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我媽為什麼堅持國慶節必須回家,我猜想她是想要我回去老實承認,再挨罵的。 可是,都錯了。她沒有罵我。而是在我回家的當天晚上,就安排人來我家相親。 她明明知道我有男朋友,而我又不敢對抗她,她故意逼我自己放棄。或者說,讓小叔誤會我而放棄。 我出席了相親,我很努力的表現得什麼事都沒有。小心翼翼的應對。 但是他們說的什麼。我一句也沒聽進去。甚至我都沒有直視那個男孩子。以至於,他們聊完走了,我都不知道我到底相親了哪張臉。 他們走後,我媽說,“這個男孩子大你五歲,他們家馬上要征收了,結了婚還能多個名額。” “你是要我現在就跟他領證嗎?”我反問我媽。 “你可以先了解一下,可以的話,早點領證也沒有關係,反正你的年齡已經可以結婚了。”我媽真的已經瘋了。 “你是不要我讀書了嗎?”我很抵觸她的這種想法。 “領了結婚證,怎麼就影響你讀書了。”我媽的主意真的毫無底線。 “要結你自己結去吧。跟我沒關係。”我回了自己房間。 “你如果要跟陳曉華在一起,就趁早死了這條心。”我媽已經失去了耐心,她吼我。 睡覺前,我都沒有跟小叔說這相親的事,因為我怕他誤會我。我選擇把這個秘密永遠埋藏在心底。 我不明白人生的意義到底是什麼,為什麼父母不讓我擁有我的幸福。反而不斷的給我製造痛苦。 她為什麼篤定,我嫁給一個征收戶,就會幸福。還是,她根本沒想過我是否會幸福。隻圖把我嫁了。難道,養女兒的目的,就是為了把她嫁給一個她自己中意的人嗎? 如果,我不能跟小叔在一起,我寧願一輩子單身,寧願孤獨終老,或者,早早的意外死掉。 沒有什麼,比我愛的人也愛我更重要。 婚姻,不是金錢的交易。 婚姻,不是為了家族的興盛。 愛情,就是,無論疾病,無論困難,無論挫折,我們都要在一起。 甚至,如果他死了,我也不會獨活。 如果沒有愛,婚姻隻是墳墓。埋葬的是,我死去的心。 我不會選擇相親的人,無論是誰。無論多優秀。都不是我愛的那個人。 我愛的人,也許不是最優秀的,也許不是最帥氣的,也許家庭條件很差,無論他是怎樣的,是他,就隻能是他。不能是別人。 從一開始,我答應那一刻開始,我要的就是一生。無論這一生長短。 深夜,我想了很多。我給小叔發了一條短信“我愛你” 把他的備注名,改為了他的全名。我等著我媽發現。 甚至,我都想好了,如何故意讓我媽有機會偷看我的手機。我連鎖屏密碼都取消了。 我等著麵對暴風雨。我等著被暴風雨擊打得體無完膚,但是我卻依舊擁有一顆完整的心。誰也別想拆散我們。 從此以後,能傷害我的,隻有我自己和小叔。 一切反動派都是紙老虎。紙老虎而已,又有何可懼?
四十 相親(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