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在二人的身後離開了營地,業歌還在想兩人到底要怎麼送自己,卻突然看見了路一旁的草地上擺放著兩個造型奇特的機械造物。 “這是什麼?”業歌見阮竺二人帶自己走到了這東西旁邊,明白了這或許就是他們的交通工具,不過他從來沒見過這種東西,約有半人高,流暢的線條看起來極具美感,硬朗的車身泛著獨屬於金屬的色澤。 “這叫摩托車,一種交通工具,速度比你們的可比你們的馬車、電車快多了。”阮竺笑了笑,這輛車可是他攢了好久的錢才買下來的。 “這輛看上去是杜卡迪Streetfighter V4的車型,不過改了輪轂和底盤,還把原本裸露的車架焊了層金屬皮,全黑配色,比原來可難看多了,不過勉強還能看。”一旁的弟弟此時正打量著阮竺的黑色摩托車,不客氣地發表了自己的評價。 “杜卡迪?”業歌下意識地復述了下弟弟的話。 “你也知道這個?”阮竺有些驚喜地看著業歌,他沒想到在這種偏僻的拾荒者營地居然也有人懂車。“杜卡迪T2,這可是內部特供車,200匹馬力,百公裡加速隻要3秒。”說到機車,阮竺好像換了個人似的,精力十足,也不像之前那樣聳肩塌背了。 不過業歌卻是要讓他失望了,他根本不懂什麼摩托車,所以隻是搖了搖頭,“我不懂這個的,是弟弟告訴我的。” “你弟弟?他也一起過來了?他在哪?”阮竺突然反應過來,這還是個疑似精神分裂的患者,隻是不知道他是從哪裡了解到的這些知識。 業歌轉過頭看去,弟弟正跟在安可後麵一起上了她的那輛車,坐在上麵還不忘發表自己的評論,“輕騎 GV300S改款,排氣管改得比之前的還大,性能雖然一般,不過紅色配色我喜歡。” 於是他伸出手向安可那邊一指,“就坐在她後麵呢。” 安可被業歌的話嚇了一跳,險些從摩托車上摔下來,瞪了業歌一眼,結結巴巴地說著,“那那,那個誰,我警告你,不準嚇唬我啊,我我我,膽子可是很大的。” 業歌回頭看向阮竺,“我弟弟總是喜歡跟著我,他一個人在家我也不放心,帶上他應該沒事吧?”他神色認真,似乎這個問題決定了他到底會不會跟著他們回去,進行登記什麼的。 阮竺給安可使了個眼色,雖然不知道他明明戴著墨鏡是怎麼擠眉弄眼的,但至少安可看懂了。隨後他又回過頭向業歌保證道,“當然沒事,反正我們也看不見他,不會有什麼影響的。” “多謝了。”業歌認真地向阮竺道了聲謝。 “好了好了,快上車吧,具體的等回了我們那再細說吧。”阮竺打了個哈哈,騎上了他的那輛杜卡迪,又示意業歌也坐上來。 隨後,阮竺拿出頭盔,戴了上去,還向業歌道了個歉,表示自己隻帶了一個頭盔,希望業歌不要介意。 業歌倒是不在意這個,但他還是有些失望,本以為阮竺要戴頭盔,就可以看見他摘了墨鏡的樣子,沒想到他卻是並未摘下墨鏡,而是直接套上了頭盔。 “車速會有點快,請扶好。”阮竺戴著頭盔的臉轉了過來,黑色麵罩裡的聲音聽起來悶悶的。 業歌突然有點擔心,擔心阮竺到底能不能看見眼前的路。不過沒有時間給他猶豫了,一旁騎著大紅色輕騎GV300S的安可已經一腳油門沖出去了,速度之快將弟弟的笑聲都甩在了後麵。 眼見阮竺已經擰住了油門,時刻準備出發,害怕被甩下去的業歌連忙伸出手,抱住了眼前的……頭盔? 阮竺心中提起的氣都瞬間泄了,身下的杜卡迪猛地一震,竟是熄火了。他回過頭,無奈地看著業歌。“不是讓你抱我的頭盔,扶著車座或者扶著我的腰都是可以的。” “哦哦,好。”業歌連忙答應,將手放在了他的腰上。 確定一切完備後,阮竺這才一擰油門,以更快的速度追著前方安可的尾氣而去。 …… “呼,應該就是這了吧。”阮竺摘下頭盔,可惜墨鏡依舊穩穩地佇立在那,一點偏移都沒有。在他們身前,一個顯得有些許破舊的棚子罩在那,這裡便是集市的入口,正是業歌之前來的地方。 安可此時正倚靠在停好的摩托車旁,雙臂交叉放在胸前,壓低的鴨舌帽簷遮住了他的眼睛。白色T恤和牛仔短褲將她的身材襯托的極好,與大紅色的機車靠在一起,顯得極具視覺沖擊力,尤其是與這破舊的集市入口,更是形成了鮮明的對比。一堆人擠在大門那打量著女孩,卻沒人敢上去打個招呼。 聽到摩托車的聲音,女孩也抬起頭,高高地舉起了手,揮了揮,示意阮竺他們趕緊過來,大喊大叫的,還是之前那個大大咧咧的逗比模樣。 一行人走近集市大門,原本擠在那的人紛紛散開,為他們讓路。 幾乎是進去的一瞬間,安可便皺起了眉頭,無他,裡麵的環境著實算不得好,煙霧繚繞的,抽煙喝酒賭博基本算是這兒的人所有的娛樂方式了。除了煙酒味,就是那賭博的人們嘈雜的喊叫聲。 這裡雖說是集市,可也隻不過是一個郡城與荒野的交界地帶,沒有身份證明,不允許進入城市的拾荒者需要拋售掉自己拾荒得來的物品,而城市裡生活在貧民窟的人與那些失去了工作的倒黴蛋靠著城裡的一個住處,靠著一個身份證明,便跑到城外與拾荒者進行交易,用生活物資換取拾荒者在廢墟中找到的稀奇古怪的玩意兒。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 在政府的默許下,便產生了集市這種灰色地帶。 在業歌的帶領下,他們穿過了一個又一個店鋪,所過之處的人們都抬起眼打量著他們,對於這裡的人來說,他們太乾凈了,不論業歌,另外兩人的衣服款式全都是他們未曾見過的。當然,沒有人會不長眼到主動來招惹他們,這個世道,不聰明的人,不長眼的人是活不長的。 終於到了業歌先前賣東西換錢的店鋪,老頭躺在搖椅上昏昏欲睡,櫃臺裡的東西還是那些,似乎並沒有人來買過東西。 最後還是業歌敲了敲櫃臺,老人這才醒了過來,他悠悠睜開的雙眼看見三人,眼軲轆一轉便趕忙從搖椅上爬了起來,賠著笑。 “不知三位蒞臨小店有何貴乾,想買些什麼?” 業歌從貼身的口袋裡拿出那封信,遞給老頭,卻見老頭頭發稀疏的腦袋上冒出了幾滴冷汗,雖然奇怪,但也沒有多想。 “老板,抱歉了,我有其他事情要乾,你說的那個工作我乾不了了,這封信你給別人吧。” “好說好說。”老頭顫顫巍巍地伸出手接過信,不敢放鬆,“不知幾位還有什麼事嗎?” 業歌又思索了一下,確認沒事了之後,才搖了搖頭,帶著二人回到集市入口。 老頭一直微笑著目送著三人離開視線,這才鬆了口氣,抹了把腦袋上的冷汗,自語著走回房間裡,“真是嚇死老頭我了,還以為讓人去打黑工要被抓了,不行,這種事乾得提心吊膽的,自己這副身子骨可禁不起折騰,下次還是告訴雷諾那老家夥自己不乾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