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奔襲(1 / 1)

在去見那位公主的路上,李劍仁與劍聖已經給信通報了真實的姓名。   不料,聽到李劍仁的名字,信竟是一臉訝然。   “原來公子便是那‘瘋狗’李劍仁,李大俠!”   “你很有名麼?”劍聖這話裡還藏著半句,“我怎麼看不出來?”   “我不到啊……”   李劍仁也是頗為無語,看來自己是在不知道什麼時候就有了點名氣了。   但眼下,自己那點武功練得是一點效果都沒有,出名過早,並不是好事。   此時已是卯時四刻,天色漸晚。   三人回到街上,跟著信七繞八拐,找到一間偏僻的小客棧。   這種客棧,店麵太小,連堂食也不提供,隻是二樓有幾間房能夠供旅人歇腳。   幾人上到二樓,信走到第二間房門前,敲響了門。   叩——叩叩叩——叩   不多時,房門移開一道縫,信俯下身子,對著門縫低聲私語。   門開了,那小小的可人兒便立在門前。   才及肩的銀發隨意披散,連額前也撂下來幾縷,兩彎柳眉微蹙,總是為難地笑著。樸素的白裙,配上深邃的幽綠眼眸,仿佛能觸及人的靈魂深處,印象深刻。   “二位公子,請進來說話吧。”她開口道,談吐大方。   劍聖看向她背在身後的那一隻手,神色復雜。   她似是察覺到視線,婉然一笑,拿出那手。手上,是一把尖刀。   “請公子放心,此刀不是用來殺敵,隻是用來讓我在需要的時候,也能順遂心意。”   “我看出來了。”劍聖回道,同李劍仁一起,步入房間。   入得房內,信為兩人各找一張椅子坐下,他自己是站到公主身後。   “二位公子。”坐定後,公主才又開口道:“我希望能開門見山地說,雖然信是我最信任的人,我也相信他的眼光與見識,但……我仍覺得此事,不能成。”   “啊,為什麼?”劍聖疑惑道。   “哼,不可能。”李劍仁冷哼一聲,“按常理來講,你沒有說出這話的立場。”   “哦?敢問公子有何高見?”   “若那首領真的厲害,他至少要做兩手準備。”   李劍仁伸出一根手指,“第一,他知道此物的重要性,就會推出你方不可能坐著等人來,必是在路上提前接鏢。因此,他要在幾個最有可能交鏢的地方布下人馬,準備劫鏢。”   “第二,每個地方派一探子,若劫鏢成功,便接應賊人打道回府;若劫鏢不成,便回去通風報信。”   “因此,真正要殺人的殺手,此刻已在來的路上。”   李劍仁瞇起兩隻眼,接著道:“若我所推測的均不錯,便可稱那首領一聲‘謹慎’。他與官府的勾結並不深,僅僅是交易關係,並且他暫時付不起更多籌碼,否則他就不需要和你們耗,直接推平就是了。”   “你也知道,既然他能與官府做交易,那麼與你亦可。所以你需要借助此物統帥周邊部落,這樣你便有了與他談交易的資本。”   “綜上所述,你必須活著帶此物回到部落,此刻,便是你最關鍵,也是最脆弱的時候,你沒有理由在此刻拒絕外援。”   “因此你說出那話的動機已昭然若揭:你是想測試我倆的能耐,看我倆的腦子是不是過了關。”   “公子……好推斷。”公主微笑道。“小女,佩服。”   說著,她站起來,施了一個提裙禮,接著道:“我名‘智’,為精靈部落‘草’之族長。我今欲聘二位公子為外援,助我免這滅亡之災。”   她的語氣已是誠懇,而態度,對她這樣的公主來說,這已經可以說是非常低聲下氣了。   “哼,小聰明不少,大智慧卻沒有。居然選了你這樣的家夥做族長麼……”李劍仁冷冷地說道。   “……”   始終沉默著的信此時卻開口了。   “族長,既是那殺手正在趕來,是否趕緊備馬,回到部落再議?”   “……嗯,不。”   智似是稍微有點失神,此刻反應過來,才回道:“我本是打算得到手後便快馬離開,但此時已晚了。不過眼下,我們有四人在此,不如……”   李劍仁接上道:“不如使那‘暗度陳倉’之計。”   半個時辰後,天已黑了,那月亮便掛在天上,怔怔的。   信與李劍仁一同去為部落采購生存資料並置辦車馬等物。客棧房間裡,便隻剩下劍聖與智,一哥布林,與一精靈而已。   智始終站著倚在窗旁,雙手搭在窗沿上,那月光便從頭頂一股腦泄下,映得那肌膚更是潔白如神明顯聖,吹彈可破。   劍聖仍坐在進來時的椅子上,他望著智的雙手,出神。   “你的手在抖,你興奮麼?或是害怕?”劍聖突然開口問道。   “我……我也不清楚了……”智慢慢地回道。“明明我不能害怕的。”   她笑一聲,“劍聖公子你是為什麼離開家人身邊,出來闖蕩呢?為名麼?為利麼?”   “我的村子被燒了,大概隻有我活下來。”   “……”   “你不用和我說抱歉的,我自己也已經接受了。可能也有這一層原因,我想幫你,至少不會重蹈我的覆轍。”   “我……害怕。”   智一隻手抓住手臂,微微顫抖起來。   “也許李公子說得對,我不該,也不能……”   “那家夥說的你就當放屁好啦。”劍聖把嘴咧開,笑著說道。   “我以前認識一個在這方麵和他很像的人,他不是在說你德不配位,隻是為你感到不公平,便要發牢騷。”   智怔住了一瞬,又喃喃似地說著。   “就算是不公平,也應該是由我自己……”   “他就是知道你不會說出來,所以他才氣,才要發牢騷。”劍聖打斷她的話,說道。   “如此……”智說完這兩個字,默然不語。   “對了,我有可以緩解害怕的方法!”劍聖突然叫道。   “‘緊張的時候,就摸自己的刀,冷靜下來’。剛才我提到的那人,就是這麼和我說的。”   智噗哧嬌笑一聲,回道:“我沒有刀。我也不會刀。”   “不會,我可以教你啊。”   “你……要教我刀?”   “是呀。雖然不配上我們哥布林的‘呼吸法’,威力會大打折扣,但是鍛煉身體,總歸是不會辜負自己的!”   “嘿嘿,其實我以前在村裡,可是被稱作‘天才’的,‘劍聖’這個名字,便是留給村裡麵年輕人裡長得最帥,武功最高的哥布林的。”   劍聖快活地說著。   “嗬嗬嗬,我還不知,這名字還有這樣的淵源。”智掩口笑道。   “嗯……那我給你講講我以前在村裡都乾些什麼好了……”   劍聖開始講述起來。   空曠的客房裡,各懷故事的少男少女攀談著。他說一句,她回一句;她說一句,他回一句。兩人低著頭,刻意不去看到對方的臉,但除了視線以外的一切,都已是,分毫不差地傳達到了。   此刻聞言者,不過是彼此,與天上呆呆傻傻的月罷了。   ……   今天是老墨做殺手的第六百六十六天,他要去接下自己的最後一筆買賣,此後便退隱江湖。   原因無他,也就是他要回老家結婚生小孩了。   老墨是這次行動的隊長,一行八人,在路上埋伏好了,靜待得人來。   老墨雖是做殺手時間並不長,武功也算不得非常高,但名氣確是有。原因有二:   一是老墨年輕時在那“堂門”學到的幾手使毒皮毛。要知那“堂門”的使毒技法獨步江湖,殺人於無形,令人瞠目結舌,就算是皮毛,也足夠老墨闖出一番名氣。   二,便是老墨手裡那“奇兵刃”,他特意找好師傅打造,兩根棱刺。三寸餘長,刺身上還長了小倒刺,淬滿了老墨自己調製的劇毒。刺到劃到,不死也殘。   因此老墨不喜歡今晚的這個單子,情報太少,也沒有下毒的餘地。   但不喜歡,也得接。誰讓自己是個臭打工的呢。   “咯咯,咯咯——!”   老墨已聽到馬蹄踏地與車輪碾過的聲響。他無聲地向埋伏在周邊各個方向的殺手們打起了手勢。   “三……二……”   “一——!”   “叱!”   四麵八方,什麼毒鏢、鐵釘、銀針均在此刻傾瀉而出,一瞬便把那馬車紮了個千瘡百孔。   老墨幾乎同時沖出,手裡捏著兩毒鏢,揮手之間,“噗噗——”兩聲,拉車的兩匹馬已經中鏢。   那趕車人手持一長刀跳下,老墨定睛一看,身高五尺,正是那情報上所說的哥布林,手中的刀,幾乎要與他身子一般長了。   老墨隻說要戰,卻不料那哥布林回頭轉身,竟是沖著著身後的殺手而去!   “水之呼吸——二之型……”   劍聖呼吸之間,身形回轉,竟是帶出濤濤水流之聲。   “水車!”   那殺手見劍聖向自己沖來,腳踏輕功,旋身急走!可他哪能走得脫,一息之間,水流聲已殺到近前。   “喝!”劍聖大吼一聲。   下一秒,那殺手身子已被一劈為二,肚中下水漫地。   劍聖殺得一人,腳底生風,再奔下一人而去。   老墨心中驚懼不已,沒成想竟是此刻碰上了高手,殺手的自尊與心中對妻子的思念交鋒起來,是否要走!   急急急!老墨一殺手竟在戰場之中猶豫。而就隻是這一次猶豫,便斷送掉老墨斡旋的餘地!   老墨再看時,戰場上,隻剩下自己與那哥布林而已了。   臉上汗水,便是老墨畏懼的證明。他攥緊手中的棱刺,似乎開始想起自己成為殺手的那個雨夜。   那個晚上,他第一次殺人,因為他的心上人被一地主擄走。老墨殺上門去,攔路之人,有的用毒來毒死,有的用刀來砍死。但這樣,也沒有什麼意義了。   老墨沒救回他的心上人。那之後,他成為了殺手。   眼下,老墨咽掉一口唾沫,身體裡身為練武之人的本能卻逐漸激發出來。他要殺掉眼前這個哥布林!   老墨足下一點,欺身而進,意欲打對方一個措手不及。   劍聖揮刀,迎麵而上!   “鐺!鐺!鐺!鐺!”   老墨快速連出四刺,竟被劍聖均數擋下,金鐵嗡鳴。   劍聖後退半步,一式橫斬,將老墨逼退。如此間合,不利於他這長刀揮砍,劍聖急急再退數步。   老墨自是明白個中道理,再度糾纏而上!   劍聖且戰且退,不多時,背後竟是要靠到那駕馬車上了。   老墨心中大喜,神色一凜,回轉腰身,使一招“回首望月”,雙刺齊出!   老墨本是見對方已無處可退,要作勢絕殺。但他少考慮了一點,這次的對手可是哥布林,而不是人。   隻見劍聖隻稍微一蹲,老墨雙刺便從頭上掠過。劍聖抽身,又竄出一老遠的距離。   “嘖!”老墨心中啐道。   又待再度襲上之時,老墨才看清楚劍聖與自己的距離,不知何時已拉得如此之遠。   “此時不走,更待何時?”   老墨心中打定主意,腳下更快,朝著劍聖所在反方位奔走。   不多時,老墨那穿著夜行衣的身影已消失在黑夜之中。   劍聖收刀入鞘,長出一口氣。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   放走老墨,自然是李劍仁的要求了,真是為難人。   劍聖朝著來時的路走去。   話說那老墨得脫後,也未回去找雇主復命,隻是寫信一封,道明情況,並附上定金退回。此後,江湖上便找不到“老墨”這號人了。   據說,他回到老家,娶妻生子,最後安享晚年,壽終正寢。   很多年後,他的一個朋友依著他的事跡,編出《事物記》一書,介紹了江湖殺手之中的各種文化。   其中,老墨在受訪時回憶當年,“乾完這單我就回老家結婚。”   這句話,在此書問世後,便在殺手們的圈子中廣為流傳。   無數殺手都憧憬著,自己能夠像老墨那樣全身而退,故而在執行任務前,都會來上這麼一句。   因此,這話還出了數不清的衍生版本。   “我還得回家吃老婆做的飯呢。”   “我還有一個月就當爸爸了,我可不能死在這。”   “要是能活下來,我就宣布我出櫃了。”   “信春哥,得永生!信春哥,得永生!”   竟到如此,這儼然已成為殺手們的一種習俗。   回到當下,就在劍聖受襲之時,李劍仁三人已駕著快馬,從小路西行進入困州邊界。   這困州,乃是玄幽大陸上眾所周知的蠻荒之地,也是異種們的居所。   三人馬上疾行,眼見得前方一片山林浮現,靠近。   正是此時,異變陡生!   山林之中,躥出一道道人影,明顯正是盯上正朝這邊來的三人。   “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