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勵朝太平盛世,不該有此邪惡的事情發生”,如果知縣大人最終的調查結果,就是有這等邪惡之事出現在他管轄地區,那是不是說明知縣大人拉低大勵朝治安水平了? “依目前本官所聽內容判斷,他們確實沒有擄掠行為,或者說,即使他們有此意圖,可並未實際發生。”知縣道:“本官不能憑你對他們的猜想去給他們定罪。” 李蔚玨點頭稱是。 “但是,”知縣話鋒一轉:“拐賣人口之事,自古便是屢禁不止,本縣積累了大量陳年舊案,其中竟有半數以上涉及人口失蹤; 近期,本官正命人翻查這些舊案、懸案的卷宗,很多卷宗記錄得混亂,你有沒有興趣,幫忙謄寫、整理?” 朝廷裁撤冗官冗員,看似是好事,但也給縣衙帶來很多不便。 連縣丞都許隻保留一個,其他職位更不必說,能裁的都裁了,直接結果就是乾活的人少了。 通過交談,知縣對李蔚玨感觀不錯,不如拿此子來用用,別的不行,幫忙抄抄卷宗總是可以。 萬一還能提供些什麼有價值的思路,不就更好? 能提出版權保護建議的孩子,心智應不是一般人可比。 “嗯……不會讓你白乾活,每抄寫千字、計費五十文如何?”知縣問道。 這是象征性給點抄書費的意思。 縣衙裡老舊文檔太多,如今大力裁員下,隻保留一名書吏,各個部門都在爭搶這名書吏,尤其是典史。 典史,掌管緝盜、盤詰、監察、獄囚,雖說是有官無階的職位,但他這個部門負擔的筆墨記錄不比主簿少。 即便是黃主簿如今升為縣丞、兼顧主簿一職,依然如此。 應該說,部門精簡、合並後,典史的負擔更大,因為他也要分擔一部分主簿職務的工作。 所以請一些謄抄員,是不得不為的事情。 但這對衙門來說也有好處,最大的好處就是經費可以很少人分享,平均每人得到的多了。 花小錢請謄抄員,處理一些不重要的文案,隻需要負擔一個吏員薪俸的零頭就足夠。 李蔚玨倒是很樂意乾這份工作,因為他有機會對這個國家了解更多,至於說工資,那無所謂。 看看黃縣丞現在春風得意的樣子就知道,他家作坊半個月的收入就頂上以往一二年的俸祿。 李蔚玨得到的分紅也不少。 但是……“大人,小子接觸那些卷宗,可以嗎?”李蔚玨問。 “啊……哈哈哈哈,”知縣大人用手朝李蔚玨方向點著,對黃縣丞笑道:“這小子,還挺謹慎!” 然後又對李蔚玨點頭:“嗯,這個問題問得好啊!”然後停頓了一會兒。 李蔚玨突然感覺這句“問得好”莫名親切。 似乎曾經他與叔叔的團隊討論某個案件時,案件牽扯到一些取證手段,叔叔當時說了句“這個問題問得好,”然後停頓了一會兒又說“以後不要問了”。 待隻有叔侄二人時,叔叔才告訴他,有些取證手段本身不太見得光,不違法,但說出來不好聽,而他們團隊有時也會采取這類手段。 這就是叔叔讓他“以後不要問了”的意思。 如今李蔚玨聽出知縣大人似也有此意,便識相地閉嘴。 知縣大人說道:“按規矩,即便是縣衙內部,也不可隨意調取、借閱各類卷宗,需得經過層層審批方可; 而對於普通百姓更是不能、也沒機會看到這些卷宗; 所以,你若同意每日來縣衙幫助謄抄這些文卷,就必須對外三緘其口,並每日進出接受搜身查驗,你可願意?” 李蔚玨裝聽不懂,閉嘴不吱聲,隻傻傻看著知縣,似乎有些害怕的樣子。 黃縣丞明白知縣的意思——若不是這次上報了保護版權的建議,知縣可能今年的政績考核結果會因為接二連三的人口失蹤案而變得很難看。 所以知縣急於做出成績,但偏偏趕上朝廷的裁員大潮,人手嚴重不足。 因此知縣把黃縣丞、育達書院、以及李蔚玨都劃為“自己人”,並予以“重任”。 這些“重任”都是衙務,對黃縣丞來說是正常工作,但對育達書院以及李蔚玨就不合規矩了。 黃縣丞馬上說道:“賢侄啊,讀萬卷書不如行萬裡路; 行萬裡路不如閱人無數; 閱人無數不如明師指路,你了解得越多,將來科考時才越有利; 大人這是給你學習的機會,有什麼不明白的,也有大人指點; 隻是別對外亂說,免得百姓產生歧義或恐慌罷了; 所謂進出搜身查檢,無非是怕有些案件會被泄露而已,你這孩子一向聰明,這些事情應該能理解吧?” 知縣點頭:“黃大人也可以時常指點你。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 ” * 當李蔚玨傍晚回到家,把與知縣見麵的經過說給大家聽時,駱毅第一個就聽傻了:“你的意思是說,你在縣衙找了份工?” 李蔚玨無奈點頭:“呃……你這麼理解也行。” 駱毅:“給你開多少工錢?” 李蔚玨:“抄一千字給五十文,你如今也會寫很多字了,要不要試試?” 駱毅撇嘴:“不去!五十文,都不夠‘羊肉片’和‘灰灰菜’的草料錢!” 兩匹馬兒在屋外打了個響鼻——嗯,確實如此! 李蔚玨每天回來得更晚了,就算每次黃酉接他時都給他帶些點心,但一到家後依然直喊餓。 到年底了,在縣衙“封印”前,很多陳年卷宗需要謄抄到新的記錄本上,哪些合並、哪些有進展需要單列,都要重新標記,並存放到不同的檔案櫃裡。 累雖累,但可以第一時間了解到最新的一個案情——抓鉤及其家人擅闖有主之地——的進展。 李蔚玨在第五天從衙門回來後向大家報告道:“抓鉤一家被關在大牢連審三天,挨了十板子; 按大勵律法,‘盜賊群攻鄉邑及入人家者,殺之無罪’,但抓鉤他們情節較輕,沒有‘攻’,也沒有‘入家’; 抓鉤他爹那算‘入家’了,但已經在咱家吃了苦頭,所以隻挨了兩板子; 抓鉤他娘也挨了板子,罪名是誣告,念在初犯,所以隻打五下。” 駱毅可不滿足:“光抓鉤一家哪夠,老村長他們父子不也被帶走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