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議!我還是想當人(1 / 1)

能允許我拒絕嗎 孟禦 922 字 8個月前

這個生活真是爛爆了!太惡心了,沒有人把我當人尊重!但踏奶奶的沒有關係,我還年輕,我還有重新選擇的機會。   我有手有腳,我還沒有完全放棄尊嚴,為什麼要讓我過的像背了房貸車貸為了全家隻好屈居人下的中年社畜?   為什麼要看人臉色,這些人不是我上司,又不給我錢,跟我一點關係也沒有!憑什麼我要讓所有人都開心,給誰臉色看呢?   我為什麼要軟弱,為什麼要精神閹割!   我沒有選擇放棄尊嚴的路,憑什麼也要讓我沒有尊嚴?!大庭廣眾之下扒開我衣服的時候,就是為了生活出來做妓的也沒有受過這種屈辱。   我要完完全全放棄尊嚴,我就去給別人做保姆,我有手有腳,踏踏實實做工,那時候我可以忘掉我讀過的書,受過的教育,畫過精彩的畫!   但不是現在。   我想做堂堂正正的人!被人當成人看待的人!被尊重的人!   從一開始就想通過畫畫,得到一些尊重。命運把我僅剩的,被尊重的機會抹殺了。   但我隻要還存著口氣,就有堂堂正正做人的那天。   這個世界再黑暗,也必須給我喘口氣的機會,這是我一直沒有去死應得的。   《紅與黑》裡有句話我很理解,“在你的性格裡有一種我也難以說清的東西,它不是使你飛黃騰達,就是身敗名裂。你沒有中間的路可選擇。”   我要克服自己性格上軟弱的缺點,盡力修正以往的錯誤。我不許自己以畜生的身份一直活著,我想象不到這樣要活六十年。   如果真是如此,在我最後清醒的時候自裁才是最好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