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1 / 1)

度過了一段痛苦的時間。   我再次認清了一下自己。   我在想,問題的本質是什麼?   我感覺我不服從管理,我討厭被管理。   然後就是第二天已經。相當於直不起胳膊,抬不起腿,膝蓋痛。   我應該也是怕傷病。   因為我之前想的太簡單了,從未訓練過。然後進行高強度的訓練。怕自己得傷病的幾率太高了。   這也能讓我認清了自己。知道了自己是一個什麼樣的人。   幻想完全是幻想。我從未認清過自己。   意思就是自己覺得自己很厲害。   但是事實那都是在幻想,現實中的自己本質並沒有增加多少。   之前我總覺得自己。不弱於任何人。我的任何人是以我身邊的人為比較。   現在我覺得他們都比我要強。   我一直以為,作為獨生子,我的父母對我的。叫你太過癮而已。我一直在被迫聽他們的話。以他們的意誌為主導。   我一直很痛苦。   再次回歸一下視角。從現在我的角度來看。   我覺得他們一直很愛我,寵愛。   我一直覺得他們之間爭吵。你再給我痛苦又負麵的情緒。這種消極情緒也一直能夠牽累到我。   我現在再次回顧復盤一下之前。   他們的爭吵不大多都是因為我起嘛。   其實我完全有能力改變這一切。   現在有能力。之前我是一直在觀望。我不明白我為什麼一直在觀望。   興許是我害怕。怕他們會牽連到我。我不敢說話,不敢發出自己的聲音。一直在那裡觀望著,看著。   就是有的時候撒個嬌。抱一抱。就能解決很多讓人痛苦的問題。   之前的我。一直在眼高手低。   也不幫父母乾,乾什麼活。不幫我爸爸乾什麼活?我覺得。自己很能啊。   其實本質我就是一個一直嬌生慣養。沒有吃過什麼苦的一個寶寶。   我不願意做乖寶寶。而我事實上就是一個沒有什麼經歷的寶寶。   一個。對自己未來充滿著幻想。卻又不腳踏實地從現在做起的寶寶。   能幫父母乾的活不去乾。能花一點時間收拾的東西。不去收拾。   去玩兒手機,打遊戲,看小說,刷視頻。   然後總覺得自己很行。   甚至最可怕的是。不在。打遊戲,看小說,刷視頻的時候。就覺得自己成長了很多。覺得自己已經很厲害了。   當不玩這些,花時間去看書的時候。   覺得自己已經非常的能了。   自己覺得自己做了一番了不得的事情。然後看一段時間的書。又繼續開始,玩手機刷視頻,看看劇。   當別人不喜歡自己的時候,常常以為是別人的原因。   然而我明白是自己的問題,自己沒有給予別人情緒價值。沒有讓別人覺得自己有價值,可以對自己好。   沒有讓別人覺得對自己友好,對他們有利。   最可怕的是,我明白這些事情。我卻隻是明白。   我了解這些事情,我卻一直沒有去做。   甚至我做一些事情的時候,我還喜歡藏著。我讓別人以為我很垃圾。很廢物,然後自己做一些自認為能提升自己的事情。   現在來看,我已經陷入了魔障了。   因為。藏起來背地裡提升。這些事情相當於是。相當於是一種自己給自己指派的任務。   真正的方式。我覺得應該是。把提升自己的事情,或者是說。覺得對自己有意想要做的事情。變成一個常態。一個自己並不重視的常態。隻是覺得自己要學,然後就學了。而不是自己指派了一個任務。   就是說,而不是把它當成。隻能提升自己,讓別人刮目相看,或者說營造一種扮豬吃老虎,人前顯聖的優越感。   其實如果有的人就喜歡藏,藏些東西。   我覺得我沒有感到父母藏什麼。   我本身是一個對任何事情都抱有懷疑的一個人。我不想讓任何一個人能夠完全的認清我,能夠摸清我的。任何事。   我喜歡乾什麼都留個兩手或三手。一般是兩手。因為留一手。人們覺得正常人都會留一手,或者很多人都會留一手,而我留兩手,我覺得他們會想不到。   對呀,任何人都在留一手。不要覺得自己留了一手在提升自己,別人所展現出來的,也是別人想給你看的樣子啊。   我真的是高看了自己,小看了他人。   我覺得真正的提升自己。是吧,能提升自己的東西常態化。   比如,有人覺得健身能提升自己。就好比是我。我覺得健身能提升自己。   然後我每健身一次,或許五分鐘,或許十分鐘。我就覺得自己。很好了。我在提升自己,我這一天又提升了自己。   就是說不要刻意的想這些。把它當做一個提升自己的任務或某種方式。   隻是把它變成常態話,想練的時候就練。   因為這兩種感覺是有本質上的差別的。   一種是自己想自己自發做的一種東西。是自己想做,然後去做。   一種是覺得這樣能夠提升自己。為提升自己而被迫去做。   當然,乾某種事,人都會想要回報的。那就把它變成自己喜歡的事情。甚至不想要太多回報的事情。把它變成自己的一個樂趣。進行常態化。   真的。要適當的展現自己。   因為我的觀點就是,沒有希望就沒有失望。沒有信任,那就無法談其背叛。   我不給我父母希望的話。他們的失望就不會特別大。我不曾給予任何一個人信任,那他們的背叛對我來說就沒有多少痛苦。   但是我認為。要適當的。跟父母展現一些東西。他們不讓你做。他們覺得你不行。或許你覺得你可以。那你想一想,他們為什麼會覺得你不行?你覺得你自己那些東西夠了,他們覺得不夠。   我也不知道該說什麼,該談什麼了。說越混亂,越說越混亂。   我家離奶奶家還是比較近的。走個半個多小時就到了。   我以前很嫌棄奶奶家的狗,因為奶奶家的狗是放養的。他會到。各種的草地裡躺著趴著。各種的長著稻草。或者是某些垃圾的地方,到處去走走。   我嫌棄他們臟,我不想讓他們碰到我的衣服鞋子。   他們每次看到我都想過來。然後蹭蹭我或者什麼。會感到厭煩。甚至。輕輕的踢走他們。   或快速躲進屋裡。我不敢使勁踢他們,因為我怕他們咬我。   現在他們又過來了。又想來蹭我。我發現一個問題。我越躲他們,他們越蹭,反而我坐這兒不動。就在我跟前看著。用他們的頭。來碰我的褲子,來碰我的手。   其實我還是比較反感他們碰到我的褲子,因為碰到的話就不能放在床上了。因為有細菌嘛。   但是我現在並不討厭。撫摸他們。我會摸摸他們的頭,摸摸他們的。下顎與鼻梁左右。看著他們的眼睛。   甚至他們碰我的時候,我的內心也沒有太大的波瀾了。   我覺得現在的自己。這種狀態還不錯。   但是我的內心,有種恐懼感。   我怕我這是三分鐘熱度。等我走過這段。我又會變成原來的樣子。   因為做某種東西。頭腦一熱,一興起。   一般來說,會堅持三天。   能夠看到回報。或者說一種必須的東西。能夠堅持一個星期。到兩星期。   凡是能夠堅持三個月以上的。不找借口。不找任何借口,從而不去做那件事。能夠到三個月以上的,就基本把它常態化了。   我感覺自己這很像是三分中熱度。   奶奶家的狗又來了。他們又來到了我的身邊。還是挺怕他們蹭我的衣服與褲子的。不知怎的。我坐在原地,一動不動。他們在這兒觀望了一小會兒,就各自退去了。   其實我已經不是很想寫這本書了。或者是說。不知怎麼說。   這終歸是對自己的一個記錄。   我還是把它堅持的寫下去吧。其實也。花不了太長時間,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 不是嗎。   方法一直比行為更重要。   這是我的觀點,也是我做事的原則。   我發現了,用語音輸入比我打字快了。三倍的效率吧。   我就選擇用語音,這樣能給我截出寫完一個章節。2/3的時間。   如果說。人類想進行溝通與表達。我覺得最快的就是意念。   或者說眼神。給你一個眼神你就知道了。給你的什麼信息。   對方做了件事,你瞬間就明白他想的是什麼。   這種意念與思維是交流與溝通最快的。   然後我覺得就是語言了。語言的溝通效率。遠遠大於文字書寫。   我現在不想。不知道。該說些什麼了?其實我本來就。或者說這張的一半左右,我就不知道該說些什麼了。   我不過是為了湊字數。說些有的沒的。這個那個。同樣是自己的想法來湊字數,湊章節罷了。   如果是說我真正想說的。這是一張。也就幾百字。或者說1000字左右想要說的就說完了。   其餘的。一些別的事情。能想起來的說一說,也就是為了湊字數。   為什麼我一般發的東西比較雜亂?或者說,擴散性思維能連到什麼就說什麼。本質也是為了湊字數。   我打開。這個軟件進行編輯。說的話。也都說完了。剩餘的字都是根據小說的。進行關聯與擴展性。連想起來的。進行訴說。   我寫一章還是挺快的。基本就是不停的說。連到什麼說什麼,想到什麼說什麼。   最多就是改改標點符號,甚至不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