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發新歌(1 / 1)

秦可卿手中的資源還真有幾個不錯的,電視劇電影都有,林泉隻是稍微看了一下電視劇的劇情,就沒有想接的欲望,不說是爛片,隻能說是流水線作品,及格的水平,演《飛揚的青春》是為了復出提升知名度,演《隱蟄》是因為劇本確實可以。   如果不是劇本真的很優秀,林泉還真不想演電視劇,他的演技就該上大熒幕。   當然電視劇如果有不錯的劇本,林泉也樂意參演。   如何定義一個劇本的好壞呢?首先就是角色有人物特點,整體故事也不能太差,就比如《隱蟄》這樣的劇本就不錯,基本上戲眼都在自己身上,還有機會跟老戲骨和影帝飆演技,可以給觀眾留下好印象,畢竟最起碼那些粉絲吹噓自家愛豆的時候,也多一個閃光點不是。   像《飛揚的青春》這種偶像劇,盡量少演,故事老套,也沒有多少發揮演技的空間,就算想飆演技也沒個對象,發揮太出色也隻會和整部劇產生割裂感。   電影的話倒是可以接,但也要看題材,比如青春片和恐怖片,基本上就是重災區。   當時在《向往的生活》節目組的時候,跟幾個前輩吹水,賀老師也著重叮囑林泉,像是《白衣飄飄》這樣的電影,千萬別接,這算是自爆其短了,能說出這樣的話,足見賀老師對林泉的看重。   在娛樂圈混總結就是一句話,想賺快錢就去拍偶像劇和時裝劇,拍攝周期加上後期製作,時間都很短,主打一個快餐文化,現在都有劇組給林泉開到了二十萬一集的價格了。   要知道林泉演《隱蟄》的時候,片酬才一百萬,也就是說才五萬一集,而且當時沒拿到錢,還搭了五百萬進去,加上陳陽自己拉到的兩百萬投資,還有賀老師被林泉忽悠投了兩百萬,最後陳陽一咬牙把房子抵押給了銀行,又投了三百萬。   本來是準備走網劇路子的,突然一下子多出這麼多錢,陳陽更加精心打磨了,不然最後也不會讓賀老師看中,拿到臺裡和購片部門的人一起觀看了。   好片是好片,但是該壓價的時候,人家湘果臺也是一點都不留情,想一千萬買斷,陳陽肯定不乾,而且林泉也不會同意,最後一番拉扯,六百萬買下了首播權,等五月份《飛揚的青春》播完,就播《隱蟄》,至於二輪,林泉給陳陽的建議是先別賣,陳陽也認同了。   如果林泉想走長線,成為一線電影哢,那就要忍住,別什麼角色都接,當然,要是像國師張大鴻、程慶甲這種大導演的戲還是可以閉著眼睛接的,就算是爛片,也可以刷聲望和咖位。   這也是賀老師他們的建議,林泉也很贊同,隻是以他現在的咖位,根本就接觸不到這樣的資源,那些找上他的劇本,其實接不接都無所謂,一個大導演都沒有,不過有劇本寫得可以的,隻不過給的片酬不高,林泉也不想把自己搞得跟勞模一樣。   整個春節,林泉不是在趕通告就是在趕通告的路上,畢竟娛樂圈和其他圈子不同,春節都是明星藝人賺錢的時候。   忙完這一陣子,林泉準備在邁瑞肯的炫幕上發行兩首歌,分別是《That Girl》和《Aloha Heja He》這兩首。   前世的時候,林泉就很喜歡這兩首歌,而且這種長久不衰的經典,不管過了多久再聽,都會讓人耳目一新,最主要的是,這個世界沒有這兩首歌,所以他完全可以去收割一輪國外的韭菜,憑什麼人家能來這邊賺錢,自己不能賺他們的錢。   知道林泉要出兩首英文歌,秦可卿他們表示很詫異,不過她們都相信了林泉在音樂上的才華,非要讓林泉先唱給她們聽。   為了給她們點信心,林泉直接就在辦公室唱了起來。   There's a girl but I let her get away   It's all my fault cause pride got in the way   And I'd be lying if I said I was OK   About that girl the one I let get away   ......   這首《The Girl》不僅聽著舒服,唱起來也很舒服,隻把幾人聽得一愣一愣的,尤其是米娜,眼神都快拉絲了,唱的什麼,也就學霸出身的秦可卿懂一點,至於顏正希和米娜,就完全聽不懂了。   不過好的音樂是能打破語言桎梏的,大家都是圈內人,自然能聽得出這是一首好歌,一首能成為經典的好歌。   “還有一首呢?也唱唱!”好像是突然回過神來,顏正希突然開口道。   林泉這首歌在她看來,絕對能火,能去大洋彼岸賺那些外國人的錢,隻要是華國人都不會拒絕,哪怕是顏正希這樣的頂流小花,在國內她是很火,但是如果到外國去,誰會認識她是誰,在這個被文化入侵的時代,華國的娛樂圈受到的限製很多。   這也是國家強大的一種體現,硬實力已經追上人家了,在文化輸出這方麵,別國自然是想盡一切辦法的封鎖和打壓。   林泉一直不喜歡這種感覺,他有一個想法,要讓華國娛樂圈成為主導,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 不管是影視劇還是歌曲,而不是那些收了錢的所謂公知大力鼓吹國外多好帶節奏,引導一些未成年的思維,在林泉看來,華國的才是最好的。   幾千年的傳承,哪裡是什麼人都能碰瓷的。   王東開著帶著林泉找了家公司附近的錄音棚,花了一下午的時間,才把兩首歌錄好。   這兩首歌,林泉已經很熟了,主要是錄音棚的樂手要熟悉伴奏,花了不少時間,林泉又是個不喜歡湊活的人,不說吹毛求疵,至少音節不能出錯吧!   分別在華國最大的聽歌軟件天涯和邁瑞肯的炫幕同時發行了這兩首歌,微客也同時公布了,同一個公司的藝人都紛紛轉發了他的微客,別人不說,就光是顏正希微客的粉絲,就是很好的宣傳陣地。   完事後,林泉還把這兩首歌分別推薦給一起拍過戲的幾人,比如關軒、洪耀和呂康,當然賀詠和黃倫也沒落下。   至於老戲骨程昌平和影帝元昊,林泉並沒有去打擾人家,程昌平是國家話劇院的,這種老前輩肯定是不喜歡外國歌的,元昊更加不用說,人家除了演戲,對什麼都不關心。   雖然很不想說,但是這個時代有很多崇洋媚外的人,林泉這兩首歌一經發行,再加上這麼多明星幫忙宣傳,很快就火了。   對此,聶丹頗有微詞,認為林泉應該把歌手合約也簽在可樂傳媒,倒是顏正希夠大氣,她已經見識到了林泉的潛力,跟賀詠還有黃倫關係這麼好,還能和海威的大張總聊到一起,別看她已經是所謂的頂流小花,但是還真沒法像林泉這樣很人家談笑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