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叁部:妖孽宮廷 第一十六章 融合(1 / 1)

烏桓族原為東胡部落聯盟中的-支,原與鮮卑同為東胡部落之一。其族屬和語言係屬有突厥、蒙古、通古斯諸說,未有定論。   公元前3世紀末,匈奴破東胡後,遷至烏桓山,遂以山名為族號,大約活動於今西拉木倫河兩岸及歸喇裡河西南地區。   公元49年,烏桓又從五郡塞外南遷至塞內的遼東、漁陽及朔方邊緣十郡。   烏桓在兩漢時先後兩次南遷,逐漸發展壯大,但受漢護烏桓校尉管轄,分成若乾部落,各自為政,一直沒形成統一的部落聯盟。   其語言與鮮卑同,為東胡語言的分支,無文字,刻木為信。東胡盛時,與鮮卑同為其重要成員。   西漢高祖元年,東胡被匈奴冒頓單於擊破,部眾離散,烏桓這一支逃至烏桓山。   烏桓在以後的發展中,逐漸吸收了一部分匈奴人和漢人。   匈奴別部的烏桓、鮮卑,《後漢書》中烏桓、鮮卑傳都說他們因住烏桓山、鮮卑山得名。   漢武帝在位期間,西漢對匈奴發動大規模反擊。   西漢武帝元狩四年,漢軍大破匈奴,將匈奴逐出漠南,烏桓臣屬漢朝,被南遷至上穀、漁陽、右北平、遼西、遼東五郡塞外駐牧,代漢北禦匈奴。   始置護烏桓校尉,持節監護烏桓各部不得與匈奴通。   東漢光武帝建武二十五年,烏桓又從五郡塞外南遷至塞內的遼東、漁陽及朔方邊緣十郡,即今遼河下遊、山西河北北部及內蒙古河套一帶駐牧。   烏桓在兩漢時先後兩次南遷,逐漸發展壯大,但受漢護烏桓校尉管轄,分成若乾部落,各自為政,一直沒形成統一的部落聯盟。   東漢魏晉沿置。烏桓原是遊牧部落,南遷後開始發展農業。   3世紀初烏桓大部分歸附曹操,有萬餘落入遷中原,漸與漢族融合。   留居塞外的大多並於鮮卑。   據考證,今內蒙古赤峰市阿魯科爾沁旗天山鎮西北140裡有一座烏遼山,即烏桓人遷駐之地。   烏桓人在這塊土地上逐步成長、壯大並向南遷徙,與建都於中原的封建政權在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等各方麵密切交往,直至進入中原各地,融合於其他各族之中。   西漢武帝時期,烏桓族主要活動在上穀、漁陽、右北平、遼西、遼東五郡塞外,相當於今內蒙古錫林郭勒盟的中東部、赤峰市北部、河北省北部、遼寧省北部地區。   東漢光武帝建武二十五年,烏桓首領(大人)朝貢於漢朝,接受侯、王、君長的封號。   不久,率眾大規模遷居緣邊十郡。其向西發展到今內蒙古河套、鄂爾多斯一帶。   狩獵在烏桓人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野獸中的虎、豹、貂皮是向匈奴繳納貢獻和與漢關市貿易的重要物品。   牧獵經濟的重要性也可從出土文物中得到證實。   烏桓手工業也有一定發展,其中較為重要的有鑄銅、冶鐵、製陶、紡織等。   烏桓還與漢族、匈奴進行商品交換。   烏桓與匈奴也存在著貿易關係。   烏桓近塞,長期與漢保持和平友好關係,匈奴則往往通過烏桓用牛馬換回漢地貨物。   烏桓大人豪帥手中掌握著大量作為商品的牲畜皮貨,對互市有控製權。   通過互市,輾轉盤剝部落成員並得到奢侈品,進一步促使貪富分化和階級兩極化。   烏桓在漢代正處於由原始社會末期向階級社會過渡的歷史階段。   以個體生產和個體經濟為基礎的個體家庭是社會的組成細胞,但尚存在於氏族和部落的組織之中。   隨著私有製的產生,貧富懸殊已很普遍,階級分化日益明顯。   並隨著戰爭的發展,出現了特權的軍事首領,虜獲的奴隸和戰利品,最有價值的部分歸於自己,把次品分給戰士。   軍事首領逐漸成為統治者,作為氏族部落的貴族和握有統治權力的各部大人因而出現。   到東漢末,公選製逐漸為世襲製所代替。   所有約法,助長了大人權勢的發展,最後成為世襲統治者。大人等還對氏族成員強征徭役,進行經濟剝削。   烏桓內部的階級主要分兩大類:一是處於上層的大人、小帥,二是氏族部落成員。   烏桓蓄奴之風約始於公元1世紀初,由於王莽暴虐,烏桓豪帥往往背叛而投奔匈奴,從此他們不斷在緣邊地區進行戰爭,掠奪人口,是奴隸的主要來源。   東漢初,烏桓與匈奴連兵掠擾邊郡,五郡民庶經常被掠奪為奴。俘掠人口當奴隸,成為烏桓發動戰爭的主要目的之一,蓄奴風氣也越演越烈。   因而,建武二十五年烏桓大人向光武帝朝貢時,貢物中有奴婢,就不足為奇了。   從西岔溝墓葬出土的銅飾牌中,鑄有戰士騎馬執劍,手抓披發俘虜,同時一犬撲在俘虜身上猛咬的場麵。   烏桓大人等除了鈔略生口為奴外,還進行奴婢買賣。   奴隸主要從事家務勞動,有的也從事拾糞草、牧幼畜等生產勞動。   但烏桓在由原始社會末期轉向階級社會的過程,還未建立本民族的奴隸製國家政權,便為曹操征服。   但由於氏族間互相通婚,血緣關係仍為邑落聯係的紐帶。   在習俗上較多地保留了氏族製度的殘餘,調整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和沖突,尚不是階級法律占主導地位,仍是歷史傳統形成的具有全民的習慣道德規範起著重要作用。   血緣復仇的嚴重存在,往往容易引起氏族、部落間的械鬥和互相殘殺。   邑落的頭人稱為小帥,多為豪人充任,初由推舉產生,不世襲。   各帳落各自單獨經營畜牧業,夏冬兩季轉移牧地時,便在小帥率領下,以邑落為單位,順著一定的路線,共同遷徙,每一邑落占有一定的遊牧區。   邑落小帥受製於部落大人。   通過戰爭、朝貢、胡市,邑落小帥的權勢有所增長,並受漢魏賜封。   邑落以上為部或部落。   部落首領稱大人,掌握大權,大人的命令。   大人對內管理部落公共事務,對外進行貿易和鈔掠,通過鈔掠和貿易,又進一步增長了部落大人的權力和財富。   隨著烏桓的不斷內遷,漢魏政權往往利用烏桓武力來達到自己的政治、軍事目的。其方式主要有二:   一是漢魏政府或集團與烏桓大人結成軍事同盟或臨時征調。   如漢武帝擊破匈奴左地後,使烏桓為漢偵察匈奴動靜。   同時,漢魏還從烏桓各部直接征兵,以對付其它各族的反叛,乃至鎮壓烏桓本族的反叛。   如東漢桓帝延熹八年,任尚為中郎將,統兵救零陵太守陳球,鎮壓今湖南省零陵縣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等地戍兵和農民聯合起義。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   所率幽、冀、黎陽烏桓步騎就達26000人。   烏桓兵一般集中成營,烏桓大人豪率受封為王、侯,統領烏桓兵,但調遣征發和作戰要服從烏桓校尉及朝廷所遣將領的指揮。   二是從烏桓兵中挑選精銳,組成突騎和入宿衛的烏桓騎,受漢魏政權直接統率,列入常兵製。   烏桓突騎西漢時久已聞名。   劉秀平河北時吳漢所率軍隊中就有烏桓突騎3000人。   後被稱為天下名騎的三郡精壯也編入軍隊之內,隨往各處作戰。   初時居無定所,隻有在特殊情況下需集中兵力屯聚一方時,才屯居下來。   但不能攜帶家眷,家眷住在指定的郡縣之內當“質任“。   而犄兵官佐士兵則隨營而居,不能回家。   東漢除了以烏桓突騎用於征戰外,也以烏桓騎入宿衛。   東漢在長水校尉之下,設有胡騎司馬一人“掌宿衛,主烏桓騎“。   烏桓突騎和烏桓宿衛是從烏桓兵中精選出來的,不僅脫離了原來的邑落,而且也脫離了烏桓社會,這是引起烏桓邑落結構變化的一個重要因素。   由於中原王朝征發烏桓兵,並從烏桓兵中精選出烏桓突騎和烏桓宿衛,烏桓軍製發生了變化。   烏桓從邑落結構中衍化出千夫長、百夫長的軍製,是模仿漢朝的郡國製和匈奴兵製的一種軍隊組織,同時也是與其款塞內附,接受王侯封號分不開的。   至此,烏桓社會結構與漢族地區日益合流,隻是保留了一些氏族製的外殼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