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第1戰 下(1 / 1)

早上八點,史密斯一夥進攻了!對山頭打出第一次排槍,四五聲槍響幾乎是同時發生!   李林楊也不甘示弱,手槍是打不了一百米的,他扔出了一塊石頭。當然,石頭也是砸不中的,隻是為了表明態度。   然後,李林楊意識到,他上當了!   史密斯隻是為了確認,李林楊還在,沒有趁夜逃竄。   分析了那麼多,還以為有點軍事思維了,卻不料被布爾人一下子就繞了進去。   整整一個上午,再加上中午,布爾人都沒有發動進攻。下午兩點多,布爾人再次開始行動。布爾人非常聰明的利用了陽光,下午的陽光對布爾人進攻有利!   李林楊想好了許許多多的應對手段,雖然最終結果都不樂觀。但布爾人真正的拿出進攻手段,李林楊一時間亞歷山大,麵臨生死,他竟然開始發抖了!牙齒得得作響!   布爾人竟然一槍一槍打的連綿不斷,壓得李林楊根本不敢抬頭。幾枝步槍竟然打出了機槍的效果,槍響的間隙僅僅兩三秒鐘,嚇的李林楊連轉移陣地都做不到。   一號掩體是李林楊有意暴露的,但此時他卻被連綿不斷的子彈壓製在了一號掩體,無法轉移。   正焦急間,槍聲出現了斷檔,但,李林楊還是沒膽轉移。   悄悄的探了一下頭,迎來一發子彈。子彈打在山石上,四處崩飛的石片,打的李林楊腦袋生疼。幸虧沖鋒衣有套頭帽,不至於流血。   “五十米了。”李林楊心態開始不穩。   對於一個隻是小時候打過架,長大了殺過雞,到南非後打過獵(沒有戰果),生活在和平時代的人來說,李林楊沒被嚇尿,都已經算是硬漢了。   當然,李林楊都渴了兩天,現在真沒尿。   “林,我們沒有惡意,出來吧,咱們談一談。”史密斯藏在一塊石頭後麵繼續鼓動唇舌。   “法克。”李林楊回應。   話說,史密斯一夥是高看了李林楊,五十米距離,哪怕是幾個人站著,李林楊的手槍水準也打不中。   心態雖然不穩,但李林楊一天多的時間,早已經想清楚了:自己僅僅十三發子彈,對手五個人。平均兩點六發就得乾掉一個,太難為爺了。   要想達到這一成績,二十米距離都不靠譜。最好是十米到五米。   實際上,這也是理想狀態:手槍隻有一個單匣,七發子彈。另外六發是散裝的,打起來根本不可能有機會重新裝填。為了確保不出錯漏,此前李林楊甚至一顆一顆的檢查了子彈外觀,選出了狀態最好的七顆子彈。   也就是說,打完子彈,他就得靠短矛肉搏了。   想的越多,感覺難度就越大。   “不能投降!”李林楊對布爾人一點信任都沒有。黃金他是丟了,但無論是手槍還是傘兵刀,以及手表,還有身上的許多小零碎,甚至前籠子當下的燒烤架(不銹鋼材質)他都無法解釋來源。   “怕是少不了刑訊逼供,怕疼啊!真。”   到了這會兒支撐李林楊不投降的最大因素就是:怕疼。   在李林楊的心理中“怕疼”壓過了“怕死”。好像是不合道理。但,道理這東西得心平氣和的時候講,生死存亡的壓力下,講不了道理!   史密斯非常謹慎老辣,在發動最後的進攻之前,沒有急切,而是足足調整十幾分鐘,或許還最後布置了戰術。   在這十幾分鐘時間裡,李林楊不可抑製的回憶了自己的一生。話說,所有故事套路中,隻要豬腳開始回憶人生,差不多就是完蛋的前奏。李林楊知道這不吉利,但卻無法抑製。   李林楊是山東人,父親和母親都是教師,家庭普普通通。因為出生地點不在醫院,而是母親在學校旁邊的楊樹林裡突然生產,當救護車來到的時候,李林楊已經呱呱落地。   因此,父親給兒子起名李楊林,老娘不樂意了:哪個“楊”?還想著老情人呢?   老娘姓林,因此改成李林揚。   再後來,老娘迷信了一把,請算命的算了算,兒子五行缺木,最終定名李林楊。   李林楊的成長和其他大多數人都差不多,小學中學大學,然後畢業找工作。大學的時候,李林楊學的是機械,畢業後在東南沿海一帶一個小型船廠工作了三年。然後因公到了南非,再然後跳槽到了南非一家漁業公司(工資差五倍,買房亞歷山大的李林楊當然要跳槽了)。   再然後,實際上算是同時,李林楊發現了一個商機,耗時半年,考了一個南非的整形牙醫的資格證。和女朋友,實際上應當說是床伴--一個棒子妞合夥開了一家,然後是兩家牙醫診所。對了,診所的大股東是女友,並非李林楊。   要說這輩子最得意的事情,乃是--考證!   李林楊不僅有牙醫證,還有漁船的三副證,二管輪證,還有一份在新加坡考的遠洋輪船三管輪適格證(這個證,國內非航海專業不讓考)。之所以這麼努力的考證--有證能外派,工資高。千言萬語化成一句話:都特麼房子逼的!   對了,南非這裡的牙醫相當容易考。說個閑篇:當年曼德拉上臺,小黑們翻身把歌唱,然後南非的醫生執照就容易考了,要不然腦仁不發達的小黑考不上!以至於,病人死亡率出現了突飛猛進的上漲!嗬嗬。   十幾分鐘的時間,李林楊腦子中如同走馬燈。當戰鬥再次降臨,李林楊咬牙道:必須轉移陣地,否則就是死!   史密斯的戰術是排槍開場。   李林楊動作甚至超過了思維,排槍剛過,他貓腰連跑三步,然後一個魚躍撲進了二號掩體。   完美!好疼啊。沒練過魚躍,全身砸在地上,疼的李林楊差點閉氣。   緩過一口氣來,李林楊大喜過望:史密斯的連射仍然是朝著一號掩體。   對手的一輪齊射,乃是敗筆,黑火藥激發的黑煙,遮蔽了視線!他們沒有發現李林楊換了陣地!   匍匐前進,李林楊再次轉移,十幾秒鐘後,已經在三號掩體後就位。   三號掩體正在一號掩體側前方,距離十二米!   獲得了理想中的陣位,李林楊信心大增!   別看李林楊的生活和其他同輩年輕人差不多,但別忘了,這位經常的公司外派,工作都是在漁船或者駁船上。在這個行當裡,脾氣暴躁好鬥的年輕人,中年,甚至老年人,不要太多。而且在南非這裡,李林楊的工作是在一艘提供遠洋捕魚作業支持的維修船上,小黑們老黑們那才是好鬥。真。   至於靠岸後的水手酒吧之類的場合,李林楊都不記得自己哪次沒見過打架鬥毆,當然自己沒參與的有很多。   在這種環境長期工作,李林楊自己不覺得,但實際上他其實在別人眼中也是好鬥的很,膽子也大的很。   要知道,經過訓練的士兵,第一次上戰場嚇尿的都不是個別現象,而李林楊在獲得“優勢”之後,士氣高漲,攻擊欲望強烈,幾乎堪稱天生戰士了。   史密斯五人保持五秒鐘一發子彈的頻率在不斷射擊,也不斷在前進。   身為戰場菜鳥,李林楊沒有敢探頭觀察,他也聽不出槍聲遠近,那需要經驗。但從三號掩體側向觀察,完全可以把握一號掩體二十米內的全環境!   當第一個小黑出現在李林楊視野中,他沒有動。   當第二個小黑出現在視野中,不到十米!李林楊沒有任何猶豫,當當兩槍,準確命中!   大口徑手槍的威力的確驚人,竟然能把一個小黑打的反向跌出兩米開外。   手臂再轉向,繼續開火!   再打倒一人。   就在這時,李林楊發現了自己的側翼,也就是四號掩體,一個中年白人(史密斯)已經對自己舉槍!   五米不到,麵對麵!   你死我活之間,李林楊連開三槍,直接打爆了史密斯的腦袋。   史密斯臨死都沒有想明白:對手的手槍怎麼能如此高的射速。   話說,這年頭的手槍大多數都是左輪手槍,而且不是自動的,射擊時需要搬一下機頭,連射需要連續搬機頭。美國的西部片中常見!   打出前六槍,李林楊甚至沒有超過六秒鐘!   轉頭再看,一個大塊頭揮舞步槍已經撲了上來!   轉輪手槍都是六顆子彈,這位估計想不到M1911A1是七發子彈!   “砰”手槍再次轟鳴。   大塊頭被打的連退幾步。   但李林楊根本沒看,而是扔了手槍提起短矛,搜索最後一個敵人。   五六米,槍中當胸,如果還能不死,李林楊可以給你寫個“服”字。   小詹姆斯,隻覺得一眨眼的功夫,自己人就全死了。這個莽撞的少年,仿佛做夢一般,看著撲來的李林楊,扭頭尖叫,轉身就逃,連槍都扔了。優勢的時候,氣勢如虹囂張無比,一旦形勢逆轉,這小子立馬魂飛魄散。   “慫貨!”   撿起一條步槍,李林楊穩住呼吸,一槍響:小詹姆斯中彈。   三十米不到的距離,李林楊竟然打偏了,沒有命中要害。   再撿起一條步槍,裝填子彈,再次開火。   乾掉前麵四個目標,李林楊總共用了七槍。乾掉小詹姆斯,李林楊也是用了七槍,很令他臉紅的槍法啊。   從李林楊開火到戰鬥結束,總共還不到三分鐘!   ----   激烈的戰鬥過後,腎上腺過度分泌的後遺癥出現了,戰鬥三分鐘,李林楊足足用了三十分鐘才恢復狀態。(和某種運動過後的後遺癥差不多?)   擔心血腥的氣味引來野獸,李林楊迅速的“打掃戰場”,也就是舔包。   牽著一群(五匹)戰馬離開,及至傍晚,黃金再次回到了他的包囊之中。   再一次選了個“易守難攻”之地做夜宿營地,李林楊這才徹底放鬆。經歷一場死裡逃生,李林楊選營地的水準更進一步:不僅易守難攻,而且還有相當的隱蔽效果,更重要的是--他還探查了撤退路線。被史密斯一夥逼到了絕地,這一教訓對李林楊深刻無比。   吃飽喝足,這才開始盤點戰果,或者說是盤點物資。   首先是武器彈藥:步槍六支(有一隻是史密斯的備用槍),左輪手槍兩支,五匹馬,子彈約一百七十五發,一支刺刀,四把小刀,兩柄斧頭,一支黃銅的單筒望遠鏡。其中隻有一支馬蒂尼亨利步槍,狀態倒是不錯,嘎嘎新。   食物:大約五公斤麵包,很硬,可以當石頭的那種。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 肉類,大約十公斤。其他的食物就隻剩下了幾公斤的玉米和一袋子蕎麥(喂馬的)。一小袋不甚純凈的食鹽和一小袋磨成粉末的香料。   其他的戰果不過是十幾枚金幣,也就是金英鎊。一塊銀殼的懷表。如果在二十一世紀,這玩意可以當古董賣。這世界,比起兩公斤重量的狗頭金,不足以引起李林楊的重視。   雖然,除了武器和馬匹繳獲並不算多,但是李林楊的生活水準發生了巨大變化。首先是一件毛皮大衣和幾套被褥,讓李林楊徹底告別寒冷。一個鐵鍋子,總算不用提心吊膽生怕此前的陶罐燒爛或者打破。五個皮革水囊,兩個酒囊,足以保證飲水安全。此外還有幾個盤子,其中兩個竟然是銀質的。   以上物資,李林楊收的天經地義,沒有任何心理障礙。   生活物資之外,有一本《聖經》,雖然不是英文版本,甚至不是李林楊曾見過的荷蘭語,但可以肯定是《聖經》,因為李林楊認出了一個單詞“CHRISTUS”--耶穌。這個詞在南非的一些場所不罕見,乃是古荷蘭語。   最後一個小玩意,卻讓李林楊膩味了半天。這是一枚戒指,做工很粗糙,但黃金的底托和碩大的紅寶石卻散發著一種財富的誘惑。   這年頭應當是沒有假貨紅寶石的,應當很值點錢。但,這東西是從史密斯的手上扒掉的,當時精神緊張沒多想,但放鬆後,李林楊就開始覺得膈應。   他要回國,他要回家,需要路費!   連死人的衣服都扒了,再矯情,那就是真矯情!   收起揣兜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