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一隊作為冒險團體基本單位的刻板印象在我活著時風靡盛行。仔細想想如上陳述略有不妥,畢竟我的亡齡才僅僅一年。 無論如何,定義冒險團隊這檔子事我可記得很清楚。以逍遙城“喝丟自己”酒館為中心,齊聚一堂的人們閑暇之餘定製出一套自說自話的冒險規則。 這些人把探險、求生、闖蕩世界、發掘遺跡寫在紙上做成遊戲,還煞有介事把記錄裝訂成冊。他們信念堅定,誓要將這套美其名曰《冒險寶書》的手冊當做“冒險家”這一行的職業規則。 寶書涵蓋三部分:《領隊手冊》、《怪物、風情,及各地消費指南》、《冒險核心規則》。寶書從最初版本,發展到第二版,又匯集成高級冒險寶書發行。 依稀記得,我死前第四版規則已經開始起草。 要問我為什麼了解的如此清楚,說來有些難以啟齒。身為冒險家這一新興行業內的翹楚,我對第一版規則製訂做了些許貢獻。 究竟有沒有人真的傻到在現實裡認真遵守寶書規則我不清楚,最開始製定規則的那些人肯定已不再冒險。 他們跑到伊甸城的公會大街租了間辦公室,美其名曰“冒險家行會”的最初發起者。這些自稱買書能開正規發票的行會首腦選擇卸甲歸田,蹲守在大陸各地酒館裡口若懸河兜售規則書對他們而言已是人生中最大的冒險活動。 除了靠買書就算入會的方式拉人頭,還有些寄生在書桌前自稱作家的家裡蹲拚了命向公會推薦他們自己想出來的故事設定,以期能從新版寶書的銷售額裡分一杯羹,光拍腦門寫設定就能賺錢誰還去細化作品寫小說啊!別說,一來二去冒險家行會還真讓這夥人搞得有聲有色,說不定過陣子就能從賣唱的吟遊詩人口中聽到插播的新版寶書宣傳廣告了。 我倒頗為理解行會首腦們的心思,靠印紙就能賺得盆滿缽滿,誰還願意風餐露宿。隻是我希望買到三大本廢紙的人們不要真的拿著規則闖蕩世界,畢竟那些隻是打發時間的遊戲而已。 盡管難以認同如此教條的冒險準則,但不妨礙規則書裡的某些設定成為某些潮流共識。 比如冒險團隊裡的五個人要盡可能差異化,老人、小孩,熱血混蛋、冷靜鬼才。有穿紅披風的,就得有穿藍色緊身衣的作為陪襯。 一時間幾乎所有夢想在野外某處荒郊野崗挖墳掘墓,幻想一夜暴富的無名小輩居然也開始打著冒險家幌子,刻意給自己安插許多離譜人設,好像不這樣做就沒人願意跟他們分贓似的。 我們這一支南下的獵寶小隊來正是時代烙印的最佳案例:一位身手了得的小偷、兩位藝高膽大的戰士、一名能自由改變形態的施法者,以及我本人——小有名氣的元素法師。 我們避開浩浩蕩蕩沖下龍腸小徑,以至堵塞山路的大批亡命之徒,選擇從龍脊山脈一處僻靜峽穀順溪流攀山而下離開北地。前往已經人盡皆知、藏滿寶藏的龍窟之旅並非一帆風順。 試圖讓我們掉頭折返的重重危險時時來襲,它可能化作油漆未乾的旅店,變成坦蕩大路中央一堆紮眼的枯葉,還是森林轉彎處樹脂上撥動鍘刀的機關,或是某位相貌慈祥站在荒山土崗前賣水的婆婆。這些艱難險阻裡,有些是潛藏在暗處的魍魎精怪,大部分是明著使壞的競爭對手和同行。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