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貳部:文治武功 第一十八章 無毒不丈夫(1 / 1)

漢朝四百餘年 秋月銀杏 17337 字 8個月前

無毒不丈夫,這句話的意思是,要想成就大事業,必須手段毒辣,技高一籌!   對待仇人不應該心慈手軟,對待敵人不應該手下留情,這樣才能稱為真正的男子漢大丈夫。   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這句話產生了現在的歧義。   實際上,這句話的本意並不支持這種解釋,而是強調大丈夫應有果斷的一麵。   寧成是穰縣人,做侍衛隨從之官服事漢景帝。   他為人好勝,做人家的小官時,一定要欺陵他的長官;做了人家的長官,控製下就象捆綁濕柴一樣隨便。   他狡猾兇殘,任性使威,逐漸升官,當了濟南都尉,這時郅都是濟南太守。   在此之前的幾個都尉都是步行走入太守府,通過下級官吏傳達,然後進見太守,就象縣令進見太守一樣,他們畏懼郅都就是這個樣子。   等到寧成前來,卻一直越過郅都,走到他的上位。   郅都一向聽說過他的名聲,於是很好地對待他,同他結成友好關係。   公元前144年,由於長安附近皇族中的好多人兇暴犯法,景帝召來寧成當了中尉,負責京城治安,相當於首都衛戍司令,實際權力還要更大些。   寧成的治理辦法仿效郅都,他的廉潔不如郅都,但是皇族豪強人人都恐懼不寧。   公元前140年,漢武帝即位,寧成改任為內史。   外戚們多誹謗寧成的缺點,他被依法叛處剃發和以鐵縛脖子的刑罰。   這時,九卿犯罪該處死的就處死,很少遭受一般刑罰,而寧成卻遭受極重的刑罰。   他自己認為朝廷不會再用他當官,於是就解脫刑具,私刻假的有關文件,出了函穀關回到家中。   他楊言說;“當官做不到二千石一級的高官,經商掙不到一千萬貫錢,怎能同別人相比呢?”   於是他借錢買了一千多頃可灌溉的土地,出租給貧苦的百姓,給他種地受奴役的有幾千家。   幾年以後,遇上大赦。他已有了幾千斤黃金的家產,專好抱打不平,掌握官吏們的短處,出門時有幾十個騎馬的人跟隨其後。   他驅使百姓的權威比郡守還大。   約公元前125年,皇帝想起用得到赦免依然家居的寧成,禦史大夫公孫弘勸諫:“我昔日在山東做小吏,寧成為濟南都尉,治民就像用狼來放羊一樣,不能讓寧成來治民。”   於是讓寧成為關都尉,一年多後,關東郡國的官吏察看郡國中出入關口的人都揚言說:“寧肯看到幼崽哺乳的母虎,也不要遇到寧成發怒。”   約公元前124年,義縱從河內調任南陽太守,聽說寧成在南陽家中閑居,等到義縱到達南陽關口,寧成跟隨身後,往來迎送,但是義縱盛氣淩人,不以禮相待。   到了郡府,義縱就審理寧氏家的罪行,完全粉碎了有罪的寧氏家族。   寧成也被株連有罪,至於孔姓和暴姓之流的豪門都逃亡而去,南陽的官吏百姓都怕得謹慎行動,不敢有錯。   張湯是杜陵人。他的父親曾任長安丞,出外,張湯作為兒子守護家舍。   父親回來後,發現家中的肉被老鼠偷吃了,父親大怒、鞭笞張湯。   張湯掘開老鼠洞,抓住了偷肉的老鼠,並找到了吃剩下的肉,然後立案拷掠審訊這隻老鼠,傳布文書再審,徹底追查,並把老鼠和吃剩下的肉都取來,罪名確定,將老鼠在堂下處以磔刑。   他的父親看見後,把他審問老鼠的文辭取來看過,如同辦案多年的老獄吏,非常驚奇,於是讓他書寫治獄的文書。   父親死後,張湯繼承父職。為長安吏,任職很久。   周陽侯田勝在任職九卿時,曾因罪被拘押在長安。   張湯一心幫助他。   他在釋放後被封為侯,與張湯交情極深,引見張湯遍見各位貴族。   張湯擔任給事內史,為寧成掾,因為辦事無誤,又被推薦給丞相,調任為茂陵尉,在陵中處理事務。   武安侯田蚡擔任丞相,征召張湯為丞相史,又推薦給武帝,補任為禦史(《漢書》),令他處理訴訟。   在處理陳皇後巫蠱的案件時,他深入追查其黨羽。   因此,武帝認為他很能乾,晉升他為太中大夫。他與趙禹共同製定各種律令,務必依法令嚴峻細密,對任職的官吏尤為嚴格。   不久,趙禹遷升為中尉,調任為少府,而張湯也升為廷尉,兩人關係密切,張湯象對兄長一樣對待趙禹。   趙禹為人廉潔孤傲,自從任官以來,舍第中從未有食客。   公卿相繼邀請趙禹,趙禹卻從不回報,其用心在於杜絕知交、親友及賓客的邀請,以便堅持自己的主張。   他收到法律判決文書都予以通過,也不復查,以便掌握官屬們過錯。   張湯為人多狡詐,玩弄智謀駕禦他人。   開始時擔任小吏,虛情假意地與長安的宮商大賈田甲、魚翁叔等人關係密切。   及至官達九卿的職位,收納和交結全國各地的知名士大夫,自己心中雖然並不贊許對方,然而表麵上仍表現出敬慕之情。   當時漢武帝偏愛有文才學問的人,張湯斷決大的案件,欲圖附會古人之義,於是請求以博士弟子中研習《尚書》、《春秋》的人補任延尉史,以解決法令中的疑難之事。   上奏的疑難案件,一定預先為漢武帝區別斷案的原委,漢武帝肯定的,便著為讞決法,作為延尉斷案的法律依據,以顯示漢武帝的英明。   奏事受到斥責,張湯便向漢武帝拜謝,他還揣摸漢武帝意圖,引證廷尉正、監、掾史的正確言論,說:他們本來曾為臣提出來建議,如果聖上責備臣,認為臣沒有采納他們的建議。   臣下愚昧,隻及於此。   因而錯誤常被原諒、有時向漢武帝奏事,受到稱贊,   便說:“臣下並不懂得這樣向陛下進奏,而是某個廷尉正、監或掾史寫的奏章。”   他欲推薦某人,常常這樣表揚此人的優點,遮掩缺點。   他斷決的罪犯,若是漢武帝欲圖加罪,他便讓廷尉監或掾史窮治其罪;若是漢武帝意欲寬免其罪,他便要廷尉或掾史減輕其罪狀。   所斷決的罪犯,若是豪強,定要運用法令予以詆毀治罪。   若是貧弱的下等平民,則當即向漢武帝口頭報告。   雖然仍用法令條文治罪,漢武帝的裁決,卻往往如張湯所說。張湯對於高官,非常小心謹慎,常送給他們的賓客酒飯食物。   對於舊友的子弟,不論為官的,還是貧窮的,照顧的尤其周到。   拜見各位公卿大失,更是不避寒暑。   因此,張湯雖然用法嚴峻深刻不公正,卻由於他的這種作法獲得了很好的聲譽。   而那些嚴酷的官吏象爪牙一樣為他所用者,也依附於有文才學問的人。   丞相公孫弘多次稱道他的優點。   在處理淮南、衡山、江都三王謀反的案件時,都窮追狠治,徹底審理。   漢武帝欲釋放嚴助和伍被。   張湯與漢武帝爭論說:“伍被本來就曾謀劃反叛之事,而嚴助親近交結出入皇宮的陛下近臣,私自交結諸侯亦如此類,不加懲處,以後將無法處治。”   漢武帝因此同意將伍被、嚴助治罪。他以審理案件排擠大臣作為自己功勞的表現,多像這樣。   從此,張湯更加受到尊崇信任,晉升為禦史大夫。   正巧匈奴渾邪王等人降漢,漢朝廷調動大軍討伐匈奴,崤山以東乾旱,貧苦百姓流浪遷徙,都依靠官府供給食物,官府庫存空虛。   張湯從而稟承武帝的旨意,請求製造白金貨幣及五銖錢,壟斷鹽鐵的生產和買賣,排擠富商大賈。   還公布告緝令,剪除豪強兼並的家族,舞弄文辭,巧言詆毀以輔助法令的施行。   張湯每次上朝奏事,談論國家的財用,常至日暮,武帝甚至忘記吃飯。   丞相形同虛設,國家大事都聽張湯的意見。   全國被搞得民不聊生,都騷動起來,官府所興起的各項生產,也無法獲利。   官吏們從中侵奪漁利,從而又被嚴厲地依法治罪。   因此,使得公卿以下的官員,直至平民百姓,都指斥張湯。   張湯患病時,漢武帝曾親自前去看望,其隆貴到了這種地步。   匈奴人前來請求和親,群臣在皇帝麵前討論此事。   博士狄山說:“和親對我們有利。”   漢武帝詢問有什麼好處,狄山說:武器是兇器,不應多次動用。   高皇帝欲圖征伐匈奴,在平城陷入困境,於是與匈奴結和親。   孝惠帝、高皇後時,天下因此而得以安樂。   及至孝文帝,要對匈奴采取軍事行動,北部邊境蕭然而苦於戰事。孝景帝時,吳、楚七國反叛,孝景帝往返於兩宮之間,膽戰心寒了幾個月。   吳、楚七國之亂被平定後,景帝一朝始終不談軍事,國家富裕充實。   如今從陛下開始發兵攻擊匈奴,使得我們國家空虛,邊境地區的百姓極度貧窮困乏。   由此看來,不如和親。   漢武帝問張湯,張湯說:“他是個愚蠢的儒生,沒有知識。”   狄山說:“臣下的確是愚忠,但象禦史大夫張湯那樣,卻是詐忠。如張湯審理淮南、江都王謀反的案子,以惡毒的文辭肆意詆毀諸侯王,離間宗室的骨肉之親,使蕃臣內心不安。臣因此知道張湯為詐忠。”   於是漢武帝麵帶不快對狄山說:“我讓你擔任一個郡的長官,能不能不使匈奴人入境搶掠?”   回答說:不能。   再問“負責一個縣呢?”   回答說:不能。   又問:“負責一個烽障呢?”   狄山知道再說不能,便會被治罪,隻好說能。   於是漢武帝派狄山到邊境負責一個烽障。   一個多月之後,匈奴人砍了狄山的頭以後離去。   從此以後,群臣震懾,不敢再談和親。   張湯的門客田甲,雖然是個商人,但有很好的品德。   當初張湯任小吏的時候,因為金錢的關係而互相往來,及至張湯當了大官,田甲又曾責備張湯行事中的過失,也表現出忠正剛烈之士的風範。   張湯在擔任禦史大夫第七年的時候。終於被免官治罪。   河東郡人李文曾與張湯有隔閡,不久擔任禦史中丞。   為了泄憤,多次在上奏的文書中尋找對張湯不利的證據,都沒有得逞。   張湯有個心愛的屬吏名魯謁居,知道張湯對李文不滿,便指使他人上奏影射李文有圖謀不軌的奸邪之事,漢武帝將此事交給張湯處理,張湯將李文處以死罪。   實際上他心裡明白此事是魯謁居所為。   武帝問起這件事說:“告發李文圖謀不軌的事是怎麼引起的?”   張湯假裝吃驚的地說:“這大概是因李文以前的熟人怨恨引起的。”   魯謁居患病住在裡巷的一戶人家,張湯親自去探望,並為魯謁居按摩雙足。   趙國靠冶煉鑄造營利,趙王劉彭祖多次指控鐵官,張湯卻每每排斥趙王。   趙王尋查張湯的不可告人之事。   魯謁居曾審理趙王的訟案,趙王對他心懷怨恨,上書告發說:“張湯是朝廷大臣,掾史魯謁居有病,張湯卻親自到他那裡為其按摩雙足,我懷疑他們可能有什麼大陰謀。”   此事下到延尉審理。魯謁居因病而死,事情牽連到他的弟弟,被拘押在導官那裡。   張湯也到導官的官衙審理其他囚犯,見到了謁居的弟弟,欲暗中幫助他,表麵卻裝作不認識。   魯謁居的弟弟不知道他的用意,因此怨恨張湯,指使人上書告發張湯與魯謁居的陰謀,共同以圖謀不軌的罪名告發李文之事。   漢武帝將此案交給減宣處理。   減宣曾與張湯不和,接手此事後,窮追狠治,並且不向武帝進奏。正巧有人盜走了漢文帝陵園的下葬錢,丞相莊青翟上朝,與張湯相約一起謝罪。   至武帝麵前,張湯暗想,隻有丞相在四時到各國陵拜祭,此事隻應由丞相請罪,他自己並不參與其事,沒有必要承擔責任。   丞相謝罪後,武帝派禦史審查這件事。張湯欲圖奏報說丞相知道盜錢之事,丞相莊青翟深感恐懼。   丞相府的三位長史因此準備打擊張湯,以罪名陷害他。   長史朱買臣素來怨恨張湯,張湯當時任小吏,要跪拜者請朱買臣等上前。   不久,張湯任廷尉,審理淮南王謀反的案件,排擠莊助,朱買臣對此心懷不滿。   及至張湯升任禦史大夫,朱買臣以會稽太守升任主爵都尉,處於九卿之位,數年之後,因為觸犯法令被免官,降職為守長史。   他曾去拜見張湯,張湯高傲地坐在床上,他的府丞和掾史對朱買臣也沒有禮貌。   朱買臣是楚地的士人;對此深為怨恨,常欲置張湯於死地。   王朝,是齊地人,因為懂得方術,官至右內史。   邊通,學戰國縱橫家的說人之術,是個性情剛烈強悍的人,兩次任官至濟南王國相。   他們的地位都曾比張湯高,不久失去官位,任守丞相長史,隻好在張湯麵前委曲求全、張湯多次代行丞相職權,知道這三位長史一向尊貴,所以常故意淩辱他們。   因此三個長史合夥謀劃說:“當初張湯與丞相相約向漢武帝謝罪,不久卻出賣了丞相;如今又欲以宗廟之事彈劾丞相,這是欲留取代丞相的地位。我們知道張湯的不可告人之事。”   他們派屬吏逮捕審訊了張湯的友人田信等,說張湯向武帝奏報提出建議,田信都事先知道,因此屯積取利,與張湯平分。   他們還說張湯有其他奸邪之事、這些話很快傳到武帝那裡,漢武帝向張湯說:“我有什麼打算,商人都事先知道,加倍屯積貨物,這都是因為有人把我的計劃告訴了他們。”   張湯聽後;沒有謝罪,還驚訝地說:“肯定是有人這樣做。”   減宣又上奏了魯謁居之事。   漢武帝果然認為張湯心中險詐,當麵撒謊,派使臣帶著簿籍以八項罪名指責張湯。   張湯一一予以否認,不服。   於是漢武帝又派趙禹責備張湯。   趙禹見到張湯後,責勸張湯說:“閣下怎麼不懂分寸,您審訊處死了多少人,如今人們指控你的事情都有根據,聖上很重視你的案子,想讓你自己妥善處置,為什麼要多次對證呢?”   張湯於是上疏謝罪說:“張湯沒有尺寸的功勞,從刀筆吏起家,因得到陛下的寵幸而官至三公,沒有任何可開脫罪責之處。然而陰謀陷害張湯的,是丞相府的三位長史。”   於是自殺身死。   張湯死後,家裡的財產不超過五百金,都是得自皇上的賞賜,沒有其他產業。   他的兄弟之子要厚葬張湯。   張湯的母親說:“張湯作為天子的大臣,被惡言汙蔑致死,有什麼可厚葬的!”   遂用牛車裝載他的屍體下葬,隻有棺木而沒有外槨。   漢武帝知道後,說:沒有這樣的母親,不能生下這樣的兒子。“因此將三位長史處以死罪。   丞相莊青翟被迫自殺。   釋放了田信。武帝很為張湯之死惋惜。   晉升了他的兒子張安世的官職。   漢武帝與張湯商量製造白鹿皮幣,詢問大司農顏異的意見。   顏異反對,漢武帝不高興。張湯又與顏異不和,正好有人以其他事告發顏異,顏異就被逮捕下獄,由張湯審問。   顏異曾和客人對話,客人說法令初下,有不便之處,顏異沒回應,隻是稍微譏諷了幾句。   張湯就上奏稱顏異作為九卿,見法令不便,沒有明說卻內心誹謗,判處死刑。   於是開啟了所謂“腹非(腹誹)”的先例,從此公卿大夫也大多阿諛奉承、討好皇帝。   義縱少年時,曾夥同他人搶劫為盜。   漢武帝即位後,他的姐姐義妁,因醫術高明,得幸於王太後。   依賴這種關係,義縱被拜為中郎,任漢武帝侍從。   在皇帝身邊不久,他被派住上黨郡任--縣令。   任縣令期間,他敢作政為,《漢書》說他“治敢往,少溫籍,縣無逋事”,意思是說,他敢於施行暴政,從不對任何人容情,使得縣境之內沒有盜賊容身之地。   在考察政績時,被舉為當時第-。   隨後,他又先後被遷升為長陵令和長安令。   長陵與長安多貴族權貴,他們的子弟門客,依權仗勢,違禁亂法之事不斷。   義縱到任後,“直法行治,不避貴戚”,對違反法令者一律嚴懲。王太後外孫名仲,身為皇親,有恃無恐,橫行京師。   義縱查知後,派人捕獲,繩之以法。他的勇敢舉動,得到漢武帝贊賞,認為有治民能力,提升他為河內郡都尉。   河內郡豪強地主較多,氣焰兇熾,義縱到郡,立即把郡內穰氏等豪強舉族誅殺。   河內郡迅速穩定,“道不拾遺”。義縱旋被提升為南陽郡太守。   漢武帝時,重用敢於鎮壓豪強地主的官員,出現丁不少有名的酷吏!   關都尉寧成是當時頗負盛名的酷吏之一,但他非常富有,有陂田千餘頃,盡數租佃給貧民,共有雇農數千家。   他被罷官居家時,“其使民,威重於郡守”。   因此,寧成是一個本質上實屬豪強的酷吏。   即使這樣,他也為義縱擔任南陽太守而感到膽寒,當義縱出關赴任時,寧成極為驚恐,對義縱畢恭畢敬,親迎親送。   義縱洞悉寧成用意,卻不為所動,決心予以打擊。   他抵達南陽上任後,馬上著手查辦寧成家族劣跡,不僅“破碎其家”,而且追恨究底,將寧成治罪。   南陽還有孔氏、暴氏等豪強,見義縱對寧成都不留情麵,嚇得舉家逃匿它郡。   南陽郡吏民皆畏服義縱。   時漢朝己對匈奴展開大規模反擊,大軍遠征,多次由定襄郡出塞。而定襄郡吏治敗壞,境內秩序混亂,直接影響到反擊匈奴的軍事行動。   為保證對匈奴戰爭的勝利,漢武帝特調義縱任定襄郡太守。   義縱到郡,以殺立威,先把獄中重罪者200餘人定為死罪,又把私自探獄的囚犯親屬200餘人抓起,逼迫他們供認為死罪囚犯解脫桎梏,也定成死罪,最後把這400餘人同日斬殺。   全郡人聞訊嚇得膽戰心驚,不寒而栗,定襄郡很快得到治理。   漢武帝變更幣值,將鑄幣權由私人手中收歸中央後,各地盜鑄五株錢者甚多,京師地區,盜鑄者尤其猖獗。   為剎住盜鑄之風,保護漢政府財政收入,在元狩四年,漢武帝又把義縱與另一個酷吏王溫舒調回京師,義縱任右內史,王溫舒為中尉,督察京畿地區。   由於這時社會階級矛盾激化,盜鑄者成分復雜,因此盡管義縱到任後大加捕殺,卻不能徹底遏止盜禱之風,盜鑄之事仍時有發生。   漢武帝元狩六年,漢武帝由鼎湖至甘泉宮,見沿途馳道久未修整,有所損壞,開始對義縱不滿。   這年冬季,大臣楊可奉旨主持告緡事務,義縱認為這會擾亂民生民心,未請示漢武帝,便派人把楊可的部下抓起一批。   此事傳到漢武帝那裡,漢武帝大怒,命令逮捕義縱,並遣大臣杜式嚴查,最終定義縱為破壞執行詔令之罪,將其誅殺。   義縱為官多年,在漢武帝的支持下,曾枉殺了不少無辜百姓,應受遣責,但他卓有成效地“以鷹擊毛摯為治”,沉重打擊了豪強地主的囂張氣焰,在一定程度上穩定了封建秩序,維護了封建國家的根本利益。   故司馬遷充分肯定了他和郅都等酷吏的政績,並譽他們為“雖慘酷,斯稱其位”者。   尹齊,西漢大臣。   尹齊初以刀筆吏稍遷至禦史。   時張湯為禦史大夫,經常稱贊尹齊為政廉潔,做事果斷。   武帝使尹齊負責捉拿盜賊,尹齊執法不避權貴,有功,遷關內都尉。   其前任寧成即以嚴酷著稱,出入潼關者中流傳著一種說法:“寧見乳虎,無值寧成之怒”,對寧成畏懼如此。   尹齊到任後,嚴酷之名“甚於寧成”。   武帝以為能,拜為中尉。   由於尹齊督察苛刻,貪官汙吏和豪強惡霸雖有所收斂,但一般官吏也都因擔心觸犯刑律而縮手縮腳,不敢大膽治事,故諸事多廢,尹齊為此被免官。   後來,死於淮南都尉任中。   死後,家中的財產不過50金,可見做官廉潔。   因其誅殺過多,仇家要聯合焚燒尹齊的屍體,其妻隻好載屍逃回原籍。   酷吏是君主專製政治的產物,也是其犧牲品,皇帝用酷吏,是為了維護專製政治之威;殺酷吏,也是為了維護專製政治。   酷吏的好處:首先,酷吏專門和豪強做對,用今天的詞就是熱衷“打黑”。   酷吏的政績大都相當突出,尤其是善於強化治安。   酷吏不僅“能乾”,而且大多相當清廉。   因為替主子出頭賣命,酷吏的官運一般都相當好,經常越級升遷,深得皇帝喜愛。   說白了,就是一種政治投機罷了。   不過,酷吏投機,這條路也不是那麼好走的,雖然他們在官場常能平步青雲,但最終的結局往往很悲慘。   皇帝主子經常要把他們拋掉,來假裝好人。   西漢初年,關東諸王,屢謀與朝廷抗爭,地方豪強也企圖乘機割據稱霸,對西漢中央政權構成嚴重威脅。   為加強中央集權,朝廷在中央常備軍中,除增設八校尉、期門軍、羽林軍之外,還專設樓船軍(水軍)。   漢武帝因楊仆戰功赫赫,且熟悉關東地理環境和風土人情,而任其為樓船將軍,前往關東監督。   關東是相對關中而言的,秦、西漢等定都今關中(含今陜西西安、渭南、鹹陽、寶雞的地區)的王朝,稱函穀關或潼關以東地區為關東。   為拉攏人心,漢武帝把關中的土地分給了當朝有功之臣,唯獨沒有楊仆的份。   漢武帝對他說,關內的土地分完了,你就做一個關外侯吧。   老家在關東的楊仆並不情願做一個讓人恥笑的“關外侯”。   他上書漢武帝,要求將函穀關東移至今新安縣境。   為擴大關中地盤,加強對關東的控製,漢武帝同意了他的請求。   元鼎三年,樓船將軍楊仆帶領他的部下及門人,將函穀關東移至三百裡外的今新安縣境,稱其為新關,“舊關”也因此而改置弘農縣,南灣村就此歸入了關中的地盤。   楊仆在關東監督期間,因治軍有方深受漢武帝賞識,任其為主爵都尉。   此時,恰逢南越發生叛亂事件,漢武帝命楊仆率兵南下平叛。   其進軍路線是:出豫章(今南昌)、下湞水,會師番禺(今廣州)。   元鼎五年,楊仆按規定路線到達豫章後,溯贛江而上,經南康至南安,為大庾嶺所阻,全師隻得棄舟登岸,從陸路越過大庾嶺,來到湞、淩兩江交匯處,伐木造船,再建樓船師。   有資料說:“(樓船)高十餘丈,旗幟加其上,甚壯。”   西漢時一丈約合2.3米,說明樓船高大雄偉,威武壯觀,可見當時的造船技術已相當高超。   楊仆南下平叛歷時一年有餘,足跡踏遍了今天的廣州、香港、珠海、深圳和海南島等大片土地,為打擊叛亂勢力,維護民族大融合的太平局麵作出了積極貢獻。   《史記》、《漢書》都記載了樓船將軍楊仆平南越之亂這一重要的歷史事件。   唐朝著名詩人杜甫有詩曰:“衛青開幕府,楊仆將樓船;漢節梅花外,春城海水邊。”   至今南雄一帶仍有“楊歷巖”、“樓船水”等地名,表現了後人對楊仆的思念。   但是,後人在評價楊仆南下平叛事件時,也有不同的看法。   平叛戰爭取得勝利後,楊仆還受命帶兵參加了另外兩次大的戰爭。元封元年,楊仆與橫海將軍韓說、中尉王溫舒合力剿滅東越。   楊仆受命率兵五萬橫渡渤海,與左將軍荀彘共征朝鮮。   因指揮不力、戰術陳舊、士卒死傷過多而被漢武帝治罪,後貶為庶人。   武帝時,約於元朔五年左右,奉命整理軍事類圖書,根據當時掌握的圖書文獻,將兵部圖書編輯為《兵錄》。   酷吏是君主專製政治的產物,也是其犧牲品,皇帝用酷吏,是為了維護專製政治之威;殺酷吏,也是為了維護專製政治。   酷吏的好處:首先,酷吏專門和豪強做對,用今天的詞就是熱衷“打黑”。   第二,酷吏的政績大都相當突出,尤其是善於強化治安。   第三,酷吏不僅“能乾”,而且大多相當清廉。   因為替主子出頭賣命,酷吏的官運一般都相當好,經常越級升遷,深得皇帝喜愛。   說白了,就是一種政治投機罷了。   不過,酷吏投機,這條路也不是那麼好走的,雖然他們在官場常能平步青雲,但最終的結局往往很悲慘。   皇帝主子經常要把他們拋掉,來假裝好人。   減宣屢次被免官又屢次被起用,擔任禦史及中丞之官差不多有二十年。   王溫舒免去中尉之官後,減宣擔任左內史一職。   他管理米鹽之事,無論事情大小都要親自經手,親自安排縣中各部門的財產器物,縣令和縣丞也不得擅自改動,如果他們敢不服從命令,減宣甚至對他們處以重刑。   同時為官幾年,其他各郡郡守都隻能辦好一些小事而已,但是唯獨減宣能從小事辦到大事,憑借他的力量保證政策順利推行下去。   後來,因為他的屬官成信與他結怨。成信逃走藏到上林苑中,減宣派郿縣縣令殺死了成信。   官吏和士卒射殺成信時,不小心射中了上林苑的大門。   減宣被交付法官判罪,法官認為他犯了大逆不道之罪,減宣被迫自殺。   減宣是楊縣人,因為當佐史無比能乾,被調到河東太守府任職。將軍衛青派人到河東買馬,看到減宣能乾無比,就向皇上推薦,被征召到京城當了大廄丞。   當官做事很公平,逐漸升任禦史和中丞。   皇上派他處理主父偃和淮南王造反的案件,他用隱微的法律條文深究詆毀,所以被殺的人很多,被稱贊為敢於判決疑難案件。   他屢次被免官又屢次被起用,當禦史及中丞之官差不多有二十年。王溫舒免去中尉之時,減宣當左內史。   管理米和鹽的事,無論事大或事小都要親自經手,自己安排縣中各具體部門的財產器物,官吏中縣令和縣丞也不得擅自改動,甚至用重法來管製他們。   當官幾年,其他各郡都辦好了一些小事而已,但是唯獨減宣卻能從小事辦到大事,能憑借他的力量加以推行,當然他的辦法也難以當做常法。   他中途被罷官,後來又當了右扶風,因為怨恨他的屬官成信,成信逃走藏到上林苑中,減宣派郿縣縣令擊殺成信。   官吏和士卒射殺成信時,射中了上林苑的門,減宣被交付法官判罪,法官認為他犯大逆不道的罪,判定為滅族,減宣就自殺了。   杜周得到任用。   漢武帝時代,以執法嚴刻著稱的,除張湯外,還有杜周、趙禹、王溫舒、義縱、減宣等人,其中杜周尤為突出。   根據《前漢書》記載,杜周出生於南陽郡杜衍縣,本來是南陽太守手下的一名辦事,通過巴結上司得利,受推薦給張湯,升為廷尉史。   他辦事專門看上司的意思。   上司中意的人他就故意減輕罪狀,上司厭惡的人他就加以打擊。   在他任廷尉職期間被關入監獄的人數大增,被關監獄的時間也延長。   他的做法還受到武帝賞識,任命他為禦史大夫,上升到三公的地位,家資無數。   他的兩個年紀大的兒子都成為重要地區的郡守,控製黃河兩岸重地,而且和他們的父親一樣殘暴。   隻有少子杜延年為人寬厚。   杜周平素沉默寡言,老成持重,外寬柔而內深刻,史稱“內深刺骨”,比起當時以嚴酷著稱的其他一些“酷吏”,執法尤為嚴酷。   當上廷尉之後,“其治大放(仿)張湯而善候伺”,即善於揣摩武帝的旨意,“上所欲擠者,因而陷之;上所欲釋者,久係待問而微見其冤狀”,以便開釋。   有人責備他說:“君為天下決平,不循三尺法,專以人主意指為獄,獄者固如是乎?”   這是批評杜周辦案,不以法律條文為準繩,而以皇帝的意旨為轉移。   他回答說:“三尺安出哉!前主所是,著為律;後主所是,疏為令,當時為是,何古之法乎!”   意思是,所謂法律,就是以皇帝意旨為準。   詔獄的增加,武帝後期,用刑益嚴。   杜周任廷尉時,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 秉承武帝旨意,極嚴刻之能事。   每年二千石以上官吏(指相當於郡守、九卿以上的官吏)因罪下獄的,前後達一百餘人;加上各郡太守和丞相府、禦史大夫府交付廷尉審訊的案件,每年不下一千餘起。   每一起案件所牽連的人數,大的案件達到數百人,小的案件也有數十人。   辦案奔跑的路程,近者數百裡,遠者數千裡。   案件既多,獄吏無法一一地詳細審問,隻得按照所告事實引用法令條文判罪,有不服的,便采取嚴刑拷打、逼取供狀的辦法來定案。   於是,聽說官府要逮捕的人,都嚇得逃亡藏匿。   有的案件拖延十餘年之久尚未結案。   當時告狀的多給別人加上“大逆不道”的罪名,牽連到很多人,廷尉及京師官府所屬的監獄所捕的人多至六七萬人;加上執法官吏任意株連,有時多達十餘萬人。   武帝所任用的官僚,則以其隻是“詆嚴”而碌碌無能,以致“官事寖以耗廢”。   對杜周則少有肯定,譏刺其“從諛”,專以秉承上意邀功,獵取高位。   杜周任廷尉數年,中間因事罷官,後又當上了掌管京師治安的執金吾,天漢三年,升任禦史大夫,太始二年,病死。   杜周為官大抵仿效張湯,但遠不如張湯廉潔。   張湯為廷尉、禦史大夫十餘年,臨終家產“不過五百金”。   杜周初為廷史,隻有一匹裝備不齊的馬,為廷尉、禦史大夫十餘年,“家資累巨萬矣”。   杜周子孫相繼為高官,終西漢之世,簪纓不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