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 驚世參王(1 / 1)

如果說“奇女子”這三個字有具象化的存在的化,那麼淩瀾,就是人選的最佳注釋。   上世紀五十年代末,淩瀾,出生在中原某個偏僻而窮困的小山村裡。   做為家庭裡出生的第八個孩子,第二個女兒,淩瀾一出生,就被實在養活不起她的父母,交給了一個來村裡收丹參的老參客,帶走養育——   在送她走的時候,她的父母也是為她周全考慮過的:第一,這個老參客的情況,他們也是熟悉的,已近年近七十的人了,卻因為生活不定,一直沒娶妻生子。早兩年,也就是建國前,戰亂時,他還年輕,為了一口活命的糧食,就跟著師父往遼東走參,沒少落下傷病殘痛。因此才改了往中原收丹參的。   他的腦子聰明,也頗識些字,手裡更因為多年南來北往走參帶貨,沒少存住些家底的,所以孩子跟著他,是一定不愁吃喝,甚至將來這個女孩子長大了,隻要肯好好奉養他到老,嫁妝和遺產,都是不愁的。   第二,老參客自己也說了,他是不想要男孩兒的。男孩兒的心太大,也太野。再說他這兩年也沒少收徒弟,奔著養老挑的男娃兒,可到了到了,也都是有了媳婦忘了爹。既然這樣,索性不如再養個小的女娃兒。自己拉扯大,總是能收些香火情。   第三,老參客說的,他自己也願意做中原人,不打算再往外走了,就打算落根在離小山村不遠的縣城裡。這樣一來,孩子長大了,親生的養生的父母都在。他呢也多結了門親——事實上,如果不是他早年落下的一些病根,讓他無論如何也得找個離醫院近的地方定居,他是很願意就留在這個看起來窮,但人情味兒十足的小村子裡,買塊地方蓋個房子養老的。   事實上,老參客在養了這個孩子,並借著自己的姓給她取名叫淩蘭之後,他也是做到了初始承諾的那些事情的——直到,後來某個特殊時期開始,老參客為了躲避一些麻煩,跟淩蘭的親生父母商量著,要帶她往南去幾年,躲一躲。   淩蘭的親生父母,是不知道老參客身上有什麼麻煩的。他們隻是覺得,你當初承諾好的事情,是不能變的。所以不答應。   但老參客心硬,見她父母不答應,就索性麵兒上承諾好好好,轉頭就悄悄把自己手裡偷存著的,原本想留著,給自己保最後一口氣用的,一根400年的老山參,並同一張交代自己去處,請他們諒解的信留給了淩蘭的父母。   托他的福,淩蘭生父母的大兒子和三兒子,也是淩蘭親生的大哥三哥,那時識了不少的字,也讀了幾年小學,於是就將信念給了父母聽。大兒子尤其忠厚正直,且跟著老參客也沒少見識好藥材,於是一眼看出,那隻參須長得比他們家炕還長的山參,是老參客原本打算拿來保命的東西。也是能引來一場滅頂之災的奇寶。   淩蘭生父母立刻明白了老參客的心思——這樣的時候,這樣的東西帶在身邊,不但不能保他這條命,說不準還會反過來害死他跟尚在繈褓裡的淩蘭。再加上他到底是要違反諾言了,心裡對他們也是有愧的。   於是,索性將這枝足以驚動當時整個中國的奇珍異寶,押給淩蘭的生父母,一來萬一他們父女倆人遇到什麼想打這寶貝主意的,這寶貝不至於讓他們受害,也能保全。二來,也是對淩蘭的生父母表達一個信任,托付,和承諾的意思——我信任你們,所以把自己保命的寶貝,這輩子奔來最珍貴的東西,交給你們,做為帶走你們女兒的抵押。   這樣的打算裡雖然帶了些算計,可淩蘭的生父母一想,他也是真怕寶貝牽連到了孩子。於是心裡一軟,就再也沒追究,並囑咐了兩個兒子不許外傳之後,就將這株老山參裝進盒子,藏在了一個隻有他們二老知道的地方。   接下來的故事,並沒有什麼驚天動地的轉折,或者爭寶奪珍的奇險——老參客帶著淩蘭,一路平平安安地回到了他的家鄉——   粵省,惠州羅浮山腳下的一個小鄉村裡。   而淩蘭就在這個小鄉村裡,度過了她的童年時光。直到她10歲上,老參客終究沒有熬過去最後一個冬天,於是將她托付給自己遠房侄兒,留下一筆足以讓她一輩子吃穿不愁的錢給遠房侄兒,做為養大淩蘭並讓她上學讀書的贍養費用之後,交代遠房侄兒一定要好好照顧這孩子,並在將來設法送她回到親生父母身邊之後,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 溘然長逝。   不過,熟知自己侄兒脾性的老參客還是留了一個心眼兒,隻將那支山參的事情,交代給了女兒淩蘭知道。並還告訴她——如果她的遠房堂叔遵守諾言,好好養大,並將她送回親生父母身邊,那山參就分他們三分之一。剩下的三分之二,淩蘭跟她的親生父母,一方一半,也足以保她後半輩子衣食無憂——   畢竟,那時全球拍賣價格最高的一枝野山參,也不過是80多年,成色尚且不如那隻野山參根須,不到八兩的樣子,就已經有無數海內外華人,願意花200萬人民幣的天價,將之收入囊中……   而老參客留下的那隻野山參,可是他在建國前於長白山側嶺最深處采出的。不僅根須俱全,炮製得當,更難得的是,它可是足斤足兩,足足二十八兩的400年老參……   這樣的好東西,在那個改革開放初期,全球珍稀中藥材市場正火熱爆發的年代,就算被拍出一個過億的天價,也不是什麼不可能的事情。   畢竟,參過百年可稱王,過了三百年,老人的話兒,那可就成了參仙了,在當時的港島大富豪眼裡,這樣的東西買回來是要當傳世鎮族之寶的,不僅可保家族百年興旺不衰。   更重要的是,港島富豪間一直有個傳言,他們相信參仙乃是地仙之首,又統禦諸般天材地寶,天生就有招寶納財的本領,甚至比貔貅這類神獸,更容易吸金納財,且財聚不敗……   所以這樣的東西,港島大富豪們,一旦知道了,是必定要不惜一切代價也要拿到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