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尼什已經有些記不清她了。 在他為數不多的記憶裡,她總是在哭,無論是在他六歲那年親手將他交給穿著白袍的莉克教徒時,又或是見到他拖著沾滿血跡的白袍回到家中。 她一直流著淚,當自己掐住她的喉嚨的那一刻時亦是如此。 他是一個怪物,塔尼什比誰都明白這件事。一個怪物,生來就比其他人更加強壯、更勇敢、更接近那道低語。 這是他的天賦,耳旁的低語會為他指引正確的道路。他從不軟弱、從不迷惘以及從不哭泣,直至那個愛哭的女人在自己的手中停下了呼吸。 怪物本就不應該行於世上,他穿著風衣的領子離開了爐火路燈的範圍,他會帶上更多的怪物與他一同下地獄。 ? “骨頭,濃霧,奔跑,冬天。”諾艾爾突然停了下來,看向了二十步。 經過幾小時的相處,二十步初步了解這位灰發少女的說話方式,“冬天”似乎指代的是二十步自己,她這句話應該那麼理解:“骨頭”來到了霧中來追逐二十步。 “骨頭”的身份有三種可能性:那位紅發少女派出尋找自己的人;那位在他背後開槍的混蛋;福葛城的治安官。 先將第三點排除,二十步寧願相信是謀殺卡文迪許的兇手來到陰霾半城中追殺自己也 不會相信那群廢物會為了救他而進入陰霾半城。 紅發少女派來的人?顯然她見過了遭受槍擊的自己,但就事實而言,她什麼都沒做,反而故意讓諾艾爾將自己帶走。 至於那位混蛋,二十步將牙齒咬得嘎嘎作響,那可是自己視如生命的《水龍井樂園》。 無論“骨頭”是誰,他都應該盡量躲開他。 “諾艾爾,距離你說的地方還有多久。”二十步停下腳步,他的體力逐漸回升,雖說距離完全恢復還有段距離,但至少能夠一瘸一拐獨自行走。 灰發少女認真地低頭思考了一陣,抬起頭:“骨頭,知識,冬天。冬天,諾艾爾,破壞,骨頭。” “就憑借我們兩個?”他詫異地看向諾艾爾。如果他沒記錯的話,在幾個小時前他們還一同昏迷在“玫瑰人生”的地板上,但現在,她居然想和自己一同將“骨頭”“破壞”。 諾艾爾摘下軟呢帽,銀灰色頭發淩亂地散在肩上,她將手伸進了帽中。 她並沒有從帽中掏出一隻兔子,握在她手中的是一把黑色的槍。 該死,二十步的後背開始隱隱作痛。 ? 塔尼什能輕鬆地在陰霾半城中找到自己的目標。他隻需閉上眼,從耳旁的絮語中找到最初的那個聲音,再將身體交給它,待他再次睜眼時,目標自然會出現在他的麵前。 莉克教不會追究塔尼什的罪行,他能肆無忌憚地殺死出現在他麵前的每一個怪物,但作為代價,他需要服從莉克教的教義。 一切怪物都該被抹殺,也包括了製造怪物的怪物。 塔尼什習慣性地掏出黃銅煙盒,倒出一支煙。突如其來的劇烈咳嗽讓他險些沒拿穩它,是時候戒煙了,塔尼什心中想著,隨即再次擦動了黃銅煙盒後的燧石輪,他將火苗遞到嘴邊,將他戒煙前的最後一支煙點燃。 焦油與尼古丁短暫地代替了四周的濃霧充盈他的肺部,他將煙霧緩緩吐出,隨即閉上雙眼,身體就如機械般僵硬但卻迅速地在霧氣中前行。 ? 二十步獨自行走著,濕滑的道路上遍布青苔雜草以及.....零星的霧玫瑰。 他不清楚諾艾爾此時的位置,但一定就在自己的附近。 “骨頭”能夠清楚二十步的位置,那也意味著他需要承擔誘餌工作,諾艾爾需要在濃厚的霧氣掩護下找機會用手槍快速讓“骨頭”失去行動能力。 條件允許的話千萬不能射擊他的要害。這點二十步反復和諾艾爾強調的,希望她能正確理解這句話的含義吧。 當然,這不是二十步目前需要擔心的,為了不引起“骨頭”的警惕,老式爐霧燈由諾艾爾攜帶。雖然清楚短時間暴露在濃霧中幾乎不可能感染上霧氣病,但顯然他還是希望那位“骨頭”能早些出現。 每一次吸入與呼出這些水汽,都有概率讓他咯血而亡。 他突然嗅到了一股淡淡的煙味,二十步深吸一口,前方迷霧中,一道身影緩緩出現。 “乾十三?”他立即認出了這香煙的牌子。 黑影沒有回答,而是以一種奇怪的走路方式,向二十步外走來。 兩人越走越近,二十步看到了對方的黑色風衣與黑色的軟呢帽,以及插在口袋中的雙手。 對方沒帶老式爐霧燈,就憑這一點他幾乎能夠斷定對方就是諾艾爾所說的“骨頭”。 讓二十步感到不安的是,對方目前的狀態很詭異——緊閉的雙眼、僵硬的動作以及 嘴上叼著的那根早已燃完的“乾十三牌”香煙。 他體驗過紅發少女的能力,因此麵對眼前的“骨頭”,他不得不謹慎一些。 在二十步猜測對方能力同時,對方睜開了雙眼。 “你也抽過?”他吐掉了煙頭,“原來還有年輕人愛抽這種勁頭足的煙。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 ” 二十步擺了擺手:“我不抽煙,我有位朋友經常拜托我幫他帶這個牌子的香煙。” “你去過瑞恩城?”塔尼什饒有興致地看著二十步,“現在不是閑聊的時刻,告訴我‘霧中槍手’在哪裡?” “霧中槍手?”二十步突然有種不好的預感,他問出了內心深處最想得到答案問題,“今天是什麼日子?” 塔尼什抬起左手,瞥了眼手腕上的手表:“十月十五號。” 與他的回答與槍響一同傳入二十步耳中。 他看向了槍響的方向,盡管霧氣仍遮擋了他的視野,但他依舊看到了那個灰色頭發的少女的身影。 “冬天,奔跑!”她向著二十步喊道。 這槍擊中了塔尼什的右臂,鮮血不斷地從傷口處流出。 “你知道我為什麼喜歡穿黑色衣服麼?”塔尼什朝著二十步笑了笑,“因為它耐臟,尤其不會被血液染臟。” 但從傷口處流出的不僅有鮮血,還有瘋長的褐色荊棘。 哦,該死,二十步一瘸一拐地向後倒退著。如果不是身體還未恢復,他會拚了命地奔跑起來。 “怪物。”塔尼什沒有理會血肉中生長的荊棘,他看向了諾艾爾所在的位置:“現在,開始逃吧。”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