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電話那頭試探性的詢問著,小心翼翼的女音,似乎是躲藏在暗處害怕歹徒偷襲的一個小姑娘,讓人忍不住泛起保護欲。 這麼乖巧的聲音,一聽就屬於一個留著齊耳短發眼神溫順身材纖瘦並且穿著一雙同樣乖巧溫柔的白色帆布鞋的女孩子。 丁淳亦是在前不久的一個傍晚,喝完酒在江邊長椅上,坐著吹風,然後認識莎莎的。 他看到一個男人鬼鬼祟祟尾隨一個高中女生,那個女生穿個運動鞋伸個懶腰,似乎剛跑完步正準備跳健身操。丁淳亦正準備提醒,卻見那個姑娘轉身一拳錘在那個鬼祟男的鼻子上。 丁淳亦沒有告訴莎莎,那一幕,提起重拳的莎莎,猶如舉鼎而落的項羽,魁梧且霸氣。 他為莎莎的拳頭而著迷,那個拳頭,帶著勁力,帶著香風,同時帶著令人捉摸不定的瀟灑和自信。於是他在鬼祟男落荒而逃後鼓起了掌,聽到掌聲,高中女生轉過身來。 這個偶遇是他滿意的。江邊,晚風,單純的姑娘,風度翩翩的男士。 “嗯……咋啦寶貝?”丁淳亦赤裸著趴在床上,口水流了一大塊,浸濕了半拉子枕頭,他做著一個虛幻的夢,夢裡麵山川湖海,花海盛開,他躬身於莫日格勒河畔,戴著草帽,認真地挖著蚯蚓。 然而一米八三的大個兒鋪在床上看起來死氣沉沉,猶如貪吃蛇遊戲中被敵人觸碰以後毫無生還可能的屍體碎片。 “你還在睡覺啊?這都幾點啦!是這樣喔寶寶,我給你說一件事喔,你不許生氣喔!” 電話那頭的女生加重了“還在”兩個字的音量,似乎在撒嬌。電話這頭的丁淳亦卻越聽越迷糊,腦海裡隻剩下幾個字“我遇見真愛啦!”然後又昏昏沉沉睡去,繼續挖蚯蚓。電話啥時候掛的都忘了。 第二天。WHITE. WHITE是丁淳亦和王路常去的一個酒吧,推門而入是典型的愛爾蘭酒吧的設計,一排零散的復古風凳子,一群人坐在一起又唱又聊,不必擔心是否認識,和誰都可以碰個杯,酒保會貼心的給坐在角落沉默的人一杯Genius.也有Lounge,但是丁淳亦不愛去,他覺得在那裡思想似乎被罩住了,不過偶爾會去Speakeasy.喝著喝著還能睡一覺。 “然後呢?”王路憋著笑, “沒有然後了。”丁淳亦一本正經地兩手一攤。 “所以——你的女朋友移情別戀了?跟一個女人?”王路聲音很大,說話間還挑起一邊眉毛,順帶著“女人”二字尾音上揚,不過聲音很快淹沒在歌聲裡,歡笑聲放肆地吞噬掉了所有人的疲憊和聲音。 旁邊一個畫著粗黑眼線的男人聞言轉過來,扭腰移臀,就往丁淳亦身上貼。 “哈哈哈哈……”王路快笑死了,笑的腮幫子痛,“你女朋友出軌了,出軌對象是個女的,然後你被搭訕了,搭訕那人是個男人——”王路喝一口酒,“哈哈哈……丁淳亦啊,你狗日的,人際關係挺有趣嗷哈哈哈真愛,他媽的,笑死我了!哈哈哈!”然後伸出酒杯和那個眼線男碰了一杯。 丁淳亦胳膊肘子撐在吧臺上,喝一口酒,瞇起桃花眼。他穿著一件花裡胡哨的寬鬆襯衫,再加上一件花裡胡哨的大褲衩子,皮膚白皙,但是胡子拉碴一身頹廢,和這個場所,有一種說不出的相似相溶,此刻的他,仿佛酒吧裡衍生出來的次生品,渾身寫著“電量不足”。 其實他這種閃瞎人眼的經歷,多了去了。更何況他還是個花心大蘿卜,女友三天兩頭換。 但從來都是他換女友,沒有女友換他的,如今反過來了,他倒覺得新鮮。 成天無所事事,女人堆裡爬過來翻過去,他早就習慣了身邊換人。這一秒單身,下一秒就可以鴛鴦戲水,反正他年輕,反正他有錢,也有時間,更何況他還長得還挺不錯,一雙桃花眼,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 春水千裡,往那一站,歪個頭,輕微揚個脖子,活脫脫電影明星,從不缺女朋友。 他自認為自己的魅力是無窮的,也是無敵的。但是在他內心深處,他早就厭煩了這種被錢澆灌出來的優越感,他有時候靈魂出竅拷問自己,然後發現自己一無是處,連帶著他吃的高檔食物住的高級住宅都變得毫無意義。 可是他尋找不到自己腦海裡的那份“意義”,它就像一朵雲,這一秒能追風而來,下一秒就能隨風而散。 無數次紙醉金迷的夜晚,丁淳亦都張開雙手,想要握住點什麼,醒來以後,發現以他的能力,隻能握住女朋友挺拔迷人的胸脯。 “好奇不?”丁淳亦問王路,“我就好奇。” “我也好奇”,王路回復,“我們好奇啥?”王路下意識地接話,但是不知道啥情況,繼續跟著唱歌。 “好奇那女的長啥樣兒啊”丁淳亦說。“莎莎,富二代吧,能和我這種水性楊花一男的看對眼,說明也不是啥單純姑娘,也是萬花從中過片葉不沾身嘛,但是居然喜歡上一女的,你就……”丁淳亦往前湊湊“就不好奇那女的長啥樣?”他說著浪蕩的話,腦海裡卻出現一個挖蚯蚓的農民。 王路跟丁淳亦是高中死黨,倆人上大學又是上的同一所,畢業以後,又都花天酒地的不務正業,靠著家裡的金山銀山,可勁揮霍,沒別的突出特點,就一個,愛看熱鬧。 可是當王路再回憶起那段經歷,他想,覺醒並不意味著重生,那是另一個煉獄的開始。至於丁淳亦如何選擇,他不得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