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血族(1 / 1)

疾步跑回藏獒的位置,大家夥正在躺地上痛苦掙紮哀嚎。張塞連忙打開小葫蘆,臥槽,忘了問用量了!事出緊急,不容多想,從小葫蘆裡倒出四粒藥丸,想都沒想都塞進了狗嘴裡。   藏獒似乎也知道那是救命藥,一點沒費勁兒就都咽下去了,也沒要點水往下順順。吃完了藥,藏獒馬上就平靜了下來,趴在地上一動不動了。   張塞心想:“奶奶的,不會藥死了吧。”   在狗爪子上摸了一把,脈搏平穩,再看那幾個傷口,血也止住了。   那狗抬起大頭,在自己爪子上舔舔,又在張塞臉上舔了舔。這是在向張塞示好。藏獒可是隻認主人的狗,主人以外的人它不攻擊就不錯了,這舔人示好,說明它把張塞也當成了主人,至少是可以信賴的朋友。   張塞被舔了一口,頓時愣住了,“我靠,太他媽臭了,哦哦哦哦,乾嘔了好幾下也沒吐出來。你這個臭家夥,回頭刷刷牙好不好!”   藏獒白了張塞一眼,似乎是聽懂了,趴在地上哼哼了兩聲。   “你這態度有問題,我跟你說,”張塞開啟了訓狗模式……   幾分鐘後,就在藏獒耳朵快出老繭時,宋總帶著全副武裝的派出所民警趕來。   百米開外的樹影下,一對貓眼般的黃光閃了兩下,隨即沒入到了公園最黑暗處。張塞也同時感覺到那股危險氣息越來越遠。要不是要保護藏獒,張塞就追上去看看究竟是何方神聖。“奶奶的,藏獒還需要保護,上哪兒說理去!”   遠遠看到藏獒趴在地上,宋總總算鬆了口氣,跟身邊眾人說道:“大家都別過去,我去看看能不能把狗繩拴上,把它牽回家,免得傷人。”然後又大聲喊道:“張塞,你快過來,別被咬到。”   張塞見來人了,對宋總說道:“我沒事,大家都不要過來,我試著把藏獒帶回去。”於是摟著藏獒安撫了一下,“哥們兒,別急眼啊,都是好人,誰都不許咬啊。”   藏獒就像聽懂了一樣,晃晃悠悠站起來,用大腦袋在張塞腿上蹭了蹭。跟在張塞後麵往別墅走去。   宋總和民警都跌落一地眼鏡。一位中年民警問道:“宋總,那小夥兒是你家人?那狗咋那麼聽話呢?”   宋總搖搖頭,“不是,那是我外甥。”   中年民警腹誹道:“切,外甥還不算自家人啊!”   好在是大半夜,這一路也沒遇見什麼人。張塞領著藏獒溜溜達達往別墅走去。   民警一直緊握著防爆叉,催淚噴霧器等警用器材,防止藏獒暴起傷人。   一路無話,回到別墅,藏獒聽話的回到了狗舍,宋總謝過了民警,送走了眾人,就跟張塞一起到犬舍看藏獒的傷勢。   藏獒的傷口已經開始結痂,宋總一眼就看出那是動物咬的。不過見藏獒的精神頭兒挺好,也就放下心來。   出了犬舍,張塞詳細跟宋總說了今晚的遭遇,又拿出那個小葫蘆,裡麵還有一粒。都給了宋總。“宋總,您見多識廣,那是什麼人啊?”   宋總似乎想到了什麼,好一會兒才說道:“那家夥可能不是人!”   張塞大驚失色道:“啊?!我,我,見鬼了嗎?”   宋總搖搖頭,微笑道:“不是鬼,是異類。眼睛閃紅光,與蝙蝠為伍,傳說中的吸血鬼就是如此。”   “那不是電影嗎?我也看過。還真有吸血鬼?”張塞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宋總緩緩說道:“有一次一位大老板跟我說過,我們常說的吸血鬼,其實就是血族,是一個與人類共同生活了千萬年的種族。他們融入人類社會中,適應了人類的生活。但是由於吸血的習性難以根除,所以總會跟人類發生矛盾。他們伴生的就是蝙蝠。他們中位高權重,財大氣粗的惡人會直接吸人血,沒有多大能力的惡人會豢養蝙蝠,吸血之後再吐出來以為己用。也有很多人選擇了跟人類通婚,因此大部分都被人類同化了,或者與人類相安無事。這次你遇到的人可能就是個血族,不過以他的能力未必能打開犬舍的鎖。我問過家人,沒人開過犬舍。警察也看了鎖頭,說是被破拆的,但是看不出使用工具的暴力痕跡。看來另有其人。”宋總說完,拿起那個小葫蘆,“你看這葫蘆,雖然是天然生長的,但已經被盤玩成紫金色,沒個幾百年絕對盤不出這效果。這葫蘆算是古董了,人家就這麼隨便扔給你,看來這人經濟實力很強。”   “啊,就這葫蘆是古董?剛才我還以為是塑料的呢!”張塞不敢置信。   宋總拍拍張塞的肩膀,看招財童子般的眼神看著張塞,笑道:“你就偷著樂吧,這葫蘆,多了不敢說,十幾二十萬差不多吧。不差錢你就別賣了,掛在家裡聚福納祿,好東西啊。今天多虧了你,藏獒事件處理得當,我得好好感謝你。”   張塞可不想要宋總的感謝,話說宋總這兩個月可是沒少照顧他,“宋總,您這麼照顧我,做這些都是我應該做的,你千萬別客氣。也是今天有這個機緣,找書苑www.zhaoshuyuan.com 見識了平時見不到的人和事。”   “就喜歡你小子這股勁兒,年後廠裡要有些人事變動,你有個心理準備。到時候別給我掉鏈子。”   張塞一聽,樂的嘴都咧到了耳根,看來這大叔是要提拔自己了。連忙道謝,然後告辭回家。   告辭了宋總,張塞腦袋裡畫出了一百個問號。“那門鎖難道是被拽開的?坐在出租車上,張塞閉眼回憶著今晚發生的種種情況。門鎖上的氣味跟那個危險的氣息可能是出自一人,這人到底要乾什麼?跛子是血族嗎?那眼中的紅光?赤眼族?難道就是白晶晶家族苦苦尋找的赤眼族?張塞頓感渾身血脈上湧,奶奶的,錯過了一個億啊!”   拿出手機給白晶晶發了一條短信,“你好晶晶,今晚我在江邊公園發現了一個眼露紅光的男人,四五十歲,跛足,讓他給跑了。”   很快白晶晶就回了短信,“感謝你提供的消息,如果沒事的話,明早江邊公園見。”   張塞跟白晶晶算不上多好的朋友,不過他很同情她,這麼漂亮的女孩子,因為找不到同族,婚配竟然麵臨這麼大的問題。雖然他也考慮過幫助濱江白家可能會有的好處,不過那都不重要。習武之人,當以俠義為先,錢財乃身外之物,越多越好!   “好的,”回了短信,張塞繼續回憶今天的細節,以期對找到那個跛子有幫助。   今晚的事說大不大,說小不小。借此,張塞跟宋總更加親近,跟藏獒也成為了好朋友。至於宋總跟藏獒是不是好朋友,張賽就不得而知了。也許人家的感情親如父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