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帝十年,秋,伊敏河上有風吹過。斜陽照在大地上,年輕的男人躺在長草的大地上清風拂過。 “時光飛逝,眨眼間就過了三年。”黎族模樣的年輕人撫摸著湊到他臉龐的駿馬。 年輕人的手邊躺著一把寬厚的骨鋒刀,他記得三年前,逃亡到這裡的時候還是冬天。那年也是躺在長草上,然後被姆媽救起。再然後他就在姆媽的大帳裡生活了三年,被那個樸實的蠻族婦女照顧著。 金色的陽光灑在山坡上,一時間整個世界都靜止了下來。年輕的武士在等他的師傅,教給他骨鋒刀術的師傅。他經常想,命運有的時候就是這麼奇妙,當身陷絕望,被仇恨蒙蔽雙眼的時候,他遇見了善良的婦女,將他從深淵邊緣拉了回來。無法想象如果沒有姆媽,此刻的他會變成為什麼樣子。或許是一隻復仇的野獸?黎族模樣的武士搖搖頭笑了起來。 遠遠的有人騎著大馬趕來,還隔著數百米,那個騎著大馬的身影便呼嚎起來。靜謐的世界被馬蹄與蠻族男人的嗓門打破。 “徐二!等了很久吧。”蠻族男人喊道。 “帖木兒大叔!我帶了姆媽釀的好酒!”徐二坐定身子拿起手中的酒囊向著前方招手放聲回應。 片刻間,煙塵彌漫,高大的蠻族男人從天地間馳到了黎族武士的近前。灰色的駿馬定在原地,中年男人下馬打趣道,“哦?薩仁額齊的美酒,你個臭小子真是會辦事!” “知道帖木兒大叔就好這口,我可是求了姆媽好久呢。” “哈哈哈,臭小子,我的女兒要是長大了一定讓她嫁給你!”蠻族男子爽朗的笑道。 徐二一呆,他想起了那個經常紅著臉的蠻族小姑娘。兩年前在伊敏河旁,徐二從幾個蠻族小夥子手中護住了那個小姑娘。雖不會武功,但是仗著自己比他們大了幾歲,將小姑娘護在身後。最後帖木兒的兒子趕來,將那幾個欺負他妹妹的小夥子打跑。 帖木兒的兒子蒙克二十多歲的年紀,就已經是塔塔兒部的年輕武士,經過蒙克的引薦,徐二認識了塔塔兒部的牧民帖木兒,這個高大爽朗的牧民,是蒙克的父親,他從來不會藏著掖著,喜歡喝烈酒,喝醉後喜歡唱著古老的牧歌,是草原上出了名的武士。也是為數不多對黎族人偏見較低的蠻族人。 “阿依莫最近在乾什麼,好久沒見過了。”徐二問道。 “在家裡做活。”帖木兒感嘆道,“現在的草原不安生,不讓她亂跑。” 徐二拔出骨鋒刀,在空氣中揮舞。然後收刀,再拔刀,劈砍。做著重復的動作,回頭朝著蠻族男人露出陽光般的笑容,帖木兒一怔,他看著眼前的這個大孩子。 突然明白了華夏人說過時光易逝這個詞,那時弱小的就像綿羊一樣的孩子,還舉不起來骨鋒刀,短短兩年的時間,已經長的很高了,也壯了不少。在刀術中的積累以肉眼可見的速度成長。 草原人的刀術是不外傳的,何況是個黎族人,更不應該教。那年在塔塔兒部的帳篷裡,圍坐在火爐旁,這個孩子對他說了很多的話。他又用了很長時間來觀察這個孩子,最終做出了決定。 刀是用來殺人的,生在一個亂世,誰也不能避免一些突如其來的災難,而他希望這個弱小的孩子將來能夠有一個保護自己的技能。至少在生死之間,他能夠相信手裡的刀。 “骨鋒刀是蠻族的重騎兵標配。”帖木兒漫聲傳授,“要比普通的馬刀重很多。所以要有一個強壯的身體。” 帖木兒的目光打量著年輕人,這個黎族麵龐的年輕人在兩年的時間變化很大。唯一不變的是他的眼睛,還是那麼純凈,眼睛裡永遠藏不住事情,而這樣的人也往往會吃虧,這個孩子在大原上做了幾件事情,讓帖木兒當初改變了一些頑固的想法,他最終決定教給這個黎族人刀術,是因為這個孩子的勇敢和善良! “帖木兒大叔在看什麼?”徐二有些不好意思。 “哈哈哈,臭小子臉紅什麼!”帖木兒開心的大笑,“薩仁額齊可給你吃了不少好吃的吧,現在像個小牛犢一樣強壯,不仔細看,還以為是我們蠻族的小夥子咧!” 徐二撓了撓頭也跟著笑了起來,帖木兒是一個能帶給別人快樂的蠻族男人,他會講各種各樣的故事。也會安靜的聆聽別人的故事。這個高大的男人帶著遮帽,圓圓的臉,常年在大原上放牧而被冷吹的臉通紅。他穿著牧民們常穿的寬袍子。腰間隨意的別著一把彎刀。 “毫不客氣的說,我的刀術草原上也沒幾個是對手!” 前年的打馬節日,這個高大的男人用手中的長月彎刀,打敗了七個大原上有名的武士。那時的徐二和牧人們圍在場外給帖木兒喝彩。 “徐二,你已經學會了我所有的東西。”帖木兒打開皮囊子喝了一口小酒笑著道,“但我今天要教你的是我也逐漸忘記的東西。” “帖木兒大叔也不會的?” “是的。”帖木兒漫聲道,“草原上沒幾個是我的對手,那隻不過是別人的稱贊,大叔從來不會把這種稱贊放在心上,因為真正殺人的刀術,是要在生死之間磨練出來的,是要活著從戰場上回來的男人才會懂的。而不說大原上的其他部。隻是龍城大族帳下出了名的武士便數不勝數。” “帖木兒大叔的刀術不是表演,是真的很厲害。”徐二搖了搖頭。 “哈哈哈,刀不要停下來,繼續揮舞!”帖木兒聽著贊美朗聲大笑,“我想告訴你的是,在戰場上是不一樣的。你甚至沒有時間思考怎麼活著,你隻能往前沖,一直往前沖,然後殺敵。” 一個人能夠從戰場上支撐下來,是需要很多因素凝聚在一起的,主將的決策,兩軍的差距,首領的勇武,還有占據大部分的運氣。但,這些都不是必然因素,你自己所能把握住的,隻有手中的刀和自己的體力。 帖木兒當初給徐二上的第一堂課,就是告訴他回去後,每天都吃牛羊肉。讓自己成長為一個渾身充滿力氣的漢子。他不希望自己的徒弟將來在某個戰場上疲憊的舉不起來刀,像牛羊一樣被宰割。當然......他更不希望這個孩子有上戰場的機會。 “我知道的。就那樣......拚了命的往前沖。”徐二輕聲回道。 他想起了多年前的那個夜晚,西陽的男人們拚了命的往前沖,所要做的就是殲滅敵人,或者被殲滅。沒有別的選擇。 山坡有風吹來,帖木兒緊了緊寬袍子,仰躺在草地上看著落日後的天空。火燒般的雲中隱藏著月亮。粗糙的大手滿是老繭,握著酒皮囊大口的向著嘴中倒去。聽著風中刀的呼嘯聲,然後滿足的咪上了雙眼。 “我們草原人最厲害的是馬背上的功夫和隱藏在暗處的弓箭。”帖木兒瞇著眼睛說話,“而我偏偏這兩樣東西都沒有教給你,你會不會心裡有所不滿。” 未等徐二作答,帖木兒繼續道,“草原人自小生活在馬背,這種功夫說是天生的也不錯,而弓箭嘛!帖木兒大叔也隻是能射十幾米外的獵物而已,跟那些雄鷹般的弓手實在沒法比。” “帖木兒大叔不要多想,徐二能夠學會大叔的本領,已經很滿足了!” “嘿!你這小子啊,什麼都不爭是不對的。”帖木兒嘲笑道,“這樣以後媳婦都找不到!” “大叔不是要把您的女兒嫁給我嘛。我可等著呢!” 帖木兒不止教給徐二刀術的本領,還教給他做人的道理,可能蠻族人的道理並不適用於這個黎族的年輕人,但帖木兒還是拿他當自己的孩子一樣教導。 他希望徐二成為一個男子漢,兩年前還是個見到人就臉紅的男孩,說著文質彬彬的話。現在已經好多了,但有些骨子裡的東西,永遠沒法改變。這個年輕人終於學會了自嘲,也學會了回嗆。說明這個孩子的內心已經漸漸的強大了起來。帖木兒已經很滿足了。 “薩仁額齊釀的美酒要比蔑兒乞烈酒還要烈!”帖木兒的圓臉通紅,滄桑的嗓子朝徐二喊道,“小子要不要來一口。” “嘿!真的嗎帖木兒大叔!”徐二收起戰刀快步來到帖木兒身旁坐下,“姆媽不讓我喝酒,說酒是壞事的根源。” “女人啊!總是這麼婆婆媽媽。來!”帖木兒伸手遞給徐二酒皮囊豪爽道,“徐二已經十八歲了,可以喝酒了。在我們草原十六歲的男子漢,就可以娶媳婦了!” “我們草原的漢子,就是要喝最烈的酒,吃大塊的肉。至於其他的......就交給明天吧!哈哈哈。”帖木兒突然大笑了起來。 伊敏河下遊,兩匹駿馬結伴吃著嫩草,落日的餘輝照耀在平坦的山坡上,黎族的年輕人和蠻族的牧民開心的說著什麼,不時手舞足蹈。 這個畫麵定格在明帝十年,徐二一生中珍貴的時光。多年以後的居庸關戰場上,徐二躺在屍山血海中,眼中總是攙著淚水,卻笑得無比開心。“帖木兒大叔,你的身體還好嗎,你的學生找到了更烈的酒,但好像沒辦法帶回去給您品嘗了......” “帖木兒大叔,聽說華夏的公主快要嫁過來了。”徐二詢問道。 “是啊,當年黎族軍隊滅了巴林部的補償。”帖木兒感嘆道,“禾魯那個男人也死了,聽寨子裡的人說那個公主今年剛剛成年便被迫嫁了過來。入冬之前,黎族的使團會帶著糧食還有公主能到北海。” “都是我的原因啊......”徐二抿了一口酒低聲道。 那年圍坐在火爐旁,徐二對帖木兒一家真誠相待,將他的身世遭遇說了一通。帖木兒知道徐二話中的意思。 他拍了拍徐二的肩膀鼓氣道,“不要想那麼多,長生天賦予我們生命,不是要用來自責,這是每個人的命,誰都無法掌握,也不要說這麼喪氣的話,誰也都無法改變什麼,我們能做的隻有參與其中。明白了嗎?小子!” “你說的我都懂,但是心裡還是會難受。”徐二道。“就像巴林部,還有你說的禾魯將軍,還有黎族的公主,我就是覺得因為我一個人而禍害了他們。” 有些骨子裡的東西無法改變,草原人從來不會去管因果,事情的發生和結果總是順其自然,但黎族人就會想的很多,想法多了所以會狡猾,這就是為什麼蠻族人不喜歡黎族人的原因。 別的黎族人總是能說會道,錯了也能說成對的,帖木兒很不喜歡這樣,但是這個年輕人跟他所見的黎族人不一樣,帖木兒親眼見過這個孩子在伊日高原上跪了一整天學小馬駒來逗蠻族的小孩笑,隻是因為那個蠻族的小孩剛剛失去了母親。 還有一次是在拉木獨大峽穀,帖木兒與塔塔兒部的男人們被狼群圍住,隻等著天完全黑,火焰熄滅狼群就要發起進攻,半日的時間,這個孩子,跑費了一匹好馬,找來了最近部落的人來營救他們。 帖木兒不知道這個孩子是怎麼做到的,他相信是長生天在保佑。這個年輕人不怎麼愛說話,時常愛笑,以前見到人就臉紅,兩年多的時間不是很長,但讓帖木兒看透了這個年輕人。 “那就盡量去彌補吧,如果這能讓你好過的話。”帖木兒輕聲道 他不再教導了,滿是老繭筋節的大手揚起酒囊灌入口中,痛快的吧唧嘴,帖木兒拍了拍徐二的肩膀,給他一些鼓勵。過了很久,徐二才回過神來,他並不是一個時常哀怨的人,這幾年帖木兒和草原人教給了他一些在華夏學不到的東西。 “聽說黎族的公主都很好看,我不覺得。”帖木兒岔開話題。“我們草原姑娘才是真的好看啊,哈哈哈” “我也沒見過公主,但是以前在我們家裡,我的那幾個姐姐有好幾個都被冊封郡主了。” “快了,再有一個月他們就能到北海,到了那天我們就能見到黎族的公主了,不過以後我們要叫她閼氏,因為以後就是我們草原上大汗的女人了。” 徐二酒力不好,已是醉眼迷離。躺在草地上,仰著頭看著天上的孤雁,長河落日九曲十八彎在他的前方展現出一幅美景畫卷。這些曾經隻在書中描述過的美景如今就映在他的眼前。 “帖木兒大叔,公主來的那天可以去北海看嗎。”徐二詢問道。 他腦子一動,突然有一種想要見一見這個女孩的沖動。酒意已經迷亂了他的雙眼,思想也放空了起來,隻是憑著感覺想要看看這個被他連累的女孩會不會傷心。 “不行的,兩國使團最忌諱交涉的時候,旁邊有外人,一是會被看做不尊重,二是會被當做敵人來進攻。龍城大汗帳下的勇士們可是很恐怖的。”帖木兒搖了搖頭,“不過以往和親的東陸隊伍都是在北海將公主和貨物交給大汗帳下的文官。文官帶著兵馬護送公主和貨物回到龍城。” 徐二古怪的笑了笑,怎麼看都像是一場交易。 “臭小子真的要看嗎?”帖木兒嗬嗬的笑了起來。 “是啊!帖木兒大叔你一定有辦法對不對!”徐二一骨碌坐了起來,他懇求道,“求求你了!” 帖木兒道,“按照禮俗,清晨與黎族使團交接,太陽落山前接回龍城,然後夜晚大汗與公主舉辦儀式,這樣就成為了閼氏。這個時候就會邀請各個部落的主君參加。” “然後呢。” 帖木兒神秘一笑,敲了敲徐二的腦袋道,“笨小子,你忘了我的兒子蒙克了嗎?” 徐二一怔,恍然片刻,突然明白了帖木兒要表達的意思。蒙克那個年紀輕輕的武士,現在已是塔塔兒部主君的近衛。“您是說,蒙克大哥能帶著我去龍城嗎?” “當然,我的兒子其實很厲害的。”帖木兒驕傲的仰著頭,“就像他年輕的老爹!” “嘿!帖木兒大叔您還真是會說話!”徐二開心的大笑。“但是您不去嗎?” “要是早個幾十年,我也就跟著湊熱鬧了。但是現在老啦,每天晚上隻想待在自己的帳篷裡和家人在一起。” ...... 明帝十年,蜿蜒的伊敏河流向遠方,金色的陽光照在水麵,遠遠看去像是一條遠古的蟒蛇緩緩蠕動守護著這片草原,大原上的第一場雪來的要比往年早了許多,蠻族人不喜歡冬天,雪就像厄運一樣落在這片草原。像是命運的安排,這一天,草原上迎來了黎族的靜和公主。 清晨的北海後,年過五旬的婦女坐在大帳外的磨石上,大帳篷旁邊挨著一個略小點的帳篷。欄桿圍起來的地方是她居住的領地,帳篷的正前方有一桿三米多長的細柱。 細柱上綁著白鹿大旗。在風中飄蕩。雪花落在婦女的肩頭,她哼唱著古老的牧歌,手中熟絡的清理一扇羊排骨。這一個冬天,她要整理出來五頭羊的量,然後放置在地窖裡藏著,這種活她已經做了好幾十年了。 以前就她一個人的時候,隻要一隻羊再加上一些肉乾就能夠熬過冬天,但是這幾年她旁邊的小帳篷裡住進了一個年輕的黎族人。所以要比往常多備一些過冬食物。 婦女是薩仁,一個草原上很常見的中年婦女,穿著墨綠色的長袍,長袍下隱藏著婦女臃腫的身體,臉上的草原紅隱隱泛光,頭上係著花色的巾,手上泛著羊排的油光,讓人舒服的地方就是婦女的眉眼間給人很和善乾凈,這兩年因為沒有在外做活的原因,手上的繭已經消失了很多,她有一個美麗的女兒烏雲娜和一個懂事的兒子徐二。 烏雲娜在龍城裡的貴族家照顧貴族的女兒,生活的很好,經常往家裡跑,帶回來一些從沒見過的小玩意來逗婦女開心。徐二在大帳篷旁邊的小帳篷裡幫助婦女放羊砍柴撿糞便。雖然不如女兒生活的好,但總是幫助婦女做活。 婦女放下手裡的活心裡想著,大原上又有幾個同齡人和自己一樣幸福呢,雖然早年間失去了丈夫,但她又收獲了一個美麗善良的女兒和一個懂事孝順的兒子。半百的年齡就已經在養老了。她抬起手來看著手上消失的老繭略有些光滑,哈哈的大笑了起來。 小帳裡傳來慵懶的聲音,“姆媽,這麼早就起了啊。” “是啊,快點起來看看外麵。”婦女聽見聲音回過神來。 “怎麼啦?” “下雪了,今年的第一場雪。”婦女開心的說道。 “姆媽不是不喜歡雪嗎。”年輕人躲在厚厚的羊毯裡不肯出去,自顧自的說道,“雪把草凍住了,牛羊吃不飽,不過好在北海還在流淌。” “因為今天黎族人的公主要嫁過來,聽他們說,公主帶著糧食和緞子來。” “奧!對了!今天可是個大日子!”年輕人一拍腦門驚呼,“和蒙克大哥約好了今天要跟他去龍城湊熱鬧。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 ” 徐二一骨碌坐了起來,想起了前些日子蒙克大哥答應自己的事情,快速的穿好了衣服沖出帳篷。 大原飄起了眀帝十年第一場雪,這場雪要比往年來的更早一些,是否也預示著災難要比往年來的早呢?徐二站在帳外胡思亂想著。 “呸呸呸!” 薩仁看著站在雪中發呆的徐二哈哈一笑,“我的小兒子在想什麼呢。是不是在想公主呀。” “瞧您說的姆媽。”徐二回過神來說道,“我是在想,這麼大的雪伊敏河會不會被凍死。” “放心吧,我生活在大原五十多年了,伊敏河水自西向東從未被凍死過。”薩仁向著徐二方向扔過去一扇羊排笑道,“去把它煮熟,我們一會兒喝羊湯。” 徐二已經習慣了大原的飲食,這裡並不像上庸城的一日三餐,有葷有素。這裡隻有羊肉和韭菜花,偶爾姆媽會采摘一些叫不出名字來的草來做湯。他習慣了這裡的一日兩餐,餐餐羊肉。 “姆媽,給妹妹的做的襖準備好了嗎。”徐二已經在灶前忙活著燒火。 “已經做好了,你的和烏雲娜的早在上個月就做好了。”薩仁回答道,“你這次去龍城可以給她帶去,順便幫阿媽買些緞子回來。” 徐二填火的手微微一愣,心頭要比灶裡的火焰都要暖和,姆媽從來沒有忘記他這個小兒子,雖然不是親生的,甚至不在乎他是一個黎族人。每次有好吃的都要給自己留著,每次給妹妹做新衣,也要給自己做一件。看著那跳動的火焰,他的心逐漸平靜下來,發誓要保護好姆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