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標越接近,困難越增加。但願每一個人都像星星一樣安詳而從容地不斷沿著既定目標走完自己的路。——歌德 “狄律師,我老公已經被關了兩個多月,為什麼到現在一點進展沒有?”肖女士在打電話那頭帶著極其不滿的情緒質問“你是不是沒有把我老公的事情放在心上?”。 “肖女士,您不要激動和帶著這麼大的情緒,案件目前還在分局,在這個階段,我們律師能做的事情十分有限。”我耐心的給她解釋“我為你老公申請的取保候審、變更強製措施和羈押必要審查,也把辯護意見交給了分局的辦案人員,我也隻是個律師,決定權不在我手中,希望您有點耐心”。 “你說的這些我不懂,事情都過去這麼久了,還是沒有結果,他女兒天天喊著要爸爸,如果侯家恒再不放出來,我們這個家就散了,到時候我帶女兒去你們辦公室跳樓”,她仍在發泄情緒。 那段時間,我也遇到了些特別煩心的事,就帶著怒氣回懟“肖女士,我他媽的乾了十年律師,還沒有一個當事人敢這麼威脅我,你要帶孩子來我辦公室跳樓,那你麻利點,我辦公室還有把梯子,到時我給你扶著。你如果覺得我不盡職,你明天過來解除委托,不要扯這些有的沒的”,我說完之後憤怒的掛斷了電話。 幾分鐘,侯家恒的妹夫打電話過“狄律師,剛才肖淑芬給你打電話態度很不好,她就是個急性子,您不要和她一般見識,我們家屬還是信任您,希望您繼續辦理”。 ...... “狄律師,你能不能約束和開導下你當事人的老婆,她天天打電話給我們,很影響我們工作”,辦案人員無奈的說。 “這個事我真辦不了,她不光給你們打電話,幾乎每天都會氣急敗壞的指責我不盡職,還威脅要帶著孩子到我辦公室跳樓,你們是公家的人,老百姓比較信任你們,要不您幫我疏導下她,萬一哪天她真想不開到我辦公室跳下去,我這個律師到那時也算乾到頭了”。我繼續補充著,“要不你們給侯家恒變更強製措施,把他放出來,那樣她就不會打擾你們了”。 ....... 案件的進展緩慢,有時自己也陷入到了深深的自我懷疑之中。我反復的問自己,是不是應該遊說當事人的家屬主動去賠償,獲得“受害人”的諒解,讓當事人早日走出看守所;是不是應該改變辯護方向,承認故意傷害,往防衛過當爭取緩刑的方向努力;是不是所做的一切都值得,連與當事人最親近的人都失去了信心,自己到底還在堅持什麼? 但是,作為律師,法律人的良知和律師的職業操守卻不允許我這麼做,如果這次選擇了妥協,自己可能會一輩子受到良心上的譴責,自己不可能也不允許因為我一時的妥協摧毀一個可能無辜的人的人生。無論最後的結果好與壞,至少自己為當事人的自由和清白努力過。即使最後背負所有罵名,也不會因為自己的堅持而悔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