蠢卡想著,這家夥似乎變帥了,還是自己心態有了什麼可恥的變化?
  也許是窮人的紳士一文不值,富人的流氓卻異常迷人?但不管怎麼說,王太卡的權勢可以支撐他神經病發的瘋,支撐他的任何性格,即使是變態。
  這麼想著,看來自己也不是什麼好人啊。蠢卡竟然露出了呆呆的笑,她其實一直都是個笨蛋,如果不是有個操心的妹妹,她何嘗不想傻乎乎的過下去呢?
  但想起這件事,心中還是隱隱作痛。她還是沒辦法走過那個臺階,如果王太卡選擇她,就必須放棄囧晶,這是底線。
  所以直到現在,兩個人仍然沒有做突破尺度的事情。
  即使如此,現在這樣的動作,也不是朋友能做的。
  蠢卡嘆了口氣。
  王太卡反應過來,問道:“嘆氣什麼?”
  “我好像總能把一件事給弄糟。”蠢卡抿抿嘴在,轉移話題問道:“在看什麼?”
  於是王太卡給她讀書裡麵的內容:“魯迅為什麼要寫《起死》?也許,他要喚醒沉睡的人生。莊子為什麼要給五百年前的骷髏‘起死’?也許,是要他重新生活一次。人生雖然艱難,生命畢竟可貴。莊子認為人生應該像鵑鵬展翅,扶搖而上九萬裡,絕雲氣,負青天!”
  看到書封麵上的古怪圖案,蠢卡說道:“你說,如果是站在正義的一方,無論用什麼手段,都可以被理解和原諒,是嗎?”
  王太卡伸出手,在蠢卡的鼻子上刮了一下,說道:“不是,應該說,隻要最後我是贏家,那麼我就是正義的一方,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