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星期五 《無私的相互贈予》 昨天上午,母親打電話問妻子要不要母親做的半成品的蘿卜鹹菜?蘿卜已經切成條晾乾了,還有進一步的工作要做,要把蘿卜條切成顆粒,加上點海椒麵,再找一個壇子醃製。妻子說:“沒有醃製用的壇子,就不要了。”但是母親有一種非要把東西送出去的氣勢,說:“頭幾年我弄好了,叫你們上來拿又不來,我們吃得到好多嘛!你隨便找一個玻璃瓶嘛!就裝起了,反正又不多。”妻子扭不過就同意了。沒一會兒,母親和父親就拿著蘿卜條下來了,見到他們時,笑得很開心,感覺父母像一次勝利的出行。 這事兒我是這麼想的,但凡長輩給的東西,不管是什麼?不管用不用得上?都得收下。即便是朋友,熟人送的東西也要照單全收。 幾年前我就犯了這樣一個低級錯誤,我幺舅見我跟妻子喜歡吃魚,那一年就經常去釣魚送給我們。有時候是在河裡,有時候是在別人的堰塘裡釣,可河裡的魚哪有那麼好釣啊!有一次我犯傻說堰塘裡的魚不好吃,過了好久都沒回過味來,還是有一次妻子說:“幺舅以後都不會去釣魚了。”我說:“為什麼?”妻子說:“幺舅釣魚來送給你吃,你還嫌棄說不好吃,你是不是傻呀?”確實,我是真的傻。 以前母親給我拿這樣給我拿那樣,我要麼是嫌棄東西沒什麼用,要麼就是認為母親難得走路。後來想明白了,不管誰送我東西,不是那一點東西的問題,而是送東西的人惦記著你、想著你、記著有你這麼號人、把你當成自己人看,所以才分享給你,他們認為好的東西。如果拒絕了他們的好意,就等於拒絕了他們這個人,他們當然傷心。 人和人的關係,一是在於交流,二就是在於相互無私的贈與。偶然收到他人一件小禮物,快樂嗎?很快樂。 兒子:當當當當當當夏天,特定生物登場一一“蚊子” 女兒:安靜等待,這個時候就顯示出我室友的好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