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二到底是個怎樣的人,如今沒有人比齊勝更清楚。 若是程姐姐有個閃失,他齊勝發誓,必定把那頭畜生碎屍萬段! 他現今雖最恨自己把這頭披著羊皮的畜生引進來,讓程姐姐遭了大罪。可也不是後悔這個的時候,當下最要緊的就是找人! 禍是自己闖的,理該自己承擔,他就是豁出這條命去也要保得程姐姐周全! 齊勝咬著牙,就要獨自離開。 他不怪侯爺,此事由自己而起,關旁人何事?若是因怕擔乾係而不幫也是常理。 倒是自己無端找上門來莽撞了。 正此時,卻聽得鄭修開口道:“帶上所有行獵犬,三處城門皆要守住。連並周邊小客棧房舍周邊都要搜尋,不得有誤,速去。” 什麼? 聞聽此言,齊勝先是一怔,隨即就是大喜。 他怎麼沒想到? 是了,王二那人狡詐,或許並不藏在野外荒郊,而是闖入別人家中蹲上一晚。 若是那樣程姐姐可就麻煩了。還是侯爺想的周全,這樣好,有官兵騷擾,王二再膽大也是躲不住的,程姐姐反倒是安全。 他現在心裡隻有程姐姐的安危,斷然是想不到其它的。陳誌卻不然,即便是心裡有了準備,可還是被唬了一跳。 不是他陳誌膽小,而是這陣仗也未免太過大了。 現今看著一定是燒餅小娘子丟了,侯爺要幫著尋人。可這宵禁時在京城走馬,以侯爺的身份還勉強說得過去,可若是在城門周邊無故騷擾平民,引起騷亂,那可就是出大事了! 事後若是皇上問起來,就是侯爺深得信重聖眷正隆,也怕是要受到責罰的。這還是輕的,就怕鬧不好還會有別有用心的人借機挑唆生事,倒時候,這樣大的乾係侯爺怕是…… 這念頭一閃而過,陳誌臉都嚇白了,暗暗倒吸一口冷氣。 他動動嘴就想勸勸,可是剛一抬頭,便看到他們侯爺那雙眼。 冷厲深沉,寒光四射。 陳誌心裡一個激靈,立刻便是清醒了。 自己怎地又犯糊塗了?這是侯爺的命令!他是侯爺的下屬!上刀山下火海他也要跟著去! 想通此節,陳誌便鎮定下來,當即抱拳施禮就要轉身赴命。 “等一下!” 誰知,腳還沒落下,就又被喊住了。 這聲音不是侯爺的,透著少年人特有的憨厚青澀。 陳誌一陣煩躁,等轉身看清是誰,便惱怒問道:“你又要做甚?” 都是這小子惹的禍,他對他沒有好臉色。 隻聽高壯少年急聲道:“陳將軍莫怪,我是想給你這個。” 說著就從懷裡掏出一個布袋遞過來:“這是那兩匹馬中一匹馬身上的毛,是不是讓那些狗兒聞一聞,就能找到人了?” 他走南闖北,常聽別人講事。許多去過關外邊民之地的人曾經講起過,說那邊兒的人上山打獵就是用狗找獵物的。 恰好他剛買的馬胸口處有一撮白毛,他喜歡得緊,便把白毛處剪下一小片兒來,裝進布袋裡,想讓他娘給他縫一個荷包帶在身上。因事多,都還沒來得及說,便一直裝在身上,此時拿出來也不知道用不用的上? 陳誌眼睛便是一亮。這倒是個好辦法。 他們的行獵犬本就是仿照著南邊兒那些山民們的法子一樣養著的,平日裡也有過訓練,有了這縷毛,若是能用上倒是正好便宜。 他就要伸手接過布袋。 誰知卻聽得侯爺低沉聲音:“先去點兵不遲。” 陳誌忙收回伸出的手,抱拳一施禮大步跑走。倒是他糊塗了,此時事急,哪裡還有功夫耽擱在這裡婆婆媽媽? 齊勝也是連忙訕訕地把布袋又收回來,暗罵自己一聲‘蠢貨’。 鄭修當即又回頭吩咐四順:“你拿我的名帖速去見李鶴,就說此為侯府家事,其餘事我自會與陛下分說。” “是,奴才這就去。” 李鶴是京兆尹,官位比王州令高半階,不單督管著京城上下,還兼且轄製著城衛所,要想順利尋人,沒有他的同意是萬萬不能的。 四順倒是半刻不遲疑,拔腿就跑進書房去拿名貼辦差。 鄭修不再說話,大步向前走去,不遠處早有小子牽著一匹高頭大馬等在那裡。 鄭修翻身上馬,打馬即去。 齊勝連忙跑著跟上,緊緊綴在後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