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就是道歉,不管怎麼說,未完本就是作者的錯,是作者不負責任,但是願意聽聽原因的讀者可以往下看,就當看個樂嗬,聊以解悶。 這本書是我春節時期心血來潮寫著玩的,本來沒想到會簽約,但既然簽約了就要一直寫下去,在大年初二之前我是這樣的想法。 可是大年初二那天,正是很高興的時候,我媽突然告訴我,我家小藍貓丟了,那是我養了三年的小貓,每天下班回來會準時蹲在門口接我的小貓,晚上會跑到我枕頭邊呼嚕嚕的小貓。 丟了…… 今年過年我先回的老家,貓貓跟著老媽在外麵,後來我們打算接回去時,老媽說你們要是接回老家就別再送過來,而且回家過年就幾天,接貓送來送去的煩不煩。 當時我真想抽自己一嘴巴子,為啥沒堅持一下。 後續是貓貓被暫時送到她朋友店裡待著,它以前待過一次,有專門的小房間,然而誰也沒想到它大年初二自己開紗窗跑了。 大年初二,高鐵票賣光了,順風車難打,爺爺奶奶年紀大了,反正各種各樣的原因,我壓根不可能當天回去找貓,而且僅憑那個朋友的一麵之詞,也不知我家貓貓到底是什麼時候丟的。 後來天天去找,淩晨晚上的喊,但我家小藍貓有個怪癖,它不愛回應人,有時在家裡喊破喉嚨它也不搭理你,這並不是說貓貓不親人,它就是這樣一個傲嬌的小性格,每次我下班回來,其實它都可開心,圍著我轉圈兒,喵喵的喊著要我抱。 有時我會扛著它在家裡轉圈,它就站在我的肩膀上東張西望,拿頭蹭我。 偶爾它也喜歡屁股朝著我,很不要臉。 在工作的城市我沒有朋友,這隻小藍貓是我唯一的朋友,它陪我從大學畢業到第一次加班,第一次領取薪水,第一次通宵跨年加班,第一次離職。 哪怕我由於特殊原因先回老家,我每天也要通電話看看它的情況。 然而這次是徹底丟了,附近小區喊遍了,而且是它自己開紗窗跑出去,我能怪誰弄丟我的貓,怪我老媽,怪我媽朋友? 都不能怪,要怪就怪我自己。 實話說,有幾天我都抗拒找貓,自欺欺人認為不找貓就還在。 雖然外表看不出來,為了不讓家裡人擔心強撐著,我的精神其實垮了大半,有人可能會質疑為了一隻小貓這樣矯情值得嗎? 其實隻有養貓的人才懂,我也無意辯駁。 對於當今的人來說,有時畜生比人更好,不是嗎? 總之言盡於此,我不是個愛糊弄的人,這樣精神狀態下寫文的我基本就是臺垃圾製造機,而看這種垃圾的讀者將無辜的變成垃圾填埋場。 說句題外話,媽的,年輕人真難,為了顧及我媽脆弱的心思,我他媽還不能一直傷心下去,艸,年輕人活著真難,真難。 最後諸位(抱拳),以後有緣江湖再見,希望那時大家都能有著全新的麵貌迎接生活,也希望大家和和美美,幸福圓滿的過完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