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挖地窖(1 / 1)

吃完狼肉,然後所有人都膩了,嘴裡全是油水,有人甚至還吼熱,田美娥趕緊又煮了一鍋菜湯。   每人給盛了一碗,催道:“快,快喝,把這些菜湯喝完就好了。”   “為啥呀?”趙亞軍笑著調皮了一下。   田美娥解釋道:“狼肉不是為熱嗎,這菜都是涼菜,喝了菜湯就可以散解你們體內的燥熱,否則就會得紅眼病,嚴重的還會搖頭晃腦。”   “四娘,你咋知道的呀?”趙亞軍笑問,沒幾口,一碗菜湯就給他乾完了。   “我怎麼不知道!”田美娥嚷道:“你爺小時候吃多了狼肉,結果眼睛就紅了,那時候人叫紅眼病,那時候他要是吃點涼性食物壓壓熱就沒事。”   “四娘,我不是問那個,我是說你咋知道這菜為涼的呀?”   “你潤仙祖奶給我說的唄。”   趙亞軍“哦”了一聲,知道他潤仙祖奶的權威,在大嶺村,相當於一本活著的本草綱目。   他彎下頭,看了看碗裡,才發現自己喝半天,湯裡漂的細葉片竟是那麼的眼熟,麵色立刻就凝了。   “四娘,這是落藜子吧?”   “是啊!這也能吃,你潤仙祖奶說這東西為涼,專克體內的燥熱。”   趙萬林連著喝完兩碗,就忙著去挖地窖了。   他沒卷入這場半科普問答中,自己剛剛喝的就是落藜和灰灰草煮的菜湯。   這太常見了,隻是在這個年代很多人還不知道它們能食用。   落藜,其實就是掃帚草,嫩葉和嫩莖都是可以吃的,這種草可以長的很高很大,葉片像縮小版的竹葉,整株草就像一個立起來的史前巨蛋,遠遠看,毛茸茸的。   在大嶺村,人們常用來綁掃帚打掃庭院,長熟時,風一吹人一碰,它就會下雨一樣落下許多籽兒,所以村裡人就叫它落藜,綁成的掃帚就叫落藜掃帚。   灰灰草也是很常見的草,葉子上有一層銀灰色粉沫,清晨時,它的身子嫩的能滴出水來,手掌一樣的葉片脆的一捏就碎,其他時間內,還算的上是一株草。   大嶺村人喜歡煮熟涼拌來吃,家畜基本不碰。   地窖剛開挖,趙亞軍就扛著撅頭來幫忙了,叔侄二人便合力,半小時不到就挖了有兩米深,長寬各有三四米。   這個深度和大小,用來套野豬都是很完美的,但這種地窖還得用石塊箍,否則有可能會塌陷,是很危險的。   田美娥留在屋門口負責打理狼肉,該切塊切塊,該切條切條,該醃就醃,和趙萬林一樣,忙的也是忘了時間。   不知不覺,太陽又升到樹梢頭了。   氣溫一下子又竄到了三四十度,溝底雖沒那麼酷熱,但此時也熱乎乎的了,迎麵吹來的風都像是水蒸氣。   狼肉耐飽,盡管都半天過去了,也沒一個人嚷餓。   在太陽的暴曬下,切了片的狼肉很快就縮成了一團,變成肉乾狀,呈深紅色,跟犛牛肉差不多。   狼排骨打算餓了再吃。   但高溫下必須保鮮,地窖又沒挖好,田美娥於是就想到了一種野生植物——紫蘇。   它具有保鮮作用,原理很簡單,主要還是通過抑製空氣中細菌的數量,達到食物腐敗的速度。   雖然不能像冰箱一樣幾個月幾個月的保鮮,但保鮮四五天還是沒問題的。   紫蘇其實就是芢。   隻是紫蘇是野生的,芢是改良後的品種,芢葉子是綠的,紫蘇則是紫的。   野外像這種紫蘇草太常見了,田美娥一抬頭,眼前的澗畔邊上,就有一簇一簇的紫蘇,在太陽的光照下,它的葉子已經呈現出了血紅色。   便拎著籠摘了滿滿一籠回來。   新鮮的紫蘇葉子上不停會散發出陣陣油香味,就像是咀嚼芢籽的過程中,芢油味從嘴裡溢進鼻腔裡的感覺。   田美娥便用這些紫蘇葉將排骨一塊塊包裹了起來,拿回到屋裡,這樣便能在不流失水分的情況下,讓排骨保鮮四五天時間是沒問題的。   要是再放入地窖裡的話,至少能保存一周到兩周時間。   用完了紫蘇的籠,上麵還仍然殘存著濃濃的油香味。   經過一番揮汗如雨的忙活,太陽落山前,趙萬林終於建成了地窖,內壁也用石塊箍了一圈,非常結實,就算遇著了地振都塌不了的那種。   入口處像一個井口,用一塊大石板壓蓋。   地窖內部整體像一個成年人的胃竇,空間說大也大,說小也不小,但至少能擺兩張雙人床。   再用兩根兩米長的榆木椽子平行釘在一起,做成梯子,從地窖口斜放下去,人便可以自如進出了。   趙萬林便將田美娥打理好的狼排存入地窖內,裡麵有幾排類似晾衣桿的架子,用麻繩幫著掛在上麵。   地窖內溫度比室外要低二十幾度,穿單薄了,一會就會冷的難受,窖內潮潤潤濕乎乎的,無論是溫度還是濕度,都要比冰箱的冷藏效果好。   掛完狼排之後,地窖內便很快充滿了紫蘇的油香味,蓋過了狼肉的腥膻。   看著田美娥忙的快活的樣子,趙萬林順嘴就問:“你這方子管用嗎?”他還是有些不敢相信。   “管用管用。”田美娥說:“這方子是我娘家一個嬸娘教我的,夏季蒸的饅頭容易壞,隻要在饃盆裡鋪一層紫蘇就能防止饃變質,肉食也一樣。”   說完滿足一笑,最後又道:“管他行不行,但試試總不壞。”   “不壞不壞。”趙萬林笑了笑,抹了一把汗水又繼續忙起來。   挖地窖的過程中,也刨出了不少蚯蚓,身子嫩滑嫩滑的,粗細都有,趙萬林立刻就想到了釣魚。   激動的騰出空搪瓷盆,準備用來裝,結果最後發現沒有魚鉤,就很煩。   這時候,趙亞軍和兩個兒子的好奇心都給激活了,兄弟幾個沒見過人釣魚,就稀奇的不行,嚷要去。   趙萬林沒轍,就做了做樣子,用一根手指粗的細桿,上麵綁一根細線,把蚯蚓綁在線上,然後把蚯蚓放進水裡。   “這就是釣魚。”趙萬林一本正經地道。   “魚吃蚯蚓的時候,就會咬住線,然後一拉魚竿,就能把魚拽上來嗎?”趙亞軍好奇問。   趙萬林想了想說:“是的。”   趙亞軍沒再問,好奇吧啦地等著魚上鉤。   趙萬林雙腳泡進溫水裡,背靠一塊巨大的鵝卵石仰躺著,閉目養神,一邊在大腦中模擬套野豬的陷阱。   田美娥抱著幾件臟衣服走過來,看趙萬林會享受的樣子,也學著把腳泡進溫河水裡,一邊用從林子裡撿來的皂角清洗。   知道他沒睡著,旁邊又沒人,便輕聲問:“你在想啥呢?”   趙萬林微睜眼,覷了田美娥一眼,沉聲道:“你猜我想啥。”說完又閉上了眼。   田美娥想了想,抿嘴一笑,說:“你在想接下來打什麼野物對吧?”   “對。找書苑www.zhaoshuyuan.com ”趙萬林腳在水麵上一滑,然後睜開眼,信心滿滿道:“我打算捕一頭野豬。”   “野豬?”田美娥微微一驚,忙扭頭瞥了趙萬林一眼,然後慢慢回過頭看向徐徐流淌的河水,抬嘴道:“野豬應該不好捕吧?”   “是啊!不太好捕。”趙萬林說:“我是說主動去找野豬的話是很難的,半天可能連野豬的糞便都找不著,但設陷阱來捕就要容易的多。”   “哦?”   “設好陷阱之後,再在陷阱上放一些野豬喜歡吃的食物,比如紅蘿卜,玉米啦等等,就能吸引它們來吃,然後就坐等上鉤。”   “哦?”   田美娥不懂捕獵技巧,但看得出自己的男人玩的還是挺精的。   想到什麼,連忙問:“野豬應該很大吧?”   “說大也大,說小也小,但至少比一匹狼大。”趙萬林說:“平均都有兩百斤重,當然野豬王更重,最大的有一頭小牛犢大。”   “嗯?”田美娥給激起了好奇心,看著趙萬林津津樂道的說話。   “現在市場上豬肉一斤9毛,野豬肉的話至少能翻一倍,咱要是捕到一頭野豬的話,少說也有兩百斤,賣掉就至少能賺個三四百塊錢。”   “嗯。”   “賣了錢,我第一時間就給咱家買一輛自行車,以後就不用借別人家的了。”   說完幸福地笑了起來。   田美娥也笑了起來。   正這時,從塬上突然傳來一聲粗獷的男人的呼喚。   田美娥往塬上望了上去,一邊提醒趙萬林,“萬林,你聽,好像是達在叫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