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二十八(1 / 1)

一、我差點瘋了,在從那個噩夢中醒來之後。   原本隻是一次簡單的出遊,莫名其妙看見一家人,小叔子和嫂子偷情,被哥哥抓住,然後幾棍子就將那個女人敲死。   接著兄弟反目,互相捅刀,不過一會兒也死了。   留下一個女兒一個孫子,還有一位老婦人。   老婦人讓她孫女往屍體上潑油,然後一把火燒了精光,我甚至看見那個女人臉上不停抽動的肌肉。   所以她要送我走,為了活命,我保證自己絕對不會告訴別人這件事,以免害了她僅剩的兩個親人。   孫女開車往北走,正好遇見對麵的警車,我故意嫌他們擋路,朝著他們伸了一根中指。   警/察不能無緣無故抓人,但可以在我們前麵多擋一會路。   我氣急敗壞破口大罵,非要去找他們算賬,孫女也覺得不忿,最後還是載我到了派出所。   我第一個沖進去,找到安全的角落,讓人把孫女抓起來,然後報警發生命案。   孫女年齡不小了,焚燒屍體是大罪,所以被抓了起來,唯有老婦人和年幼的孫子逃過一劫。   小嬰兒玉雪可愛沒有父母,我不忍他一老一小無人照看,並對於自己違背諾言的愧疚,因此決定接手他們,並且告訴老婦人:我會把你當親奶奶一樣,把小嬰兒當親兒子一樣。   後來別人都在,這個家庭逐漸擴大,可是老婦人一直恨我,總是做出各種小動作搗亂。   有一天午睡,迷迷糊糊覺得有人剪我的褲子,肯定又是老婦人,我想,便沒有生氣地睜開眼。   然後那個死去的女人的頭湊上來,在我胸口不停蠕動,是老婦人把自己化妝成了那樣,她像隻八爪魚一樣扒著我的身體,仰起青白的臉一邊笑一邊喊道:我來啦,我來啦……   旁邊的人被她迷暈,我拚命往外跑,可是明明距離那扇紗門隻有一步之遙,我卻無論如何都跑不到門口。   至此我便醒了過來,僵硬著身體不能動。   然後聽見斷斷續續窸窸窣窣的聲音,好像天花板上有什麼東西要破土而出。   “砰”地一聲,粘鉤又掉了下來,把我的心擊碎。   後來我又睡了過去,回到那個夢裡,但是劇情改了。   大家相安無事,隻是那個小嬰兒又多了一個雙胞胎兄弟。   他們互相啃噬著對方,而眾人對此習以為常。   直到他們啃得破破爛爛精疲力盡,大人們說帶我去吃火鍋。   圍桌而坐,桌上除了湯空無一物,我們就這樣吃了起來。   這個還好,我並不怎麼怕。   二、去韓國的美食街上吃飯,為了能便宜點,我假裝成了日本人。   三、媽媽是厲害的中醫,根據臉色就能看出你的病。   她說誰誰貧血,我一看,臉色蒼白,肯定是貧血啊。   四、跟我姐打遊戲取id,第一個是新世界的奶媽們,因為某個字不行,第二個是葫蘆娃不救爺爺嗎,因為諷刺也不行。   我姐想了個依依青上草,我們打了半天的字都打不完,氣死。   五、我去獻血站要求輸血,被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