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刻在M國的事跡有很多,其中為一個蓄意侮辱屍體的罪犯翻案甚為經典! “駁回。” 隨著法官宣讀結果,黃大力激動得哈哈大笑起來。而在一旁為其辯護的傅刻不動聲色,心中的喜悅之情卻難以平復! 庭審後,法官單獨留下了傅刻,二人深入交流了對黃大力事件的看法。 “你明明知道黃大力是不容饒恕的,為什麼還要找到漏洞為其翻案?” “不,不是漏洞。而是在合理辯護下的機關算盡。” “在M國證據決定一切,有很多尋找法律漏洞的,法律也隨之更加完善。可像你在證據鏈上找漏洞的很少,並不是不懂刑偵而是不與當事人交心。我不知道,你的行為會對刑偵方麵有沒有幫助?” “但對死者家屬是傷害極大的。”傅刻替法官說完,轉身走了。 一周後,黃大力被發現死在家中。犯罪嫌疑人很快被找到,但法醫隻能證明黃大力是被其毆打,致命傷另有其人。也就是說,真正殺死黃大力的人沒有留下任何線索! 犯罪嫌疑人是黃大力侮辱屍體的母親,以毆打他人罰款5萬綠幣結束。 “這件案子有什麼問題?”金副市長看完疑惑道。 趙院長分析了一遍,又把傅刻寫的一件完美犯罪案例,還有《完美犯罪》中的一個案子對比之後。金副市長才懂了些。 “如果,真是這樣的話。傅刻真是深不可測啊!《完美犯罪》就是小兒科,而他才是真正的犯罪高手。” 金副市長立即向王市長匯報,王市長立即下令對傅刻進行全天候無死角監控。而這就需要一個能夠隨時在傅刻身邊的人,陽光則是唯一的候選人。 傅秀懇求了傅刻好幾天,但傅刻堅決不同意。陽光也看不下去,勸說傅刻做人不能這麼無情。 很快就到了開庭當日,芏城二級法院對此案非常重視。 “根據監控顯示,‘張三’和‘李四’二人將昏迷的‘仙女’帶進酒店房間內,不到一分鐘就出來了。試問:一分鐘,兩個男人怎麼和一個已經昏迷失重的女性發生關係?” “反對。對方在混淆視聽。插入不是性犯罪的定義,一分鐘可以做很多事。” “反對。指控被告的犯罪行為是迷奸,不是性犯罪。插入是鑒定迷奸的定義。” “控方反對無效。請控方出示證據。” “‘張三’和‘李四’的生理物質出現在‘仙女’的……”控方說完就頓感不妙。 “反對。根據酒吧監控‘仙女’與‘張三’和‘李四’在包房內有過親密接觸,包括……” 雙方你來我往,上半場結束。 “‘張三’和‘李四’的主觀惡意不大,‘仙女’的職業讓人容易被誤會。但非工作外的行為,如非本人自願仍可判定為強奸。可‘仙女’是在昏迷的狀況下被人帶走,沒有主觀意識。是否為迷奸還有待商榷?” 陪審團的意見很重要,但‘張三’和‘李四’大概率會被輕判!前提是下半場,‘老三’和‘小四’的行為。 “‘張三’和‘李四’離開半小時後,‘老三’進入房間後20分鐘,‘仙女’逃離。‘老三’又待了十分鐘後離開。第二天,‘仙女’報案,說被四個人侵犯。‘小四’是在‘張三’和‘李四’離開後對她實施侵犯。” “反對。‘仙女’明明是昏迷。又如何看清‘張三’、‘李四’、‘張三’、‘小四’?” “因為,監控雖然是真的,但行為都是假的。監控中的‘仙女’也是假的。‘張三’和‘李四’把假‘仙女’安排後,就離開到真正侵犯‘仙女’的房式轎車。” 控方隨後出示的證據震驚了所有人,如果沒有找到這些確鑿證據,這四個人渣很有可能會被無罪釋放。 正當大家都認為已經塵埃落定,傅慎的辯護律師卻拿出傅慎當晚在家中的監控視頻! “這怎麼可能?” “我天。居然還是真的。” “那作案的人是誰啊。長得一模一樣?” 網絡直播的評論一遍又一遍的感嘆,不可置信的等待著最後宣判。 “‘張三’、‘李四’犯罪事實清楚,以迷奸罪判處三年有期徒刑。‘老三’犯罪事實清楚,以強奸罪判處四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小四’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駁回起訴,當庭釋放。假‘仙女’雖然被‘老三’強奸,但合謀‘張三’、‘李四’的行為已觸法。擇日另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