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十八章·外戚犯法(1 / 1)

“如今知開封府的是哪位官員?”   “聽姐姐說,好像是程琳。”   趙禎恍然,心道:“原來是他啊,程琳素來以剛正嚴明著稱,連皇太後劉娥的麵子都不給,怎麼可能會給一個副相的麵子。”   趙禎想了想,問道:“皇後來求朕,是想讓朕怎麼做?”   郭皇後說道:“臣妾想請官家下旨,讓開封府放了臣妾的外甥,臣妾的姐姐說,她願意出錢五千貫。”   “區區小事,何須下旨,你讓你姐姐去找那戶人家的上告之人,私下和解不就行了。”   郭皇後聞言,眼眶又紅了:“臣妾也是這麼想的,但那戶人家說了,要姐姐拿出五萬貫才肯罷休。”   “五萬貫?當朝宰執的月俸才三百貫。”這回輪到趙禎驚訝了。   “這件事可能沒有你想的那麼簡單,朕相信程琳,他一定會秉公執法,若真如你所言,外甥隻是帶人前去恐嚇,並沒有逼死那戶人家,最壞的結果也就是流放充軍,不會有性命之憂。”   “官家,那可是臣妾唯一的外甥啊。”郭皇後楚楚可憐的說道。   “朕知道,正是因為此事涉及外戚,朕才不能下旨。”趙禎無奈的解釋起來:“如果朕今天下了這道旨,那從今以後,凡外戚宗親犯法都會進宮來找你甚至找朕求情,你說,到那時,朕是幫還是不幫?”   郭皇後愣了愣,猶自嘴犟的說道:“可是,可是您是官家,是皇帝,整個大宋都是官家的,難道您連赦免一個人的權力都沒有嗎?”   趙禎看著郭皇後一副毫無大局觀的樣子,耐心的給她解釋道:“朕又沒說不幫他,幫你外甥脫罪的方法有很多,下中旨赦免是最下乘的辦法,這個口子不能開。”   郭皇後眨了眨眼,等他的辦法。   “朕有兩策可解。”   “第一,朕派人去見那上告之人,滿足他的需求,不就是五萬貫,朕出了,畢竟是皇後第一次求朕,這個例可以開一次。”   “第二,讓程琳秉公辦理,我朝極少判決死刑,按製,大辟之刑要三復奏,流程極為煩瑣,因此朕料定,程琳判處的結果最重也不過是流放牢城,讓錢府運作一下,你外甥在路上不會有性命之憂,等到了牢城,關個一兩年,事情過去了,再把他接回來。”   趙禎說完兩策,繼續道:“你也不用太擔心,也許此案另有隱情,比如那上告之人乃是誣告,你外甥無罪也未可知。”   郭皇後算是看出來了,趙禎是無論如何也不肯下旨,他說的這兩策,跟沒說一樣。   五萬貫,她也能出;   流放牢城,找人運作,這事都用不著皇帝開口,錢府自己就能想到。   郭皇後想了想,可能覺得自己留在這兒也沒用,便起身說道:“既然如此,那臣妾就先告退了。”   趙禎安慰著說道:“你也不用太擔心,一切等明日出結果了再說。”   送走了皇後,趙禎拿起書案上的劄子,繼續批答起來。   ……   坤寧殿。   郭皇後一進殿就呼喚青鳥過來。   “青鳥,青鳥快來,我有事跟你說。”   “娘娘,臣在。”青鳥正在寢殿之中指揮著宮女整理床鋪,聽到皇後的呼喚,連忙從寢殿走出。   “青鳥,我聽我姐姐的話,去找了官家,可官家根本不願意下旨,還拿一堆大道理來搪塞我,姐姐那裡我可是給出了保證的,這下可怎麼辦啊!”   “娘娘,您先別著急,您把官家說的話轉述給臣。”青鳥跪坐在郭皇後身前,雙手握住皇後的手,安撫道。   “好,我說給伱聽。”   當下,便將趙禎的話,大差不差的轉述了一遍。   青鳥聽完,寬慰的說道:“娘娘,臣聽您說完,覺得官家的意思很明顯,此事不能拿到明麵上辦理。”   “官家親口說了,公子沒有性命之憂,那就一定沒有性命之憂,娘娘別忘了,我朝對於死刑的判決十分繁瑣,按規定,地方判決死刑後要上報大理寺復審,大理寺審完若維持原判,則需再上報審刑院二次復審,審刑院審完若依舊判處死刑,則需上奏官家聖裁。”   “官家仁慈,隻要不是十惡不赦之罪,最後都不會勾決,隻會壓入臺獄,等待大赦。”   “可是,我跟姐姐說的是,定會保外甥毫發無損的出來,我若什麼事都不做,姐姐會如何看我?”   青鳥沉默了片刻,開口說道:“娘娘不妨想想,您入主中宮以來,官家一共在這坤寧宮中宿過幾次?每次都是太後強壓著官家過來。可昨夜官家是主動過來的,臣覺得,娘娘此時要做的不是如何兌現宮外的承諾,而是要先穩住中宮的位置。”   “假設,官家真的聽了娘娘的話,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 給開封府下了這道中旨,那程琳會不會受命?”   郭皇後想了想道:“那程琳連太後的麵子都不給,可能……可官家是皇帝啊,官家的麵子總要給的。”   青鳥繼續說道:“娘娘,官家不下旨,其實是為了保護您啊。”   郭皇後不解道:“保護我,為什麼?”   “您想,官家一旦下旨,那程琳馬上就會知道,是您出麵讓官家壞了規矩,到時候,禦史臺和諫院的官員連章上奏,說您偏袒外戚,恐有乾政之嫌,到那時,娘娘才是真的進退兩難了。”   郭皇後沮喪的道:“好吧,也隻能這麼跟姐姐說了。”   ……   趙禎批閱完最後一本劄子後,心裡回想起皇後的求助。   他在權衡。   其實,這道中旨他是可以下的,隻是有沒有必要。   若下中旨,就相當於拉攏了外戚宗親一派,這是天然的保皇派,是既得利益者,隻要皇帝放出一丁點的信號,他們立刻就會成為皇帝的簇擁和爪牙,皇帝可以盡情的做快意事。   若不下中旨,讓程琳依法辦案,那這就是一件很平常的外戚犯法事件,宋刑統明文規定,有八議之法。   八議之人犯死罪,皆先奏請,議其所犯,決於皇帝,曹司不得與奪。   八議一曰議親;二曰議故;三曰議賢;四曰議能;五曰議功;六曰議貴;七曰議勤;八曰議賓。   所犯非十惡,流罪以下減一等。   皇後的外甥,勉強可以納入議親的範疇,隻要趙禎不親手判決死刑,那他就死不了,最多關上一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