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拉著他,在房間問了很多。 我不知道他們到底聊了什麼。 因為我一直躺在沙發上,也是被他們要求的。 結果就是,12月30日這天。我爸媽送我們去了民政局。 這天早上,我媽說去民政局。要我帶齊東西。 我覺得就像是去逛個街一樣平常的事情。好像沒有什麼特別的。 我爸開車送的我們。 到了民政局,我們就直接去辦結婚證。 我們並排坐在工作臺前,工作人員說:“把身份證和戶口本拿出來一下。” 他拿出來身份證和戶口本,而我隻拿出來戶口本。遞給了工作人員。 “身份證呢?” “我沒帶。戶口本是不是就可以了?”我回答。 “不行,戶口本上沒照片,規定是都得要。” “那怎麼辦?”他問。 “你們回去接吧!” 沒領成,不知道算不算不吉利。我挺怕大家說我的。 又得重新跑一趟。 我解釋說,“電視劇裡,都是拿戶口本。那些人領證,都是說偷了家裡的戶口本。我以為隻要戶口本。” “電視劇你也信。”我媽對我很無語。 “我又沒領過,我怎麼知道還要身份證。” “你應該提前問問,她都帶了什麼。”我爸對我媽說。 我們又開車回去,再次過來。 這一次,我帶齊了。 唯一遺憾的是,結婚證上的照片有點醜,我剛動完手術,穿得很臃腫。精神也欠佳。 但是,拿到的那一刻,我覺得異常珍貴。 這是我們在一起的第六年。 我們用一張結婚證,結束了六年的戀愛長跑。 以後,我們就是一個戶口本。 回去的車上,我還在看著我的結婚證,我媽突然說,“你們趕緊把孩子生了。我來帶。” “醫生說,要一百天後,才可以懷孕。”他居然連這都問清楚了。 “那你們明年把孩子生了。趁我還能帶。” “不著急吧!”我看著他倆安排得這麼妥當。感覺是有點不可思議。 “再過幾年,我老了,你看到時候誰給你帶。” “明年一定生。”他像是能說變就變一個孩子。 “明天去把房買了,你們今天下午在手機看看買哪裡。”我爸突然說。 我突然有點很感動。被父母這突如其來的關心。 也感謝父母,居然,先帶我領了證,再買房。給足了他的尊重。 我不知道他們籌劃這件事有多久了。 直到,這一刻,我才知道安排。 我爸媽在車上,還說,“都是你們這幾年放在我這的錢,我給你們存下來了,再加一點,給你們付個首付,自己去還貸款。” 其實,我們又能給多少錢呢!也就是工作這幾年,我把年終獎,每次,都轉給了我爸。 他隻不過是,希望我們覺得,是我們自己努力買的房。 我爸也不想讓他愧疚,怕他多想什麼。 隻是,希望我們好一點。 我想,等我們買了房,交房之後,就該回來了。 不管當初,父母的堅決反對,還是現在,對我們的支持。都是因為,我一直是他們的女兒。 父母之愛子,不計過往。 如果,是浪子,回頭了,父母也一樣愛你。 如果,犯了錯,知錯能改了,父母也不會計較。 也許,曾經,我們說過一些互相傷害的話。 但是,始終,父母的愛,不會變。 也許,每一對父母,性格脾氣不同,但是,他們對孩子的愛,都已經在盡他們所能。 也許,父母罵你,打你,不理你。但,他們是最希望你過得好的人。 不需要因為父母曾經說過的一句話,就不原諒誰,其實是不放過自己。 每一個小孩,都希望得到父母的認可。 而這個小孩,也許三十歲、也許四十歲了。 隻要父母還在。就永遠是小孩。 一張結婚證。 我把我的父母分享給他。希望,他也不再是一個沒有父母的孩子。 而他,顯然,做得比我還好。比我還要孝順。 也不知道,他到底,給他們灌了什麼迷魂藥。 也許,直到這一刻,我的父母已經徹底的接納了他。 他成為了我家的一份子。 我們是一家人。
五十六 領證(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