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良知(1 / 1)

在這個世界上,有兩樣東西值得我們仰望終生:一是我們頭頂上璀璨的星空,二是人們心中高尚的道德律。——康德   首次會見後,我開始著手準備取保候審申請的法律文件,爭取以可以盡早的向辦案機關提交。在忙活了將近一個通宵後,我把取保候審申請書和他們小區群眾的請願書書交給辦案人員。但辦案人員接收材料的時候,也如實告知了案件目前的取保的可能性不大,分局研究後,還是決定報請檢察院批準逮捕,分局法製科已經將報捕材料移送給檢察院,但他希望可以檢察院可以不批捕,也會把律師取保的意見交給檢察院辦案人員。   不出意外,當事人最終還是被批捕,但出乎我意料的是,所謂的“受害人”的額傷情鑒定結果還沒有出來,當事人在被拘留後不足半個月就被批捕。在被告知當事人被批捕後,我第一時間沖到分局,情緒激動對李警官說,“為什麼這個案子要這麼急著批捕,不能等傷情鑒定結果出來之後再做決定”。李警官跟我解釋說。“批捕時檢察院的決定,我們隻是按程序報請,至於是否批捕,我們左右不了,站著個人角度,我是希望檢察院不批捕”,在短暫的沉默後,李警官繼續說,“私底下講,對於侯家恒的案子,作為基層民警,我很同情他的遭遇,他兒子被殺的案子也是我們大隊辦的。但是,作為律師,你應該更能體會,某些人辦公室做久了,對底層人們的生活的不易,可能存在不同的理解吧”。   離開分局後,我又趕到了檢察院去找檢察官。在律師會見區等了約一個小時後,檢察官出來接待。   “牛檢,侯家恒的案子為什麼這麼急著批捕?我會見過他,根據他的敘述,我覺得他的事情可能成立正當防衛,至少可能是防衛過當吧,這麼著急批捕似乎有點不妥”我說。   “這個案子在轄區影響很大,我也問過公安法醫的意見,三個人的傷情有可能是重傷,而且案件發生後,他的家屬也沒有任何積極的賠償來彌補造成的損害,受害人沒有得到安撫”牛檢不緩不慢的說著。   “牛檢,不是家屬不願賠償,我覺得這個事在沒有定性之前,當事人家屬沒有賠償的依據”我繼續補充說“另外,那幾個人打砸他水果攤和對他毆打的事怎麼處理呢”。   “那三個男的現在都還在醫院,其中有兩個還在重癥監護室,至於是否處理那幾個人是公安的事”。   “牛檢,我要申請變更強製措施和羈押必要性審查”。   “那是你們的權利”。   半個小時後,覺得沒有必要再交流下去的必要。然後就返回了辦公室。開始考慮變更強製措施和羈押必要性審查的事。中午和律師事務所的主任吃飯,聊起了這個案子,在接案之初,我也邀請他一塊辯護,被婉言拒絕。吃飯時,問他的意見,他覺得案件成立正當防衛的可能性比較小,能認定個防衛過當就很好了。通過簡短的對話,我也更加確定了案件的難度。在不了解事情全貌的人看來,一個人把別人砍進了重癥監護室,被判刑應該是情理之中的事。接下來辯護的方向應該是不斷去嘗試說服辦案人員和周圍的人,喚起他們對像侯家恒這種普通人的同情,和對那三個所謂“受害人”行為鄙視。   準備好變更強製措施和羈押必要性審查的材料後,交到檢查察院案管辦。雖然對結果不抱任何希望,但交了材料後,我還是每天打給檢察官,詢問辦理的進展。檢察官的回復,目前情況與批捕的時情況沒有發生變化,不同意變更強製措施。在我的一再要求下,時隔一個多月後,檢察院書麵回函,認為侯家恒的行為有危害社會的風險,有繼續羈押的必要。   愛因斯坦曾說,瘋狂就是一再重復相同的事情,卻期望得到不同的結果。之後的時間,我已經數不清向辦公機關交了多少份變更強製措施的申請,總希望可以有奇跡出現。然而生活不是安徒生筆下的童話,直至侯家恒被釋放,法院按程序變更強製措施,其他的申請都石沉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