於每一刀都完全復刻,但用力點,和所使用的刀子,與前兩份照片是相同的!   這代表什麼?   代表劃痕不同並非兇手殺人逐漸力竭產生的不同。   代表,兇手並非個人,而是一整個團夥!   這個團夥中,每個人都對應一個臟器,而這個臟器就是對方的目標。   比如許生和李勝,分別對應心臟和腎臟,那麼,他們以後殺人,許生就隻會剖出心臟,李勝隻要腎臟,多餘的那些他們看都不會看。   如此,兩個人下手的痕跡便會像此案一樣。   這三具屍體,許生拍的照片,透露出兩個線索。   一,是兇手至少三人。   二是......   “兇手的目標是臟器!?”   李勝再次重復一遍之前的話。   雖說話一樣,但意思全然不同。   這次,所說的則是兇手當中,每個人對臟器,都有獨特的執著!   為什麼執著獨特的臟器?   “我不知道。”   許生搖搖頭,這玩意他真不知道。   “不過......”   稍加思索,許生便抬起頭,看著李勝的眼睛。   “李隊你應該知道,在不包含情緒在內,有目標,有預謀,並且兇手年齡成熟的案子中......”   “兇手所得,和兇手所犯下的罪責往往都是對等的!”   舉個例子。   你想吃碗普通的蛋炒飯,難道會花上百萬東國幣去吃?   不會,最多也就十塊二十塊。   同理。   那些搶了小錢的同時也殺了人的,往往都是未成年作案。   像是四五十歲的那種兇手,在有預謀,有規劃的殺人時,他們所獲得的至少也要與風險對等!   比如搶劫銀行,搶成功了就是百萬乃至是千萬富豪,搶失敗了吃花生米。   沒聽說過,有哪個心智成熟的人,搶十塊錢的時候會殺人。   當然,前提是不包含任何情緒在內。   像是因為一碗五塊的麵而殺人,又或是搶劫過程中產生爭鬥,一怒之下殺人,這種便不包含在其中。   所以,兇手為了一堆臟器而殺人,必然也是有與殺人後要承擔的後果所對等的理由!   “換句話說,這起案子中,兇手想要臟器,有一個支持他們殺人的理由!”   “李隊,你覺得會是什麼理由?”   許生將話題拋向李勝。   理由?   自己這去哪找去!?   “不知道。”   李勝搖搖頭,“不過你之前說過,欲望促使人犯罪,而欲望的產生,往往和環境相關。”   “環境引出欲望,而欲望,決定對方的目標,而目標又能改變環境。”   “也就是說,對於兇手來說,臟器很有可能是改變自身處境的決定因素!”   沒錢的時候,欲望是有錢,而錢,便是改變環境的因素。   這是在人頭狗一案,許生偵查時說的,李勝特意記下的。   至於這起案子......   什麼環境才會讓人萌發出,將臟器挖出,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隨即帶走的欲望!?   為何要帶走臟器!?   並且,理由還和代價對等!   代價是什麼?   花生米而已。   整合成一句話。   “兇手身處的環境,所麵臨的事情,是寧願要麵臨吃花生米死亡的危險,也要將受害者的臟器剖出,隨後帶走!”   許生沉聲說道。   不給李勝思索的時間,他突然又道:   “並且,還必須是人的臟器!”   臟器,隻要是哺乳動物都會有。   心臟,肺部,腎臟,想要搞到很簡單。   比如燒烤店,到處都是羊腰子,豬腰子。   但對方偏偏的,放著廉價的動物內臟不去買,非得麵臨死亡風險,殺人剖出內臟!   這為什麼?   好玩嗎!?   所以,這很明顯,對方的‘欲望’,想要完成自己的目標,非人體臟器不可!   但臟器又能做什麼?   “李隊,臟器離了身,還能做什麼?”   能做什麼?   說實話,李勝第一時間,聯想到了燒烤攤。   離了身就是一塊肉!   就像燒烤店,到處都是烤羊腰子的!   “好像......什麼都做不了。”   李勝說著,突然沉默了,他想到一種可能。   還是那句話。   臟器離身,就不是臟器了,而是......   一塊肉。   一塊肉......能有幾種吃法?   吃這塊肉,是為了果腹,還是.......   為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