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大人。人不是我殺的。你們抓我乾嘛?” 陳偉兩隻手被銬住,坐在之前審問趙磊坐在的位子上。 “你說他是兇手?” 魯甸看著陳偉不敢相信。 “你不是說死者是影子槍手嗎?他和死者長得真的沒什麼關聯性呀。” 確實。陳偉身材消瘦,兩隻眼睛都深深的陷進了眼窩,顴骨也非常突出。 與李玉那臃腫的身材可以說是毫無關聯。 “一會兒你就知道了。” 我成竹在胸,開始說出了自己的推理。 “首先,因為死者所在樓層的特殊性,監控成了進出樓層無法躲過的一雙“眼睛”。 那麼讓我們先以時間順序來把監控的內容理一遍吧。 1月7日死者離開 1月10日死者進入 半小時之後嫌疑人進入 又過了半小時快遞員進入 兩分鐘後快遞員離開 1月11日嫌疑人離開” “這怎麼看兇手也不是我吧!” 陳偉用力砸了下桌子。 “我是專門負責派送那棟樓的!我出現在那很奇怪嗎?而且我派件總共花了兩分鐘!我今天因為你這無理的審問我全勤獎都沒了! 我可是我們區去年的模範快遞員!今天缺席了,今年怕是評不上了! 你賠我全勤獎!你賠我今年的模範快遞員!” “放心。肯定會賠的。對吧沈逢甲。就從你工資裡扣。” 魯甸毫不嚴肅地說到。 “那你也恐怕隻能在獄中繼續你的快遞員生涯了。” 陳偉見我如此篤定的語氣那囂張的氣焰頓時消了不少。 可他依舊沒有服軟。 “你到底什麼意思?你是說我兩分鐘就把死者大卸八塊嗎?” “別著急聽我繼續說。 現在讓我們對監控內容的梳理做一點小小的處理。 1月7日死者A離開 1月10日死者B進入 半小時後嫌疑人進入 又過了半小時後快遞員A進入 兩分鐘後快遞員B後離開 1月11日嫌疑人離開。” “你……什麼意思! 別在這胡說八道了!我可是很忙的……” 陳偉聽了沈逢甲的話臉頓時就白了。可他的語氣依舊強硬。 “其實答案已經顯而易見了。 那就是【身份】的問題。隻要有一個假設那麼一切就都明朗了。” “你這梳理是……什麼意思。” 魯甸小聲地問我。我知道他心裡已經明白我的意思了。 “我的假設就是死者A與死者B並不是同一個人 快遞員A與快遞員B也不是同一個人!” “什……什麼?” 魯甸仿佛是不敢相信我真的說出這種荒唐話似的。 “1月7日離開的死者就是死者李玉。而我現在推斷1月10日回去的不是李玉而是兇手!也就是你陳偉!” “你什麼……簡直是無理取鬧!” 魯甸的臉上現在滿是驚恐。陳偉則已經一言不發了。 我繼續我的推論。 “我們之前一直認為死者是在1月10日回家後才被害的。而我現在則認為死者在1月7日當天就已經被殺害了!” “可是死者不是1月8日還去過學校嗎?” “那也是陳偉。” “可恕我直言死者和陳偉的體型差的也太多了。真的可能……” “首先我要先聲明。我依舊堅持【紋身】的假設。也就是說我依舊確信死者是有紋身的。這也是我之後推論的前提條件。 那麼在已知死者是有紋身的前提下,可王明在廁所卻未看見死者身上有紋身。這意味著什麼?” “這隻能說明你的紋身假設就是無稽之談!” “不!現在是假定紋身推論的前提下進行的推理。 那麼答案呼之欲出了。那就是—— 在廁所的那個“李玉”並不是李玉。” “你到底是在胡說什麼!” “至於兩者的體型差距。” 我並未在意魯甸的指責。我非常明白紋身推論是正確的。 正如我在係統幻境看到的那般。 “死者出門時穿的很多還帶著墨鏡與口罩。無法看清麵部。 陳偉就是運用了這一點。他也用了與死者一樣的搭。隻不過衣服可能更加的厚。以此來彌補自己瘦弱的體型所造成的差距。 這也是為什麼王明一看見“死者”沒穿衣服,“死者”就如此著急地穿上的原因。因為兇手害怕暴露了自己的偽裝。 至於死者那沙啞的聲音也是兇手假裝的。 這都是為了不讓別人察覺自己不是“李玉”而做的偽裝。” 【案件進度:85%】 “可兇手為什麼要這麼做呢?” “很簡單。這一切都是為了讓大家誤以為死者當時還沒有死亡。 這樣兇手才有可能以【死者】的身份進入樓層!” “以死者的身份?” “沒錯!1月10日進入樓層的其實是兇手而非死者! 也就是10日進入的其實是假扮成死者的成偉! 也就是死者B而非死者A!” “那麼兇手是如何離開的呢?” “就是大搖大擺地從電梯離開的呀。” “什麼?” “這就要說到第二個【身份】問題了。也就是快遞員A與快遞員B了。 之前陳偉一直在強調自己是那棟樓的專送員。隻有自己派那棟樓的快遞。而監控在他離開時,還拍到了他的臉。不過監控沒拍到他來時的臉不是嗎? 那麼我們暫且假設進入樓層的快遞員A不是陳偉好了。 快遞員A進入樓層之後沒有再從電梯離開。而是走了消防通道的樓梯間! 之後死者B鎖上消防通道大門的鐵鏈再換上快遞員的衣服化身為快遞員B。直接從電梯離開!” “你是說死者B與快遞員B其實是一個人也就是兇手?” “沒錯!” “可是那麼死者A也就是真正的被害人李玉又是怎麼回到房間的呢? 死者屍體如此之大就算監控沒拍到也肯定會引起住戶的關注的。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 “死者早就回來了呀?監控可是都拍到了呢!” “監控?難道……” “沒錯!死者屍體之所以被肢解並非為了拋屍。而是為了更方便搬運。 在1月8日與10日之間陳偉曾多次進入該樓層派件。都是一些中小型的快遞。 其中裝著的正是李玉的屍體! 這也是為什麼兇手要熬煮屍體。不僅是為了去除紋身還是為了讓法醫無法推測死亡時間!” 魯甸被沈逢甲的推理所震驚。 陳偉也沒了一開始的囂張。 “我再完整的理一遍案件過程。 1月7日死者出門並遇害。 1月8日-1月10日陳偉將死者屍塊運到該樓層。期間假扮死者去學校。 1月10日陳偉假扮死者進入。 半小時後趙磊進入。陳偉打暈趙磊後將他帶進屋內並偽造現場。 半小時後快遞員A進入。 兩分鐘後快遞員A則從消防通道離開。陳偉鎖上鐵鏈後換上快遞員製服離開。 那麼還有什麼疑問嗎?” “等等!” 魯甸突然大聲呼喊。 “差點被你唬住了呀!不過真是可惜呀。 你的推理簡直是漏洞百出!就讓我來打破你這完全建立在幻想之上的——虛假的推理!” 【案件進度: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