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深夜來襲(1 / 1)

夜風吹來,山洞外一片安寧,燃燒的篝火在微風的吹拂下忽明忽暗,些許壓抑的喘氣聲和肉體碰撞的聲音,也無聲無息地融入在了風聲之中。   溫蒂夫人麵色酡紅,雙眼迷離,嘴裡咬著自己的長發,兩條白皙的手臂扶在樹乾上,隻能通過不斷搖晃自己的身體,來壓抑呼喊出聲的沖動。   在她身後,獵魔人弗蘭克正一隻手掐著女人的脖子,另一隻手抬著她的大腿,雙眼微瞇,隨著肌肉的運動,口中吐出大量熱氣,在空氣中暈開一大片白霧。   此時夜色正深,荒郊野外中,兩人酣戰興起,伴隨著蟲鳴與蛙叫,看著懷裡這個白皙如玉,嬌軀亂顫的女人,一股別樣的興致湧上了弗蘭克的心頭。   他俯身在溫蒂的背上親吻了一下,牙齒咬在女人的背脊上,然後輕聲問道:   “溫迪夫人,你的丈夫是個什麼樣的人?”   “我從未聽你提起過。”   聽到這個問題,溫蒂夫人的臉色更紅了,有些羞憤地搖了搖頭,吐出口中的頭發,聲音斷斷續續的說道:   “弗蘭克先生,請別在這種時候,問出這樣的問題。”   “我的丈夫是個好人,他為了保護家人而死。”   “正是因為他的勇敢,溫妮莎和我,才能從尼弗迦德人的刀下逃走。”   “雖然現在有些對不起他,但是我永遠不會忘記我的丈夫,會好好將溫妮莎撫養長大。”   聽到溫蒂夫人有些哀傷的回答,弗蘭克也意識到自己有點唐突了。   “抱歉,我不該提起你的丈夫。”   他沒有在問其他問題,而是更加賣力,試圖用愉悅沖散溫蒂心中的悲傷。   伴隨著這位夫人最後一聲情難自禁的哭啼,持續了大半個小時的酣戰,終於畫上了句號。   十幾分鐘之後,重新穿好衣物的兩人,包裹著一張毛毯裡,互相緊貼在一起,坐在火堆旁,閑聊著一些過去的往事,氣氛相當溫馨。   弗蘭克從這位夫人的談話中,聽到了許多他原本並不了解的中世紀的常識。   比如孩子們的教育問題,日常的飲食問題,以及普通人的工作問題等等。   比起記憶中那些單調的畫麵和圖像,還是從人們口中聽到的描述,更加貼切與生動。   溫蒂出生於一個小商人家庭,父母非常疼愛她這個女兒,從小就聘請了私人老師教授她各種知識。   後來溫蒂長大後,繼承了父母的服裝店,成為了當地小有名氣的美麗少女,擁有眾多的追求者。   而她的丈夫是鎮上一名騎士家庭的次子,年少有為,武藝高強,長相英俊,是小鎮的民兵隊長。   兩人一見傾心,結婚之後也非常恩愛,很快就有了溫妮莎這個女兒。   作為一名美麗的女人,溫蒂一直被丈夫和父母保護的很好,幾乎從來沒有遭受過什麼不幸的事情。   直到尼弗加德人的軍隊入侵了他們的小鎮,家人和愛人全都死在了敵人的刀鋒之下。   隻剩下唯一的女兒溫妮莎和她一起逃離了自己的故鄉。   聽著麵前這位少婦一邊含淚抽泣,一邊娓娓道來的回憶,弗蘭克心中也不由的對她產生了一絲憐惜。   亂世人,不如太平犬。   戰爭給人們帶來的傷害,是許多人用一輩子的時間都無法消除的痛苦。   當自己的家庭,親人,孩子,家園,故鄉,全都被戰爭毀滅之後,哪怕是存活下來的人,大概也隻剩下一個被摧殘得遍體鱗傷的軀殼吧。   而作為清楚未來歷史的人,弗蘭克知道,這次的辛特拉屠城之戰,僅僅是未來南北戰爭的一個序曲。   在今後的許多年裡,將會有更多的南方人和北方人投入戰場,數以萬計的士兵和平民都會成為這場戰爭的祭品,消失在歷史的長河之中。   滾滾大勢,誰也不能阻擋,就連叱吒風雲的術士兄弟會,也會在這場戰爭中損失殆盡。   正當篝火旁的兩人偎依在一起,借助彼此的體溫互相溫存的時候。   一種特殊的聲音傳到了弗蘭克的耳中。   他抽出放進溫蒂夫人胸口裡的雙手,伸手將毛毯蓋在對方的身上,表情有些警惕地朝著身後的一個方向望去,口中輕聲說道:   “溫蒂夫人,你先回山洞裡去吧。”   “有人正在騎馬往我們這邊來,我不確定對方是什麼人。”   麵對這種情況,溫蒂表現的非常聽話。   她沒有任何猶豫,對著弗蘭克點了點頭後,立刻裹著身上的毛毯,小跑著跑進了山洞裡。   弗蘭克則一隻手拿起了篝火旁的鐵劍,然後右手在空中畫出一個魔法手印,給自己身上套了一層昆恩護盾後,左手順勢撿起了另一邊的十字弩。   拿到武器後,他也沒有放鬆警惕,而是挪動腳步,走到一塊石頭後方躲了起來。   之所以會這麼謹慎,是因為獵魔人敏銳的聽覺告訴弗蘭克,從黑暗中傳來的聲音並不僅僅是一匹馬,除了一個清晰的馬蹄聲以外,還有不少緊跟其後的追趕的聲音。   雖然因為弗蘭克的經驗尚淺,無法分辨出追趕它的那些聲音是什麼東西,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 但既然那些家夥都朝著他的篝火方向跑來了,謹慎起見,還是必須做好準備才行。   很快,十幾秒鐘之後,馬蹄聲和追趕的腳步聲越來越近,大概相距五十米左右的時候,借助黑暗視覺,弗蘭克看清了遠處的狀況。   一個穿著鬥篷的身影,正騎在一匹黑馬上,發足狂奔,而在他的身後,是一群正在追趕馬匹的野狗群,數量很多,大概有九隻左右。   看到這個情況,弗蘭克的眉頭微微皺起,但是心中卻悄悄鬆了口氣。   荒野中的野狗可不是善類,它們都是大型犬和野狼的雜交品種,以腐屍和小動物為食,成群結隊行動,合作相當默契。   這些野狗一般生活在人類居住地的邊緣地區,經常攻擊那些落單的旅人和牲畜,比野狼更加危險。   如果對付一兩隻還好說,普通的成年人拿起武器,都能應付。   不過,一旦這些野狗的數量達到一定規模,它們就會變得非常難對付,普通的一兩個人根本不是野狗群的對手,大概率會被啃的骨頭都不剩下。   必須組織民兵隊伍,才能消滅這些禍害。   曾經弗蘭克就和自己的老師一起,在辛特拉就接過消滅野狗群的任務。   讓他印象最深刻的,不是野狗有多麼厲害,而是狗肉非常好吃,特別是鐵鍋燉狗肉,配合洋蔥和大蒜一起,簡直比羊肉更加美味。   那是一段快樂的時光,他和師傅一起天天吃狗肉,練習劍術,捕殺狗群。   算是他在痛苦的訓練生涯中,最快樂的一段時間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