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郭旭陽為第一人稱,寫他的朋友,也寫他。 窮七家的飯館兒倒了,街頭迎親的隊伍鑼鼓喧天。我隨了四百的份子錢,帶走了一瓶白酒。窮七和我是最好的朋友,忠肝義膽,活了二十幾,最後身上被人捅的千瘡百孔。我還記得,他說要賺大錢…… 路上是繁華的高樓,別人把我當酒鬼,避而遠之,過了一會兒走不動了,就在橋邊坐下,艱難的脫下不合腳的皮鞋,吹著冷風暈乎乎的,不知道什麼時候已經看不清眼前的江河,而是白茫茫一片了。 哭的聲音在我耳邊響起:“他媽的,誰啊?” 我煩悶的叫罵隨著哭聲戛然而止。 “對不起,對不起”女孩道完歉就跑開了。 後來我清醒的拖著疲憊的身體回家。晚上我像發瘋一樣要去給窮七掃墓,到了墓前又說不出話來,千言萬語匯成嚎啕大哭,就像狂狼肆虐的波濤吹著勝利的號角。 “窮七你給老子起來啊,裝什麼死,你他媽命多硬我能不知道?” 十幾歲的時候,我和窮七看古惑仔,覺得英雄不敗,那個時候窮七說:“哥,以後你當老大,我命都敢給你”。多傻,最後窮七自己說中了自己的命。 我跑去買了張彩票,乾脆孤注一擲,剩的錢全砸裡麵了,真奇了怪,我中了… 後麵的日子我照常上班,沒人看出來我能中彩票,我平靜的可怕,好像一切沒發生過一樣。下班的路上,我遇到了窮七,他穿著死人的衣服,嚇的我差點暈過去。 醒來時,才發現一切都是夢境,我還在婚禮上,不小心喝斷片了,搖搖晃晃的走出去,耳朵邊又是熟悉的歌曲《戰無不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