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聚散總無常(1 / 1)

小兵成帝 作家1LfIf4 1882 字 8個月前

李傑聞後,吩咐李順道“順兒,你隨鄭大人去交接物資罷。”   鄭彥夏上前稟道“乾爹,您接了旨,就算上任啦。從今天起就不能住在這鎮長官邸裡。乾爹安置好住處再領取物資也不遲啊。”   李傑聞道“還有這般規矩?”   鄭彥夏道“這規矩已傳近千年,無人敢逾越。隨乾兒子來的那五人,皆是禦林軍,上達聖聽啊。”   李傑忙起身,道“原來是禦林軍,快去迎接。”   鄭彥夏勸道“乾爹切莫如此。乾兒子在路上聽這五人交談,對乾爹前期言行很是不屑。您認出他們,隻怕會翻臉的。”   李傑道“也罷,先搬了家再說。順兒,召集人手,搬家至畢家米鋪。”言畢,將鎮長衣服、布鞋、任書和腰牌換下,遞還給了鄭彥夏,自穿上突厥殺的官服,走進二院正房,告知李氏去了。   李氏看著身穿朝廷官服的李傑,喜道“恭喜老爺,賀喜老爺。老爺這才真是當得官了啊。九品是入了官秩的,更何況是皇帝親封的軍官,妾祝老爺再立新功,前途無量啊。”   李傑擺了擺手,苦笑道“這突厥殺可不是好當的,兇惡致極,你一個婦道人家,不懂這些,好生管家就是了。我自當再活三十年,你也不要太過擔心了。”   言畢,李氏高興地去收拾東西,張羅著搬家去了。   李順召集眾人到前院,李傑將自己得封軍官,獲號“突厥殺”,得到軍械物資等詳細說了。   李傑道“大家跟著我是想過太平日子,可是我不日將北上抗擊突厥,軍陣無情,九死一生,吉兇難料。大家考慮一下,願意跟著我,生死與共,當為我家兒郎。想過太平日子,送一百枚大製錢、糧食二十斤,留下武器,自行散去。江湖路遠,不相往來。”   李傑話音剛落,李順上前一步道“俺願著爹走,千刀萬剮,也不反悔。”   李平猶豫道“東家老爺,俺不喜軍陣,雖然手頭沾過血,但還想過些太平日子。東家老爺能放俺南去,前期一切俺都守口如瓶,他日有幸見了老爺,再續前緣。”   說罷,李平跪下叩了六個響頭,站起身退到一邊。   李明道“我跟東家老爺走。”說完,站到在李順之後。   李三道“俺也怕死,跟李平一起南下吧。”   李傑道“諸位自尋的前程,我也不多說了。明日起程同去平安縣取了大製錢和糧食,你二人拿著南下吧。現在開飯。“   李順、李平去取水做飯,李明、李三搬家到畢家米鋪。   鄭彥夏招呼著他一行人等住進了鎮長官邸,關了鎮上的木門,卻沒有安排人值守鎮子。   李傑也不在意,將突厥殺的令旗在畢家米鋪立了起來。隻見旗是白色做底,上麵寫著一大字殺,下麵繡著一黑色的狼頭,很是傳神。   李傑暗道“看來突厥人的祖先圖騰是狼了。這般製旗,仇恨值拉滿啊。也難怪各殺主短命,我穿越時得壽三十年,也得仔細小心為上。”   離別的飯,總是有些消沉。飯後,李傑命李順找鄭彥夏,交割取回了兩副兵甲、軍刀五把、鐵槍五枝。   李傑、李順各分得兵甲一副、軍刀一把、鐵槍一枝,李明分得軍刀一把、鐵槍一枝。餘下軍刀三把、鐵槍三枝,與原來的殺豬刀一把、木槍一枝、匪徒刀五把放在西屋,由李順看管。   李傑和李氏住東屋,李明住在店鋪裡麵。李平和李三住在鄰家店鋪。   夜半三更時分,李三突然翻墻入內,拍李傑屋外窗戶,輕呼道”東家老爺,有情況。“