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挪用資金案(1 / 1)

林晨樹剛破完案,上報完所有材料後,又把之前列出來的類似“完美犯罪”的名單拿出來看;然後,再次隨意挑選一個本地案件,帶著警員立刻出去調查。   這一次是“挪用資金案”。   案件描述:“A市XX區XXXX公司,一年前完成了一筆交易,獲得50萬元收益。   這筆交易由總經理牽頭,   部門經理負責,   財務部負責資金收付管理。   在交易完成後,客戶表示把50萬元匯給公司了。   公司的財務部公款銀行卡也確實收到了50萬元。   但最後,公司股東查賬單時,發現公款卡裡的50萬元不翼而飛了;   於是,便報了警。   經過警方初步調查,   公司公款銀行卡裡的50萬元轉匯到一個銀行卡號為XXXXXXXXXXXXXXXXX的賬號上,這個賬戶的開戶人是李某。   警方聯係了李某。   李某表示當時有人給他5千元,讓他幫忙把50萬元取出來;然後,他就去銀行大廳取現金;取完後,有人用車接送他;到達郊區後,他把錢給了個陌生人,就結束了。   警方已經把李某進行了刑拘。   那段時間,警方查了很長時間,也查不出是誰動用了這筆資金;   於是,將案件暫時擱置,等待進一步調查。”   林晨樹馬上對監獄裡的李某進行盤問:“李先生,   當時是誰把50萬元轉匯給你的?”   李某說:“我不清楚。   當時,有個外地的年輕人跟我說,他會給我5千元,然後轉給我50萬元,幫他把錢取出來,再接送我離開。   後來,我取完錢,到郊區拿給了一個帶著麵具和手套的人。   之後,我就沒見到他們了。”   林晨樹說:“當時,警察有沒有把那個外地年輕人抓到?”   李某說:“沒有。   這個外地年輕人後來就消失了。”   林晨樹點點頭,說:“你在郊區哪個位置把錢交給了他們?”   李某說:“在XX區XXX村。”   聽完,林晨樹讓獄警打開牢房,對著李某說:“我們去現場瞧瞧。”   接著,他們搭乘警察來到那個郊區。   李某把林晨樹帶到了一棟廢棄樓房裡,走到二樓的一個空蕩蕩、無裝修的房間裡,說:“就是這裡。”   林晨樹看了一下周圍,沒發現攝像機;然後,打電話給本地派出所問:“你好,   請問XX區XXX村XXX街23號附近有沒有公共攝像頭?”   派出所回復:“稍等!我查一下。”過了一會兒,說:“你好!   XX區XXX村XXX街23號附近沒有安裝攝像頭。”   林晨樹說:“好的。”然後轉頭問李某:“當時,你們乘坐的是私家車嘛?”   李某說:“是的。”   林晨樹說:“車牌號記得嘛?你在哪個銀行取的錢?”   李某搖搖頭,說:“我當時在XX區XXXX銀行取的錢。”   於是,林晨樹說:“帶我過去。”   然後,他們來到了XX區XXXX銀行門口。   林晨樹打電話給本地派出所,讓他們查一下XX區XXXX銀行門口的監控。   派出所回復:“已查到。   請問需要查什麼時候的錄像?”   林晨樹看了一眼案件報告,說:“去年5月3日上午10:00-12:00。”   很快,派出所就回復了,說:“已查到。”   林晨樹說:“稍等,我們過去派出所。”   派出所回復:“好的。”   接著,林晨樹帶著李某和2名警員到達派出所監控室。   在監控室內,   林晨樹看到了那個外地年輕人和汽車車牌;   於是,讓派出所對那個外地年輕人進行人臉識別,同時查一下車牌號是誰的。   經過識別,發現這個外地年輕人叫程某,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是北方H市人;   這輛汽車也是他的,手機號是XXXXXXXXXXX。   林晨樹馬上用手機聯係程某,讓他過來A市XX區公安局。   這時的程某正在北方H市,聽到是公安局的人馬上掛斷了電話。   林晨樹用其他人的手機繼續打電話給程某,說:“到處都是監控,你要躲哪裡去呢?   若是你不過來,罪行隻會加重。”   程某沉默許久,說:“我會過去。”   過了一天,   程某果然出現在A市XX區公安局。   林晨樹對其進行盤問:“這是去年XXX公司50萬公款被挪用案件。   是誰讓你把消息帶給李某的?   你把整個過程的經過講一遍。   若是發現有隱瞞,   將會罪加一等。   增加一條隱瞞罪。”   程某頓時冷汗直流,說:“事情是這樣的,   當時,有人讓我找一個人的銀行卡用來接收50萬元,然後取出現金,到XX區XXX村XXX街23號。   他給了我1萬元作為報酬,   然後我就找了李某。”   林晨樹說:“那個叫你找銀行卡的人是誰?”   程某說:“我不知道,他用一個陌生手機給我打了電話。   到XX區XXX村XXX街23號時,那個人是戴著麵具的。”   林晨樹再問:“他的手機號碼還記得嘛?”   程某說:“我有存下來,在這裡。”然後,拿出手機給林晨樹看。   林晨樹看了一眼手機號,把手機號發給公安局的居民手機查詢係統。   經過查詢,發現這是一個已死亡居民的手機號,目前已停用。   林晨樹沉思片刻,問程某:“你當時是如何拿到1萬元的?”   程某回答:“事成後,在XX區XXX村XXX街23號拿到的。   那些人都帶了麵具和手套。”   林晨樹說:“你有沒有看到他們乘坐什麼車過去?”   程某說:“我記得當時有輛麵包車。   他們離開後搭乘上去。   車牌號沒記住。”   林晨樹點點頭,然後讓公安局居民係統查一下那個已死亡居民有沒有家屬。   經過查詢,發現這個手機號的主人有兩個兒子。   林晨樹馬上聯係了這個手機號主人的兩個兒子,再到他們家裡去采訪。   經過詢問,他們把死者的手機和手機卡給賣了,賣到附近的手機回收店。   在他們的指引下,   林晨樹很快就找到了這家手機回收店,對手機回收店老板進行盤問:“老板,   您是否記得這兩個人曾經賣過一把攜帶SIM卡的手機給你?”   手機回收店老板表示記得。   林晨樹說:“那臺手機和SIM卡呢?”   手機回收店老板說:“已經賣給別人了?”   林晨樹說:“有沒有把SIM卡拆出來?”   手機店老板表示沒有。   林晨樹繼續問:“還記得賣給誰嘛?”   手機店老板說:“是一個長相帥氣的年輕人。”   林晨樹說:“有沒有登記他的身份證號碼和姓名?”   手機店老板回復:“沒有。”   林晨樹問:“他是付現金,還是用手機支付?”   手機回收店老板說:“現金支付。”   林晨樹點點頭,看了一下手機回收店的門牌號,然後打電話給本地派出所,說:“在XX區XXX街64號手機回收店附近有沒有安裝監控?”   派出所回復:“稍等”過了一會兒,說:“在XX區XXX街64號手機回收店附近已經安裝了監控。”   林晨樹問手機回收店老板:“你還記得是哪一天賣給那個年輕人的嘛?”   手機回收店老板說:“去年四月份,但不清楚是幾號。”   林晨樹說:“好,調取一下去年4月份的監控。   我們稍後會過去派出所,稍等一下。”然後帶上手機回收店老板過去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   經過一番嘗試,不斷查找,總算找出來了。   林晨樹讓派出所對那個帥氣的年輕人進行人臉識別。   經過人臉識別,   這個帥氣的小夥子叫吳某,身份證號碼是XXXXXXXXXXXXXXXXXX,手機號是XXXXXXXXXXX。   林晨樹馬上打電話給吳某,問他在哪裡。   吳某表示在A市XX區。   林晨樹讓他過來XXXX街派出所,有事問他。   吳某並不知情,索性到派出所去。   林晨樹問他:“是不是在去年4月份到XXXX街64號手機回收店買過一把手機。”   吳某表示肯定。   林晨樹說:“你用這把手機乾什麼了?”   吳某說:“沒乾什麼!   我經理叫我買的。   我已經給他了。”   林晨樹點點頭,說:“你和你經理是哪個公司的?   把你經理的姓名和電話給我!”   吳某說:“XX區XXXX公司(丟失50萬元公款的那家)。   我經理叫蘇某,   手機號XXXXXXXXXXX。”   林晨樹馬上聯係了蘇某,讓他過來公安局。   蘇某說:“有事,去不了。”   林晨樹繼續說:“你現在在哪裡?   我們去找你。”   經過一番拉扯,蘇某總算妥協了,乖乖來到公安局。   林晨樹立馬對其進行盤問:“去年4月份,吳某幫你在手機回收店買了一把手機,還記得吧?   用來乾嘛?”   蘇某說:“沒乾嘛!我交給了總經理。”   林晨樹說:“把你總經理的手機號和姓名發給我。”   蘇某照辦。   林晨樹馬上打電話給總經理,讓他過來公安局。   總經理表示有客戶要接待,無法離開。   林晨樹說過去找他。   總經理堅持不提供位置。   林晨樹立馬讓公安局開啟總經理的實名製手機定位係統。   經過定位,林晨樹發動了兩輛警車,找到了總經理,把他帶回警局。   經過盤問,總經理全盤托出。   原來,真正的主謀是控股股東。   他唆使總經理把50萬元轉走,並取出,所獲資金一人一半。   總經理利用職務便利,向財務部要來公司公款銀行卡和密碼,轉走了50萬元。   林晨樹說:“公司控股股東是誰?身份證號碼是什麼?手機號又是什麼?”   總經理把公司控股股東的身份信息算盤拖出。   林晨樹推測這個公司控股股東很可能就是“完美犯罪係統”擁有者,要小心行事;   於是,讓總經理聯係公司控股股東,約他到XXXX酒店見麵,談一筆高額生意,不能暴露警方信息。   總經理照做。   電話接通了。   林晨樹通過監聽,可以確認和總經理交談的人就是公司控股股東;   於是,立馬用定位係統查詢公司控股股東位置。   很快就查出來了。   林晨樹快速出動兩輛警察過去逮捕公司控股股東。   到達公司控股股東位置後,發現是一座商業高樓大廈。   警方在進大門後,就被公司控股股東發現了。   於是公司控股股東馬上脫逃。   林晨樹迅速呼叫“完美偵查係統”,讓他把“防禦係統”和“飛行係統”全部叫過來;   然後,安排4個警員在樓下看守,4名警員上樓逮捕。   林晨樹讓“完美偵查係統”把帶著這個手機號XXXXXXXXXXX的人標記,啟動追蹤模式。   很快,係統顯示出公司控股股東已經在地下車庫裡。   林晨樹立馬叫上4名警察,去地下車庫逮捕人。   接著,一輛紅色高級轎車沖出,警察們攔不住。   林晨樹立馬搭乘警車,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 讓其他警員一起上車,然後跟上。   他們緊跟在紅色轎車後麵。   過了一會兒,“防禦係統”和“飛行係統”全部到位。   林晨樹把車停在旁邊,然後下車,讓警員們先追上去;   然後自動穿上“防禦係統”戰甲;   接著,一飛沖天,根據定位,立刻鎖定了公司控股股東。   林晨樹俯身向下,直接沖過去,砸在高級紅色轎車車頂上,用擴音器說:“你被逮捕了,   請快速停下。   否則後果自負。”   那輛紅色轎車還以為有逃亡的可能,便迅速左擺右擺,企圖甩開林晨樹。   奈何林晨樹早就用鋼鐵戰甲攀附模式的數十個尖鉤死死地鑲嵌入車身,根本甩不掉。   高級紅色轎車再迅速停車,還是無法甩開林晨樹。   接著,林晨樹給公司控股股東兩顆麻醉槍,然後帶回警車,送到警局。   回到警局後,林晨樹用收發裝置探測公司控股股東;   果真發現了“完美犯罪係統”;   於是刪除掉“完美犯罪係統”的懲罰機製和犯罪指引機製,並永久關閉了“完美犯罪係統”。   林晨樹把犯人的係統永久關閉,實際上是一種自我破壞。   “完美犯罪係統”自行破壞掉內核和接收裝置,相當於硬件損傷,是永久性破壞。   所以,這些犯人的係統就算接到了“完美犯罪係統”控製中樞的指令,也無法重新啟動了。   接著,所有參與挪用公司資金的人,按所犯罪行大小進行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