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宰相的主要職責是,輔助皇帝處理全國政務,統領百官。 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陰陽,順四時,下遂萬物之宜;外鎮撫四夷諸侯,內親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職也(《史記》)。 丞相是百官之首,總領皇帝的旨意,管理全國的政務,為皇帝分攤工作量。 實際上,丞相能在國家危難的時候,能夠保證國家政務體係正常的運轉。 古代封建社會,王朝時期官僚的核心製度主要有兩個,一個是皇帝製度,另外一個,就是宰相製度。 而相權製度,是從皇權製度當中衍生出來的,但是,由於相權具有一定的自主性和獨立性,所以,從根本上講,相權會對皇權產生威脅,而這種威脅,是無法避免的! 因而就有了相權和皇權的博弈。 相權和皇權之間的矛盾,是整個封建王朝的政治製度不可調和的產物。 因為封建王朝,是以皇帝為核心的官僚製度,皇帝發號施令,皇帝是支配者,而宰相是執行者。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天下都是皇帝的! 但泱泱大國,天下何其之大? 自古三宮六院七十二妃,皇帝還要微服私訪,遊山玩水…皇帝的精力也很有限,這麼大的國家,如果親力親為,光憑皇帝一個人,肯定管理不過來的。 所以,皇帝需要以宰相為首的官僚來幫助他管理國土百姓,自然而然的就要下放權力。 下放權利,擔起責任,上下同心,戰不不勝! 然而,相權從皇權中分離出來以後,具有了一定的自由發揮空間,於是,兩種權力在實際分配和運用上,會出現重疊和碰撞。 誰對誰錯? 同意誰,反對誰? 都將是一個嚴峻的問題!最終,就會出現分歧的局麵。 經歷了幾千年的皇權與相權之爭,遇到壯誌淩雲,大展宏圖的帝王,便會不斷的削弱宰相的權力。 這是因為相權過大,會影響了皇權的行使效果。 相權過大,皇權就要減小,皇帝所下達的命令就沒有權威性,那麼,皇帝的內心就會感到不安,這會給整個國家政局帶來不確定的因素。 相權過大,皇帝就要看丞相的臉色行事,甚至能夠駁斥皇帝的詔書,在封建時代,這是皇帝最不能接受的事。 丞相製雖然伴隨著皇權走了千年之久,但是也免不了被皇權拋棄,原因就是丞相縱然能使國家正常的運轉,但是其權力過大,對皇權的威脅卻是歷代皇帝最忌諱的。 如果皇帝發出的命令,而宰相拍板不同意,那麼下麵的文臣武將,甚至全國的老百姓,就認為這個命令沒有說服力,就會威脅到皇帝的權威。 當相權到達一定的地步以後,就會對皇權產生威脅,這會造成政局不穩,全國上下,意見不統一,危及到帝王的統治根基。 宰相可以代替皇帝執行皇權,比如三國的諸葛亮和明朝萬歷的張居正;相權到達極致以後,就可以廢立皇帝,甚至可以做到改朝換代,比如東漢末年的董卓、曹操,三國的司馬懿。 皇權對相權的掌控和削弱,皇帝要給宰相一定的權利,維護國家的運轉,但是也會千方百計的限製宰相的權力,使得宰相更好地為皇帝服務。 皇帝削弱宰相權力一般有三種方式。第一種是設立多個宰相,把相權群分,比如秦朝的丞相製度,設左丞相、右丞相等。 第二種是弱化宰相權力,把宰相的一部分權力移交給別的機構,比如隋朝創立的三省六部製,三省為: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六部: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 第三種是設立嚴密的監察係統,監控宰相權力的使用,比如西漢的禦史臺,明朝的都察院等。 皇權和相權此消彼長,皇帝肯定不願意看到自己受到宰相的製肘,而宰相也不會看著自己的權力越來越小,於是皇權和相權的矛盾就產生了。 相權和皇權相互依存相權從皇權中誕生,宰相的高官厚祿和權利全是由皇帝賞賜,皇帝可以決定宰相的任職期限,也可以隨時收回賦予宰相的權利。 所以,決定了宰相必須效忠於皇帝。 但是,皇帝也需要宰相的輔佐,古代官職的設立是金字塔模型,所以就決定了皇帝無法掌控所有的部門,所以皇帝需要宰相來幫助自己皇命下傳、下達以及上報。 而這一切需要相權和皇權達到相對的平衡,如果一方麵強勢,另一方就會被削弱,這個平衡就會被打破。 相權對皇權的威脅,實際上,在權力運行的時候,皇權和相權不可能每一次都能夠和諧,達到一致性,所以宰相為首的官僚會對皇帝產生一定的約束。 如果丞相與各異姓王相互勾結,狼狽為奸,那麼,皇帝的命豈不是隨時都能被殺掉?那皇帝每天晚上還睡得安穩嗎? 所以,這是絕對不允許的! 怎麼辦呢? 因此,漢高祖劉邦在晚年時候,絞盡腦汁,想盡一切辦法也要剪除異姓王。 非劉氏而王者,天下共擊之! 這句話的意思是,如果有人不是劉姓而是被封為王,那麼全天下的人民都有權利去討伐他。 這是劉邦在與大臣們訂立的白馬之盟中的規定,其主要目的是為了保證劉氏家族的統治地位,防止異姓王篡奪政權。 到漢朝一個大有作為的皇帝,漢武帝之時,丞相的存在已經開始影響到皇權的發揮,讓漢武帝處理朝政時,咬牙切齒,直拍桌子,很是不爽! 但是,丞相又是當時三公之首,不能說廢除就廢除,這裡麵牽扯到方方麵麵,皇帝不能不考慮。 漢武帝又想繞開丞相想做自己做的事,而不受到丞相的掣肘。 於是,漢武帝就設置了內廷,找了幾個有能力,自己又信得過,對自己忠心,權力還不是很大的人,商議軍國大事,直接繞過了丞相,這是歷史上第一次剝奪丞相的權力。 漢武帝時期,大一統帝國的國勢已相當強大了。 雖然諸侯國無法對中央形成有效的威脅,但是,有些個別諸侯王,因為自己還有很大的土地麵積,對皇帝構成了一定的隱形威脅。 所以,漢武帝聽取了主父偃的推恩令,並在全國推行開來。 大家很疑惑,這個推恩令,是個啥東西? 簡單地說,推恩令是一項隱性的削藩手段,它的內容就是:將原來由嫡長製繼承的土地,改為由諸侯王所有兒子共同繼承。 當前,擺在皇帝麵前,有三大問題存在。 諸侯王還有一定的政治、軍事勢力,是一個不安分、不穩定的因素;土地兼並嚴重,社會動蕩不安,階級矛盾不斷發展;匈奴不斷入侵,邊境摩擦,不停的製造事端,使得西漢王朝邊境線不安寧。 這三個因素促使漢武帝決心進一步加強中央集權,以避免外敵還沒有進攻,而王朝內部就先行瓦解的局麵。 推恩令是漢武帝為了鞏固中央集權而頒布的一項重要政令。 推恩令本質是在郡縣製的基礎上的改進。 這項政令要求由以前的各諸侯所管轄的區域隻由其長子繼承,改為其長子、次子、三子共同繼承。 舉個例子,比如燕國這個諸侯國有50座城池,燕王有5個嫡子,那麼嫡長子繼承燕王的爵位和官職,同時還有10座城池可以繼承。 就這樣,一個大燕國就被一分為五。 再繼續下去,如果燕王嫡長子又有五個兒子,那麼燕王嫡長子管轄的土地最終僅有2座城池。 就這樣傳下去,用不了幾代人,諸侯王的後裔就會被變成草民。 所以,出身西漢皇族的劉秀、劉演兄弟到了西漢末年,在推恩令的作用下,差不多就是跟普通的平民老百姓一樣了。 雖然還是皇族後裔,但是地位早已經不如從前了。 而且是越往後,這些諸侯王的後裔越沒有權勢。 比如東漢末年的劉備,已經是家徒四壁,貧窮得叮當響,不得不去街頭賣草席,才能度日生存下去了,這就是推恩令的真正作用。 劉備可是這條法令最有話語權的人。 熟讀三國的人都知道,每次有人問劉備何許人也的時候,劉備都會說到:“我乃漢中山靖王之後,第十八代玄孫”。 這個中山靖王,其實就是劉勝。 公元前127年,劉勝接到了推恩令的旨意,差點沒昏死過去,酒色財氣樣樣占全的劉勝,一生貪圖享樂,據《後漢書》記載,劉勝光兒子就120多個,生活作風不檢點。 120多個兒子,估計劉勝自己都認不全,這樣一來,根據推恩令的指示,自己要把自己的家產,分成120多份。 推恩令比起強製削藩與限製諸侯王權力的手段高明了很多倍,而且還沒有人敢反抗,因為你沒有理由反抗,反而還會得到支持。 按照漢製,推恩令下形成的侯國隸屬於郡,地位與縣相當。 後來,根據這項政令,諸侯國被越分越小,漢武帝再趁機削弱其勢力。 我們先來了解一下主父偃這個人。主父偃,他是西漢時期的政治家和文學家,出生於一個貧寒的家庭。 盡管家境不太好,但他憑借自身的努力和聰明才智,逐漸成長為一名出色的學者型官員。 主父偃是山東臨淄人,有著因為在齊國受到儒生們的排擠,而周遊過各大諸侯國的經歷。 但是,他所到達過的所有諸侯國,都沒有給過他想要得到的禮遇,最後主父偃選擇前往長安,也就是漢朝國都,皇帝的居所。 到達長安之後,主父偃直接就給漢武帝上書表達了想要麵聖的想法,而且當天就成功被皇帝召見了。 在短短的一年時間內,他就被連升了四次,之後更是成為漢武帝設在宮中內朝的大臣,其實也就相當於是皇帝的私人顧問了。 而有了這重身份之後,主父偃對當時的政治方麵產生了一定的影響力。 他的官場生涯和履歷中,曾在國家重要部門,多次擔任重要職務,並對漢朝的政治和文化產生了積極深遠的影響。 漢武帝時,主父偃提出實行推恩令,規定:諸侯王死後,除嫡長子繼承王位外,其他子弟也可分割王國的一部分土地成為列侯,由郡守統轄。 推恩令,漢武帝為了鞏固中央集權,下令允許諸侯王將自己的封地分給子弟,諸侯國越分越小,漢武帝再趁機削弱其勢力。 如何限製和削弱日益膨脹的諸侯王勢力,一直是漢武帝研究的課題! 武帝初年,一些大國仍然連城數十,地方千裡,並且諸侯王驕奢淫逸,時常違抗中央政令,嚴重威脅著中央集權的鞏固。 公元前127年,丞相主父偃上書武帝,建議讓諸侯王推恩分封子弟。 這樣,名義是上施德惠,實際上是剖分其國以削弱諸侯王的勢力。 這一建議既符合了漢武帝鞏固專製主義中央集權的需要,又避免激起諸侯王武裝反抗的可能,因此立即為武帝所采納。 因此,封地大的王國被分成封地較小的侯國,這個過程直接導致了王國的縮小和朝廷直轄土地的擴大。 這樣,漢朝朝廷不用貶斥諸侯王,就使得大的王國自己分崩離析了。 在此之後,侯國轄地僅有數縣,徹底解決王國封地過大問題。 推恩令是漢朝漢武帝時期推行的一個旨在減少諸侯的封地,削弱諸侯王勢力範圍的一項重要法令。 主要內容是將過去由諸侯王隻能把封地和爵位傳給嫡長子的情況,要求諸侯王把封地分為幾部分,用來傳給自己的幾個兒子,形成直屬於中央政權的侯國。 漢初,諸侯王的爵位,封地都是由嫡長子單獨繼承的,其他庶出的子孫得不到尺寸之地。 諸侯國麵積廣大且領有軍隊,嚴重威脅著漢朝的中央集權。 推恩令吸取了景帝時期晁錯頒布的削藩令引起七國之亂的教訓,規定諸侯王除了讓嫡長子繼承王位外,其餘的庶子在原封國內封侯,新封侯國不再受王國管轄,直接由各郡來管理,地位相當於縣。 這些越分越小的百十個諸侯國,小到什麼程度呢? “大國不過十餘城,小國不過數十裡”(司馬遷《史記》)。 而整個國家範圍內,“漢郡八九十”,也就是作為直屬中央的郡占全國國土麵積的80%—90%,而且“形錯諸侯間,犬牙相臨,秉其扼塞地利”,意思是這些郡總是穿插進諸侯國土之間,郡的土地與諸侯國的土地犬牙交錯,使諸侯國不能連成片,並且郡縣總是占據或扼守著有利地形。 侯國再也無力與中央抗衡,中央集權得到有力的鞏固。 這使得諸侯王國在名義上沒有被進行任何的削藩,以此避免激起諸侯王進行武裝反抗的可能。 於是“藩國始分,而子弟畢侯矣”,導致封國越分越小,諸侯勢力大為削弱,從此“大國不過十餘城,小侯不過十餘裡”,即使諸侯王膽敢倚仗自己擁兵自重進行叛亂,中央也能很快平叛。 推恩令還規定諸侯王死後,由嫡長子繼承王位,其他子弟分割王國部分土地為列侯,列侯歸郡統轄。 允許諸侯王推“私恩”把王國土地的一部分分給子弟為列侯,由皇帝製定這些侯國的名號。 按照漢製,侯國隸屬於郡,地位與縣相當。 因此王國析為侯國,就是王國的縮小和朝廷直轄土地的擴大。 武帝以後,王國轄地不超過數縣,其地位相當於郡。 這樣,諸侯王強大難製的問題,就進一步解決了 早在漢文帝時期,對藩王其實就已經采取過措施了,但是卻並沒有根本地解決問題。 而在漢景帝時期,皇帝更是直接就想把藩王手裡的權力調出來,這也就是後來說的削藩,而這樣明顯是行不通的。 為此,皇帝和藩王之間甚至發生過一場戰爭,也就是後世所稱的“七國之亂”。 雖然戰亂很快就被皇帝平息了,而且還進一步削弱了藩王的勢力。 但是,一些比較大的諸侯國,卻依舊有著數十座城的擁有、使用權,這些諸侯國對皇帝或是中央政府而言卻依舊是一個不小的威脅,這樣的局麵就一直延續到漢武帝登基。 漢武帝實施的推恩令從手段上來看就是很高明的,因為漢武帝本人是以賞賜的名義來分解諸侯國,這對他的名聲不但沒有任何影響,反而還贏得了仁政的稱贊,而最重要的是,在這個過程中,漢武帝方麵沒有動用過任何兵馬。 對這個時期的漢朝而言,如何和平地解決掉諸侯勢大的事,是皇帝心中一直存在的難題! 這個時期的主父偃,可以說是風光一時,但是他最終因為貪汙受賄而被皇帝下令斬殺,導致誅滅九族。 建中朝,設刺史,漢武帝能用推恩令解決王國問題的原因:景帝削藩奠定了基礎,漢武帝時國家實力強大,其措施行之有效。 使諸侯王多分封子弟為侯,使王國封地被分割,以進一步削弱諸侯王國勢力;其次建立中朝削弱相權,鞏固了皇權的神聖地位; 它表明:漢武帝不僅正式采用了儒家思想治國,而且取得了成功,從而完成了漢代分封製向郡縣製的過渡。 如果以推廣皇帝恩澤的名義把土地再分封給諸侯的子弟,那麼看起來是皇帝厚待他們,實際上卻使每個封國的麵積都化整為零,漸漸縮小,再也不足與中央朝廷抗衡。 並且,“推恩令”的整個過程都清楚明白,有案可查,不像“罷黜百家,獨尊儒術”:董仲舒提的建議,武帝采納了沒有,詔令何在? 下麵我們了解一下公孫弘,他是西漢初年的重要政治人物,他的政治生涯充滿了曲折和挑戰。 他在位期間,推行了一係列的改革措施,包括減輕賦稅、鼓勵農業生產、整頓官僚機構等,這些舉措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人民的生活,也為西漢的穩定和發展做出了貢獻。 主父偃誅滅九族後,漢武帝啟用平民丞相公孫弘,加強中央集權,改革官僚製度、經濟製度和對外關係。 從削藩上麵看就略見一斑:過去長子做藩王,漢武帝推行了除長子可以享受藩王外,其他嫡子也都能享受封地和財政稅收。 推恩令是漢朝皇帝為了打擊藩王製定的法令,目的就是為了加強中央的總體權力,削藩也是皇帝一種打擊藩王的手段,目的同樣是為了收權,那麼推恩令和削藩有什麼區別嗎? 推恩令和削藩的主要區別就在於,一個是間接委婉,最終使整個藩國被層層削弱,另一個則是強製執行,不給藩王任何機會。 首先是推恩令,推恩令指的是將原本隻能由嫡長子繼承的藩王土地,改成藩王的兒子們都能繼承各自的封地,隻是幾個字的改變,實際內容卻變了非常多,原本一個人掌控的土地不斷被分成幾個人所有,這樣一來每個人分到的就都是原本藩國的一小部分了。 這種辦法雖然會遭到嫡長子的反對,但是原本應該分不到封地的其他人卻都會感謝皇帝,因為按照之前的法令,他們在嫡長子們繼承土地之後,是什麼都沒有的。 這樣一來,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 這條法令對他們是非常有益的。推恩令這種手段雖然比較委婉,但確實是非常有效的,而且對皇帝自己的名聲也很有利。 而削藩,說白了就是皇帝下令強製性的將藩王們原本享有的權力、土地都收回來,也就相當於直接就把藩王們廢除了,那麼可想而知,已經在自己的封地上待慣了的藩王當然不會同意,不僅不會同意,惹急了還有可能直接造反,就會對政權產生一定的影響。 推恩令和削藩雖然是兩種手段,但是這兩者之間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它們的目的都是為了收復藩王手中控製的大片土地,好讓這些被分出去的地域重新被皇帝自己掌控,但是相比較起來,推恩令和削藩的區別就在於,推恩令要比削藩明智、有效很多。 這是一種逐級進行分封的製度,天子占有重要的領導地位,將權力分別賞賜給諸侯或者藩王,主要是為了將統治的範圍擴大。 而推恩令可以說是前者得到一種延續,可是在目的上卻發生了一些的變化,諸侯或者藩王的權力加強之後,對統治者也造成了一定的威脅,所以要用推恩令來削弱他們的力量,所以說兩者的目的是不同的。 而漢朝之後開始實行的推恩令則不同,推恩令規定:每個藩王或者諸侯的兒子都有繼承權利的資格。 也就是說,在進行權力交替的時候,推恩令是讓諸侯將權力和領土分為幾個等份,之後再分別發給幾個兒子。 在這個過程中,權力和領土都變得越小越弱,從而達到瓦解諸侯國的最終目的!這才是皇帝的高明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