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他有為所動,我沒等他開口,繼續加重劑量:“她很小的時候就深知在家裡的地位,所以從來不會主動向爸媽要多餘的施舍,剛上初中那會兒,他們給的生活費20塊錢就是一個星期。因為剛上學,生活用品和學習用品都要置備,還隻能分批次置備很多個星期,每次都隻剩下七八塊錢留作一星期生活費,你知道她是怎麼挺過來的嗎? 吃不起一頓熱乎的飯,就買乾糧放在宿舍,趁沒人的時候偷偷塞兩口墊墊肚子。 一星期吃沒有營養的乾糧,吃到麻木快要失去味覺。 爸爸覺得姐姐寫的字小好看,她寫的字要占一個田字格太醜。 其實並不是那個與螞蟻爭小爭黑的字才好看,還是與書本雷同的尺寸才最恰當,客觀事實真的會因為人類的偏見變得不!值!一!提! 姐姐寫的小字上初中後被老師點評後改大了些,可是在偏心的她爸爸眼裡,她寫得適當的字永遠醜態難堪。別人家的小孩永遠順眼。 希望你明白,人活在這個世界上,都很殘酷,我們都期盼被別人善待,殊不知也有人盼著被我們善待。 隻是我們都沒有去直接表達,我們希望的是就算我們不說,也有人懂我們,所以,我們也要學著懂別人,好嗎? 你的父母或許沒有你想要那麼完美無缺,但是他們一定在用他們的方式愛著你,隻是你感受到的多與少罷了。 你的初戀她走了,但她一定希望你活著。 所以,你放心,你活下來,我善待你。我可以和你做朋友,真誠的。 我們是同一個世界的人,我們可以陪伴彼此一路前行。” “我為什麼要聽你的?你是我什麼人?” “從現在起,我就是你的朋友了呀。對了,我忘了給你自我介紹了,我叫顧惜,照顧的顧,相惜的惜。你呢?”我現在似乎已經完全不怕他了。 “方允。” “好名字。或許,從前我不是你的任何人,但從今往後我會是懂你的人。” “那你做我女朋友可好?”他說。 “不行,我媽知道了會打斷我的腿。” “偷偷的不讓你媽知道不就行了?” 見他不肯善罷甘休,我扯開話題:“我餓了,跟你說了這麼多,我消耗了太多精力,你得請我吃飯補償我,就算你還是要跳,我也不想做個餓死鬼,你看我那麼窮,活這麼久還這麼慘,都沒好好吃過幾頓好的,要不你把你的生活費給我,我代勞消費,消滅光光了我再陪你上來這一趟,反正這裡的空氣甚好,深得我心。” 他輕哼了一聲,輕生的念頭不知道在他那裡還剩多少,依舊表現出我不吃你這一套的樣子。 “好不好呢?”我坐下來不冷不熱地問道,雙腳垂空,下麵的圍觀群眾被嚇得喧鬧沸騰不止,我雖然看不清人群中星名的模樣,但是我知道他在為這一幕提心吊膽。 我剛開始還很害怕,現在已經不那麼怕了,我覺得這個男孩子其實很好說話,但我也怕他會把他一腳踹下去。 “你要一起嗎?”他問我。 “什麼?”我說。 “一起從這裡下去。” “……不了,”如果我可以選擇的話,“這個世界本來就這樣,既然能活著,為什麼要去死呢,世界欠我的快樂,我還沒有拿回來。” “那你坐下來乾嘛?” “就是想看看。” “看什麼?” “隨便看看,並且我真心希望你可以活著,好好活著,這樣我就會多你一個朋友。” “嗬嗬,有人不怕死,你來了就陪我一起死吧!”他突然變得惡狠狠地盯著我,我著實有被他嚇到! 不過我還是立刻調整好了心態:“好啊,不過,我們在死之前再交換一個秘密吧。” “哼,還想耍花樣呢?別想著小爺我會改變主意放了你。” “聽我秘密的前提是和我交換你的秘密,我會告訴你我為什麼要好死不如賴活著,末了你也告訴我,你為什麼要自滅,這樣我們都走得明白一些。” “行啊,死之前有人墊背,死了還有個伴,何樂而不為呢?” “那誰先來?” “我先來吧,你話已經說得太多了。你小爺我呢,生不逢時,想重新選個出生,爸媽離婚各自有了新家庭,我成了多餘的晾在一邊,也成了他們的負擔和阻礙,活著徒增煩惱!我連喜歡的女孩子也都保護不了,活著,真沒意思!” “我可以聽聽你和你初戀的故事嗎?我真的很想知道,她是怎麼樣的一個女孩子。我遇到的女孩兒,大多命運多舛,可她們依舊相信光。我相信,如果你的初戀有一束光照在她身上,她也會掃去陰霾,快快樂樂活著。” “她曾經和你一樣,天真善良勇敢,可是我卻害了她。一年前,我們在朝陽高中認識,當時我們是同桌,她每天都悶悶不樂,我就開導她,做人呢,最重要的就是開心,如果活得不開心,那就沒有意思了。” 她說:“是啊,我活著還不如死了算了。”然後眼淚大把大把的淌。 方允心軟,就一直安慰她,每天給她一包紙巾供她哭泣。他不知道一個女孩子,為什麼會天天這樣以淚洗麵,難不成女人真的是水做的? 偶爾他也會套套她到底遇到什麼事了,後來他得知,她家裡重男輕女,她的父母時常打罵她,她過得生不如死。 可能方允是她生命的一束光,漸漸的她喜歡上了方允,方允也是個純情的男生,麵對這樣女孩子,毫無抵抗力,凈生出保護欲!於是兩人偷偷在一起了。 那段時間,女孩有被治愈,慢慢恢復了好心情。可惜好景不長,兩人談戀愛的事情被雙方家長知道,女方家長不講理找上門來,男方家長理又不虧,自然也不好對付。女方說是男方糾纏他們女兒,男方說是女方想攀高枝。 因為男方父母是再組家庭,對兩個人的事也沒有多大的意見,隻希望女方父母講理。女方卻不這麼想,認為男方家父母離過婚,又是再組,有錢有勢也沒什麼了不起。打死了認定男方是那種沒有父母管束,有教無方的混賬少年。不允許兩人來往,於是把女方關在家裡麵壁思過,揚言兩人必須要有一個轉學,這樣才能斷絕來往。方允去找過女方,如果她願意,他會不顧反對和他在一起,哪怕自己輟學。可是女方是個軟骨頭,對父母百依百順,無奈之下方允心灰意冷,也為了成全她,隻好轉學。 之後他就混在了朱提這個小城市,和鎮中一等人混大街,也談了心女朋友,可是有一天被初戀女友看見了,當時方允年輕氣盛,上去就對初戀說一堆刺激的話,初戀當成吐血。 他當時被嚇懵了。沒多久就傳來初戀女友抑鬱去世的消息,他這才悔不當初,痛不欲生。 我聽了這百轉千回的故事,大寫的心疼。大概每個女孩兒,都曾小心翼翼愛過一個男孩子,就算為對方付出所有也在所不惜,可是那份執著,能在歲月裡停留多久? “你相信嗎?她一直愛著你。”我說。 “可是我親手毀了她。” “不是的,找書苑www.zhaoshuyuan.com 並不全是你的錯,她的家庭要為她的生命負很大一部分責任,你的出現,給過她希望,也許你給她帶來的傷害成了事情發展的加速劑,但這並不是她選擇離開的全部因素,她不過是重回黑暗,看不到光了而已。縱然她已離開,你也不需要為此自責到付出生命,這個世界固然殘酷,但是明天都依舊有很多人拚了命活著。生命真的就隻有一次,你放棄了,就什麼都沒有了,而你,也會慢慢地被遺忘,就像從來沒有來過這世上,你甘心嗎?年少時的喜歡本就不深,那時你們分開了也很正常。” “沒有什麼甘不甘心的,隻是活著確實沒什麼意思。” “如果可以,我願意陪你度過這個艱難的時期,你有什麼放不下的過去,我都可以陪你慢慢放下,待你開始接受新的生活。” “真的嗎?顧惜。你願意代替她,讓我彌補那些遺憾嗎?” “不是代替,是以另一個新朋友的角色進入你的生活,陪你度過這段時光。” 終歸是十六七歲的少年,心思單純。他最終接受了我這個建議,我也很開心他能想通,人生沒有過不去的坎,隻是一個人的時候,會顯得力不從心,疲憊生厭,若是有一個人願意搭把手,也許一切的困難阻礙,都迎刃而解了。 獲救之後的方允獲得了新生,不是在生命上而是在心靈上。於是他開始了一般死纏亂打,硬是要我做他女朋友,每次他都被我無情拒絕,理由還和之前一樣。 我真服了他忘記舊愛的速度,前幾天還要為愛殉情,跳樓輕生,現又要另尋新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